【访谈场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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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点,阳光透过百叶窗洒在会议室的长桌上,茶几上放着三杯刚续的热茶,笔记本摊开,笔尖悬在纸页上方。这场关于连锁门店批量注销与加盟商合同争议的访谈,即将在三位不同视角的参与者间展开。访谈者林薇是商业财经版块的资深记者,受访者包括:专注连锁企业法律服务的李维律师(法律专家)、某连锁餐饮品牌前运营总监王磊(从业者)、以及通过法律途径成功维权的老字号加盟商张慧(受益者)。
一、开场:从批量注销现象切入
林薇(访谈者):最近注意到不少连锁品牌在密集注销门店,比如某头部茶饮品牌半年内关店300余家,某便利店品牌也在收缩区域。李律师,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批量注销背后可能涉及哪些合同风险?
李维(律师,语速平缓,用词精准):连锁门店批量注销,本质上是品牌方经营策略的调整,但直接冲击的是加盟商的合同预期。核心风险集中在三个层面:一是单方解除权的行使是否合法——很多品牌方以经营困难为由解除合同,但若合同未约定情势变更条款,可能构成违约;二是退出机制的缺失,比如加盟商的设备折价、库存处理、保证金退还等,往往因前期约定不明引发纠纷;三是品牌方信息披露义务,若明知区域市场饱和仍招商,事后又批量关店,可能涉及欺诈。
王磊(从业者,突然插话,带着行业特有的直率):李律师说得对,但咱们也得站在品牌方角度想想!现在市场竞争多激烈?房租涨、人工涨,客单价上不去,不关店等死啊!我之前管运营时,最头疼的就是老加盟商闹,新加盟商招不来。有些加盟商签合同时只盯着低加盟费,根本不看退出条款,真到关店了,就指着品牌方赔钱——这公平吗?
李维(微微抬手,示意对方稍等):王总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法律上有个基本原则叫契约严守。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品牌方不能以经营困难为由单方面撕毁合同,除非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条款,且能证明履行合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
林薇(追问):那如果合同里没写这些条款,加盟商就只能认栽吗?
李维:当然不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若发生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实践中情势变更的认定门槛很高,需要品牌方举证变化不可预见非商业风险等。
二、争议焦点:加盟商的损失谁来赔?
林薇:转向加盟商视角。张姐,您之前加盟的老字号品牌突然关店,当时最直接的争议是什么?
张慧(受益者,语速较快,带着南方口音,情绪略显激动):最直接的就是血本无归!我2019年加盟那个品牌,投了40多万,租了铺面、装修、买设备,合同签了5年。结果去年底,品牌方突然发通知说战略调整,区域门店全部注销,让我自己找下家。我当时就懵了——设备是定制的,铺子转租也亏,保证金5万块还没退!我找品牌方理论,他们甩给我一句话:合同第十二条写了,‘因政策或市场变化导致门店无法经营的,总部不承担赔偿责任’。这…这不是霸王条款吗?!
王磊(忍不住打断):张姐,您先别急。我承认有些品牌确实在合同里埋坑,但您也得想想,加盟开店本来就有风险啊!您签合有没有仔细看第十二条?有没有评估过那个区域的客流量?
张慧(声音提高):我当时问过业务员,他说老品牌,客流量稳得很,还给我看了其他门店的营业额报表!结果呢?那些报表都是假的!后来我查才发现,那几家样板店都是总部自己开的,专门用来招商的——这算不算欺诈?
李维(适时介入):这里就涉及两个关键法律问题:一是格式条款的效力。如果品牌方利用优势地位,在合同中约定无论何种情况总部均不担责,这种条款可能因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被认定为无效。二是缔约过失责任。若品牌方在招商时提供虚假信息(比如伪造营业额数据),隐瞒即将关店的重大事实,导致加盟商错误签约,加盟商可以主张缔约过失责任,要求赔偿信赖利益损失,比如装修费、设备购置费等。
林薇(追问):实践中,加盟商怎么收集这些虚假证据?毕竟很多口头承诺,很难举证。
张慧(抢着说):我当时留了个心眼!每次和业务员沟通,我都偷偷录音,还保留了微信聊天记录。后来我去市场监管局投诉,又找了律师,把这些证据一摆,品牌方才松口,最后退了保证金,还赔了我一部分装修损失。不过这个过程,折腾了整整8个月!
