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环境】 <
某法律服务中心的访谈间,深色木质长桌上摆着三杯冒着热气的茶,笔记本和录音笔静静躺在旁边。窗外是城市午后的车流声,室内安静得能听见茶杯碰撞的轻响。访谈者小林(媒体从业者)正对两位嘉宾点头致意——左手边是头发花白的李律师,某律所劳动法团队首席顾问;右手边是穿着工装、手指关节粗大的张师傅,刚从一家注销的港澳资电子厂离职;稍远处的沙发上,坐着该厂前HR陈姐,手里无意识地摩挲着保温杯。
【访谈实录】
一、开场:注销企业的劳动仲裁,为何特殊?
小林:(清了清嗓子)今天想请三位聊聊注销港澳资企业后,劳动者怎么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先从李律师开始吧,港澳资企业注销和普通企业比,仲裁案件有什么特殊性?
李律师:(手指轻轻敲了敲桌面)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主体资格和责任承担上。普通企业注销,清算组通常会处理员工债权;但港澳资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代工厂,常存在先注销后清算股东失联的情况。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可实践中,很多港澳股东根本不派人参与清算,导致员工连被申请人是谁都搞不清。
张师傅:(突然插话,声音有点哑)李律师说得对!我们厂去年注销,老板说公司没了,没钱给,我们连个告状的地方都没有,后来还是其他工友说可以告股东,我才……(停顿了一下,喝了口水)才去申请仲裁的。
小林:(转向张师傅)您当时填写申请书时,第一步就卡在被申请人这里了吧?
张师傅:(点头)是啊!申请书上有被申请人信息,我写的是XX电子厂(已注销),结果仲裁委说主体不存在,不受理。我当时就懵了,难道钱就这么打了水漂?
二、核心问题:被申请人怎么列?仲裁请求怎么写?
小林:(看向李律师)看来被申请人是第一个坎。法律上,注销企业的劳动仲裁,被申请人到底该列谁?
李律师:(从公文包里抽出一份文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企业注销前未成立清算组的,或者清算组未通知员工的,员工可以原企业为被申请人,同时列企业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出资人为共同被申请人。这里的关键是清算组——如果企业注销时依法清算,清算组是责任主体;如果没清算,股东就要背锅。
陈姐:(一直没说话,突然开口)我们厂注销时,确实没成立清算组。老板说厂子欠了银行的钱,员工工资优先,但没钱,让我们签个自愿放弃工资的协议,我没签……(苦笑)现在想想,当时就该直接去仲裁。
小林:(追问陈姐)作为前HR,您觉得员工在填写被申请人时,最容易犯什么错?
陈姐:很多员工和我当时一样,只知道写公司全称,甚至写简称,比如XX电子厂而不是XX电子厂(香港)有限公司。港澳资企业的工商登记名称通常是繁体中文,还可能有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后缀,写错一个字,仲裁委都可能不予受理。还有,员工不知道要查股东信息——我们厂的股东是香港一家公司,还有个自然人股东,这些信息都要从工商档案里找,普通员工根本不知道去哪查。
小林:(转向张师傅)您后来是怎么找到股东信息的?
张师傅:(挠挠头)是隔壁工友的表哥在工商局工作,帮我们查的。他打印了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表,上面有股东姓名、出资额,还有清算组负责人的电话——虽然打过去没人接,但至少有地方告了。
李律师:(补充)这里要提醒一个知识点:送达地址确认书。很多员工以为写了公司地址就行,注销后地址肯定送不到。所以申请书里一定要写股东的实际居住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股东是港澳公司,还要写其在内地的联络地址。仲裁请求要具体明确,比如要求支付2023年1月至6月工资共计3万元,而不是要求支付工资——金额不明确,仲裁委会要求补正,耽误时间。
三、证据与时效:注销企业的维权倒计时
小林:(翻着笔记本)接下来想聊聊证据。企业都注销了,考勤记录、工资表这些资料可能都没了,员工怎么收集证据?
陈姐:(叹气)我们厂注销前,老板让我把所有员工资料都销毁了,说省得麻烦。我当时还犹豫,但老板说不销毁就扣我工资……(声音低下去)现在想想,我真该把工资表考勤表偷偷复印一份。
张师傅:(突然提高声音)我有办法!我工资是银行转账的,流水单上有XX电子厂工资这几个字,还有老板微信发我的排班表——虽然他后来把我微信删了,但我截图了。还有工友,我们有个微信群,老板在里面发过加班通知,这些都能当证据吧?
