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场景】 <

注销企业,如何处理未付的供应商认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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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阳光透过百叶窗洒在木质圆桌上,空气中飘着咖啡的香气。小林(财经类媒体记者)坐在对面,面前摊开笔记本,眼神专注。今天她要聊的是企业注销时一个容易被忽视的小麻烦——未付的供应商认证费。三位受访者陆续到场:李律师(企业法务专家,从业15年)、王总(某科技公司创始人,刚完成公司注销)、张经理(某认证机构区域负责人,处理过百余起类似纠纷)。

第一部分:基础认知——这笔费到底算什么?

小林:李律师您好,王总、张经理也辛苦了。今天想请教一个具体问题:企业要注销了,但之前欠供应商的认证费还没付,这笔钱在法律上算什么?供应商还能追讨吗?

李律师(扶了扶眼镜,语速平稳):这个问题得分两层看。供应商认证费本质上属于企业因接受服务产生的合同债务,无论企业是否注销,这笔债务都是真实存在的。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之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未支付的认证费属于公司债务,必须在清算程序中优先处理。

王总(突然插话,带着点无奈):李律师说得对!我们公司注销时,就卡在这笔认证费上。当时供应商说不付清就不给认证报告,我们觉得公司都要注销了,谁还来追这笔小钱,结果差点走不下去……

小林(追问):王总,您说的小钱大概多少?当时为什么觉得供应商不会追?

王总(苦笑):三万多块,对注销流程来说不算多,但对我们当时现金流紧张的情况,确实有点压力。主要是觉得供应商都是大机构,应该没精力为这点钱折腾,没想到他们特别较真。

张经理(接过话头,语气直接):必须较真啊!我们认证机构提供服务是有成本的,现场审核、报告编制、人员工资,哪样不要钱?企业注销不是逃债金牌。去年我们遇到一家注销公司,欠我们五万认证费,一开始联系不上法人,后来通过法院公告催收,最后从股东未分配利润里扣了回来。

小林(点头):所以供应商完全有权利追讨。那如果企业注销时,清算组没注意到这笔债务,或者没钱支付,供应商该怎么办?

第二部分:法律边界——清算组、股东、供应商的责任怎么分?

李律师(手指轻轻敲了敲桌面):这里涉及三个核心主体:清算组、股东、供应商。清算组的义务是全面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如果遗漏了未支付的认证费,导致供应商无法受偿,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小林(追问):您说的重大过失具体指什么?比如清算组没查到这笔债务算不算?

李律师:要看是否有可归责性。如果供应商已经发了催款函,清算组却没入账,或者合同、发票等凭证明明在公司档案里却没被发现,这就属于重大过失。但如果是供应商从未主张过,清算组确实不知情,责任就相对复杂。

王总(突然拍了下大腿):哎,说到这个!我们当时清算,确实漏了一笔认证费。供应商注销前三个月发过邮件,但当时负责行政的小姑娘离职了,邮件没转给财务,结果清算组没列进去。后来供应商找上门,清算组只能临时从预留的清算费用里挤了一部分付了。

张经理(皱眉):这种情况其实很常见。很多企业注销时,财务和行政交接混乱,债务资料不全。我们建议供应商,一旦发现客户有注销迹象,哪怕只是营业执照被吊销的风声,就该立即发《债务确认函》,最好用EMS寄送并保留凭证,这是后续维权的关键证据。

小林:那股东呢?股东需要为这笔漏掉的认证费负责吗?

李律师(眼神严肃):分两种情况。如果是有限责任,股东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且清算程序合法,股东不承担额外责任。但如果是法人人格否认,比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那么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股东为了逃避债务,故意低价转让财产、虚构债务,或者清算时隐匿财产,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可以起诉股东。

王总(赶紧摆手):我们股东可没干这种事!当时就是内部沟通出了问题,真没想赖账。不过李律师这么说,我倒是想起,我们注销前确实把一部分设备低价卖给关联公司了,后来清算组被质疑,赶紧补了评估报告,不然真可能麻烦。

小林(在本子上记下):看来企业注销时,财产处置的合规性很重要。那如果企业确实没钱支付认证费,供应商是不是只能认亏?

第三部分:实操难题——没钱付、没凭证、不配合,怎么办?