李维:张姐的做法很聪明。对加盟商来说,证据意识太重要了——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品牌方的宣传材料,甚至现场照片,都得保存好。别忘了举证责任倒置在某些情况下的适用,比如品牌方提供了虚假的盈利预测报告,只要加盟商能证明报告与实际情况差异巨大,就可以推定品牌方存在欺诈。
三、破局之道:从对抗到协商
林薇:王总,您作为品牌方前运营者,遇到类似关店纠纷,通常怎么处理?有没有什么双赢的办法?
王磊(靠在椅背上,叹了口气):说实话,没完美办法。我们之前关店时,也闹过加盟商堵门、投诉到媒体。后来总部急了,成立专项小组,逐个谈判。核心就两点:一是算账,把加盟商的投入(加盟费、保证金、装修费、设备费)列清楚,能退多少、怎么退,白纸黑字写清楚;二是资源置换,比如帮加盟商对接其他品牌,或者把设备折价回收,再给一部分新品牌的优惠券。虽然还是亏钱,但比打官司成本低多了。
张慧(插话):你们当时那个资源置换,我后来也遇到过。有个品牌想用他们的新项目置换我的设备,我查了下那个项目根本没备案,果断拒绝了!所以加盟商们得擦亮眼,别被新机会忽悠了。
李维:王总的做法其实符合《民法典》倡导的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批量关店时,品牌方主动与加盟商协商,制定合理的退出方案,既能减少诉讼成本,也能维护品牌口碑。我建议品牌方提前做好风险预案,比如在合同中明确退出时的资产评估标准争议解决机制(调解/仲裁优先),甚至可以设立加盟商保障基金,用于应对突发关店情况。
林薇:那对加盟商来说,如果协商不成,是选择仲裁还是诉讼?哪种更有效率?
李维:仲裁和诉讼各有优劣。仲裁一裁终局,效率高,但费用可能比诉讼高;诉讼二审终审,周期长,但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能更快冻结品牌方资产。对加盟商来说,如果争议金额不大(比如50万以下),建议走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最快3个月就能出结果;如果金额较大,且涉及欺诈等恶意行为,可以考虑惩罚性赔偿,但需要证据充分。
张慧(补充):我后来咨询律师才知道,加盟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所以遇到问题千万别拖,越拖证据越难找!
四、反思:如何避免双输结局?
林薇(环视两人):最后想请三位从各自角度总结一下,连锁行业如何从源头上减少批量关店引发的合同争议?
王磊(语气严肃):品牌方得少画饼,多做事!招商时别吹嘘稳赚不赔,把风险、成本、退出机制都写清楚;经营时别盲目扩张,做好区域市场管控,别让加盟商自生自灭。关店时更不能一刀切,得给加盟商留足缓冲期——比如提前6个月通知,帮他们对接资源,这才是负责任的态度。
张慧(点头):是啊!加盟商开店不容易,大多是普通家庭,把积蓄都投进去了。我建议想加盟的朋友,先花几千块请律师审合同,别信业务员的口头承诺;开店后多留心行业动态,一旦发现品牌方有异常(比如总部失联、供货延迟),赶紧收集证据,提前准备退路。
李维(总结):从法律层面看,核心是合同明确化和风险共担。建议行业协会出台《加盟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单方解除权退出机制损失赔偿等条款;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连锁品牌的招商行为监管,严查虚假宣传;同时建立加盟商纠纷调解平台,让专业调解员介入,降低维权成本。毕竟,连锁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品牌方和加盟商的共赢——这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写在《民法典》里的契约精神。
【访谈后记】
三个小时的访谈结束时,窗外的天色已暗。李律师的严谨、王磊的务实、张姐的坚韧,让我看到了连锁门店批量注销争议的多面性。这场对话没有绝对的对错,只有不同立场下的利益博弈与责任担当。或许正如李律师所言,唯有以明确的合同约束双方,以诚信的原则沟通协商,以法治的途径解决争议,才能让连锁行业在调整中走向更健康的未来。而对于每一个投身其中的人来说,敬畏规则、保留证据、理性维权,才是穿越周期的不变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