李律师:(点头)电子证据现在越来越重要。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流水、考勤打卡截图,甚至工作群里的通知,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都能作为证据。但要注意真实性——比如微信记录需要显示对方微信号、头像,最好能证明是老板本人发出的。如果企业注销前有欠薪公告或会议纪要,这些也是关键证据,说明企业承认欠薪事实。
小林:(看向张师傅)您申请仲裁时,有没有遇到仲裁时效的问题?
张师傅:(愣了一下)仲裁时效?什么时效?
李律师:(解释)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比如企业注销后,员工才知道工资没发,时效从知道欠薪那天起算。但很多员工注销后没及时维权,拖了半年甚至一年,就超了时效。
张师傅:(后怕)我去年10月厂子注销,今年3月才去申请仲裁,幸好没超!有个工友拖到今年10月,仲裁委说超时效了,不受理,他现在还在找律师打官司呢。
陈姐:(补充)还有个时效中断的情况。如果员工向企业主张过权利,或者企业同意支付欠薪,时效会重新计算。比如注销前,老板给员工写过欠条,或者微信说过下个月发工资,这些都能证明时效中断。
四、常见误区:这些坑,千万别踩!
小林:(笑着看向三位)三位能不能说说,自己或身边人填写申请书时,踩过哪些坑?
陈姐:(第一个开口)我见过最离谱的,有个员工在仲裁请求里写要求老板赔我精神损失费,因为他骂我。这肯定不会支持!劳动仲裁只支持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这些直接损失,精神损失费得去法院打民事官司,而且要证明老板存在侮辱、诽谤等侵权行为。
张师傅:(不好意思地笑)我一开始写仲裁请求,写的是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和赔偿金,但没写具体金额。仲裁委的工作人员让我回去改,说不写清楚,怎么算赔偿?后来我问了律师,才知道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经济补偿金是工作年限×月工资,我在厂里干了3年,月工资5000,经济补偿金就是1.5万,赔偿金就是3万,加上工资3万,总共6万。
李律师:(严肃)还有个大坑:把仲裁和诉讼搞混。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必须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去法院起诉。但有些员工觉得仲裁不公正,直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不予受理。港澳资企业的管辖地也很重要——劳动合同履行地(比如工厂所在地)的仲裁委有管辖权,如果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也有管辖权。
小林:(追问)如果企业注销后,股东也找不到,或者没钱赔偿,员工怎么办?
李律师:(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案例)去年有个类似案件,企业注销后股东失联,员工申请了财产保全,仲裁委查到股东在内地有套房产,最后强制执行了。如果员工知道股东的财产线索,一定要在申请仲裁时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不然股东可能转移财产。港澳股东在内地没有财产的,可以申请认可和执行港澳仲裁裁决,但程序比较复杂,建议找专业律师。
五、给劳动者的建议:三步走,维权不慌
小林:(总结)请三位给注销港澳资企业的劳动者一些填写申请书的具体建议吧。
张师傅:(抢着说)第一步,先去工商局查企业档案!看看有没有清算组,股东是谁,联系方式是什么。第二步,把证据整理好: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微信聊天记录,都打印出来,标注清楚哪天发的工资哪天的加班通知。第三步,申请书写清楚被申请人(公司+股东)、仲裁请求(具体金额+计算方式)、事实与理由(什么时候入职,什么时候离职,欠了多少钱),然后去仲裁委提交——记得带身份证!
陈姐:(补充)如果自己不懂,一定要找法律援助!每个区都有法律援助中心,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以免费请律师。我们厂有个员工就是法律援助律师帮着填的申请书,最后拿到了工资。还有,别信老板说的签了协议就能拿钱,协议里如果有放弃工资的条款,是无效的!
李律师:(最后总结)记住三个关键词:主体列对证据充分时效不错。注销企业的劳动仲裁,虽然麻烦,但法律是站在劳动者这边的。只要程序正确,证据充分,一定能拿到应得的赔偿。
【访谈后记】
走出访谈间时,夕阳已经西斜。张师傅说要去法律援助中心咨询,陈姐则表示以后遇到类似情况,一定劝员工先仲裁。李律师的话在耳边回响:劳动仲裁不是‘麻烦’,而是劳动者的‘护身符’。注销企业的终点不应是劳动者的维权终点,只要掌握正确方法,法律总能给劳动者一个交代。
(全文约3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