张经理(叹了口气):这才是最头疼的。去年我们遇到一家小微企业,注销时账上只剩几千块,欠我们八千认证费。我们上门催收,法人说公司都没了,你们找谁去?后来我们查到法人名下有套房产,但他说那是个人财产,和公司无关。最后只能走诉讼,赢了官司,但执行花了半年,只拿回来三千。

小林(追问):执行难是常见问题吗?有没有什么办法提高回款率?

张经理:有!第一,及时申报债权。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逾期可能不被承认。第二,申请财产保全。发现企业有转移财产迹象时,立刻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银行账户、查封资产,不然钱可能早就被转走了。第三,协商债务重组。如果企业确实困难,可以分期付款,或者用实物资产抵债,总比一分拿不到强。

王总(突然插话):张经理,说到分期付款,我们当时其实想过这招。但供应商坚持要一次性付清,不然不给认证报告,我们注销手续需要这份报告,最后只能硬凑钱。现在想想,是不是可以更灵活一点?

张经理:理解双方难处。对我们机构来说,认证报告是服务成果的凭证,企业不付钱,我们确实有顾虑。但如果企业能提供担保,比如股东个人担保,或者抵押其他资产,我们也会考虑分期。毕竟,长期拉扯对谁都没好处。

李律师(补充道:这里还要注意一个知识点:债务的诉讼时效。供应商的认证费债权,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企业注销后,如果股东承诺承担债务,诉讼时效从承诺之日起重新计算;如果没有承诺,债权人可以在公司注销后两年内,要求原股东在接收公司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小林(眼睛一亮):也就是说,即使公司注销了,供应商也不是完全没机会?

李律师:对!但前提是证据充分。我们之前处理过一个案子,公司注销三年后,供应商拿着当年的合同、发票、催款邮件记录起诉股东,法院最终判决股东在接收财产的20万元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供应商一定要保留好所有书面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催款函等。

王总(感慨):听完李律师的话,我倒是觉得,企业注销前,真的应该做一次全面债务体检。我们当时只想着应付工商、税务,没想到供应商这边还有坑,差点把自己陷进去。

第四部分:行业视角——有没有更优解?

小林:从行业角度看,张经理觉得企业注销时,未付认证费的问题普遍吗?有没有什么行业内的解决惯例?

张经理:挺普遍的。尤其是这两年经济下行,小微企业注销增多,我们每年遇到的类似纠纷都有10%以上的增长。行业内常见的做法是:先认证,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但对企业来说,认证费是前置成本,很多小企业确实拿不出这么多钱。

王总(点头):没错!我们当时就是被先付60%定金卡住了。如果能有更灵活的付款方式,比如认证完成后再付全款,或者按季度分期,企业注销时也能提前规划债务,不至于那么被动。

李律师(从法律角度建议):其实,企业和供应商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企业注销时的债务处理条款,比如若企业进入注销程序,未付费用应在清算财产分配前优先清偿,或由股东提供担保。这样既能保障供应商权益,也能让企业提前做好风险预案。

小林:那对企业来说,注销前应该主动和供应商沟通吗?

王总(抢答):必须主动!我们后来吸取教训,帮朋友的公司注销时,第一件事就是列出所有供应商名单,逐个确认是否有未结款项。包括认证费、服务费、货款,哪怕是一百块的小钱,都要处理清楚。不然,供应商一旦去工商部门投诉,注销流程会被卡住,更麻烦。

张经理:对企业主动沟通,我们一般都会配合。毕竟,企业注销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只要债务清晰,我们愿意协商解决。最怕的就是企业玩消失,失联了,那我们只能走法律程序,耗时耗力。

访谈后记:一场双赢的债务清理艺术

三个小时的访谈结束时,窗外的阳光已经偏西。李律师的专业解析、王总的实战经验、张经理的行业视角,让企业注销未付认证费这个看似小众的问题,逐渐清晰起来。

小林合上笔记本,若有所思:原来,这背后涉及法律、财务、沟通的多重博弈。对企业而言,注销不是终点,而是债务清理的最后一道关卡——清算组的严谨、股东的诚信、内部流程的规范,缺一不可;对供应商而言,及时申报债权、保留证据、灵活协商,是维护权益的关键;而对整个市场而言,清晰的债务规则和高效的沟通机制,才能让企业生得从容,死得安心。

正如李律师最后所说:企业注销的本质,是对债权人利益的尊重。只有把每一笔债务都妥善处理,市场经济的‘信用链条’才能不断裂。或许,这才是这场对话最核心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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