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做财税这20年,见过太多企业开开关关。最近几年,简易注销成了老板们口中的高频词——毕竟,比起以前动辄两三个月的常规注销,简易注销承诺20天就能搞定,对急着脱身的企业来说,简直是及时雨。但问题来了:企业用简易注销快速退场时,那些没履行完的合同,风险到底转移给了谁?是合同对方倒霉,还是原股东还能拍拍屁股走人?今天咱们就掰扯掰扯这个事儿,毕竟我见过太多老板因为没搞懂这个,最后省了注销费,赔了诉讼费。<

上海简易注销对企业合同履行风险转移有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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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搞懂:上海简易注销到底简易在哪?

要说清楚风险转移,得先明白上海简易注销是个啥。根据《上海市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公司——比如成立后未开业,或者申请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就能走简易注销流程。核心就两步:企业在一网通办平台承诺无债权债务,然后公示20天,没人反对就能注销。

听起来很美好对吧?但这里有个关键点:承诺无债权债务≠真无债权债务。我去年碰到一个案子,做服装贸易的张老板,公司欠供应商30万货款,他想着反正供应商不知道我注销,就勾选了无债权债务申请简易注销。结果公示期最后一天,供应商刷到市场监管局公告,立马提了异议,最后张老板不仅没注销成,还被供应商告上法庭,连带赔偿了违约金。这就是典型的想省事,反惹事。

简易注销的简易,本质是把审查责任从监管部门转移到了企业自己身上——你承诺没问题,那真出了问题,就得你自己扛。但扛的时候,合同风险怎么转移?这才是老板们最该关心的。

合同履行风险转移:从公司背锅到股东连坐的隐形陷阱

企业注销后,法律主体资格没了,那没履行完的合同,责任算谁的?这得分情况看,但简易注销因为承诺制的特殊性,风险转移往往更隐蔽,也更狠。

先说常规情况:如果是正常注销(非简易),公司会成立清算组,通知所有债权人,未履行完的合同要么继续履行,要么协商解除,清算组处理完所有债权债务才能注销。这时候,合同风险基本在公司清算范围内消化,股东只要没抽逃出资,一般不额外担责。

但简易注销不一样!它默认无债权债务,所以不会走清算程序。这时候如果企业有未履行完的合同,风险就可能漏网:

第一种情况:合同相对方是不知情的第三方。 比如企业租了个办公室,租期还有一年,老板没告诉房东,直接申请简易注销了。房东发现时,公司已经没了,押金也没了,只能找原股东。这时候,法院大概率会判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因为简易注销的承诺无债权债务本身就是虚假陈述,房东作为债权人,完全有权利主张股东承诺不实的责任。我之前帮一个房东代理过类似案子,最后股东不仅赔了租金损失,还承担了诉讼费,比正常注销多花了十几万。

第二种情况:合同里有合同终止需通知对方条款,但企业没通知。 比如企业跟供应商签了长期供货合同,中途老板不想干了,没跟供应商说,直接简易注销了。供应商还在按合同备货,结果货送不出去,损失惨重。这时候,供应商可以主张企业未履行通知义务,要求原股东赔偿。我猜未来这类案子会越来越多,因为很多老板觉得注销了就没事,根本没想到通知这回事。

第三种情况:合同涉及人身依附性义务,比如服务合同。 比如设计公司接了个项目,做到一半老板跑路,用简易注销了事。委托方找不到人,项目烂尾。这种情况下,虽然合同权利义务可能随公司注销终止,但如果委托方能证明股东存在恶意逃避债务(比如明知项目没完成还注销),股东可能还是要赔钱。毕竟《民法典》第509条说了,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能随便甩锅。

公告期20天:债权人看不见的损失,谁来兜底?

简易注销的另一个风险雷区是公示期——只有20天,还只在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公示。你想啊,小供应商可能天天盯着平台看,但大客户、合作方呢?谁能想到企业会突然注销?我见过一个做外贸的李老板,跟国外客户签了100万的订单,货都备好了,客户因为时差,没及时看上海市场监管局公告,结果企业简易注销了,货款没收到,货还砸手里。客户找过来,李老板说公司注销了,我没钱赔,客户只能起诉,最后法院判股东在未清偿债务范围内承担责任——说白了,就是股东得赔。

这里有个法律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46条明确说了,市场主体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或者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而简易注销要求无债权债务,如果实际有债务却没公示,就属于虚假承诺,债权人可以依据这条,要求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我个人的判断是,未来监管部门可能会对简易注销的债权债务公示加码,比如要求在更广泛的平台(比如企业官网、行业平台)同步公示,或者延长公示期。毕竟现在利用简易注销逃债的案例太多了,监管不可能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给老板们的避坑指南:想走简易注销?先把这些合同捋清楚

说了这么多风险,不是否定简易注销——它确实适合那些真正无债无诉的企业。但想用简易注销,必须先做好风险排查,不然省下的注销费,可能不够赔违约金的。

第一步:查清楚所有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不管是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还是服务合同,只要没到期、没结清,都得列出来。我建议老板们自己做个合同清单,写清楚合同对方、履行状态、金额、是否有违约条款。

第二步:分情况处理合同:能解除的解除,能履行的履行。 比如租赁合同,提前跟房东协商,要么付违约金解约,要么找到下家接手;供货合同,跟供应商协商终止,结清尾款。千万别想着先注销,再说——注销了,你就没主体资格跟对方谈了,只能被动挨打。

第三步:如果实在有甩不掉的债务,别硬走简易注销。 老老实实走常规注销,成立清算组,通知所有债权人,哪怕多花点时间、多花点钱,也比被股东连带赔偿强。我见过一个老板,因为欠了50万货款,硬走简易注销,结果股东被法院强制执行,房子都被拍卖了,得不偿失。

也是最关键的:别信代办机构的100%注销保证。 现在有些代办机构为了拉生意,承诺不管有没有债务,都能简易注销。这种话千万别信!简易注销的承诺制是对企业负责,不是对代办机构负责。真出了事,法律只认企业承诺,不认代办保证。

加喜财税见解:注销不只是关门,更是责任交接

很多企业老板在注销时,只盯着能不能快点拿到注销通知书,却忽略了财务凭证和知识产权的清理,这其实是更大的风险点。财务凭证不完整,比如合同、发票、对账单丢了,就无法证明债权债务已清偿,一旦债权人追责,企业很难自证清白,股东连带责任的风险就直线上升。至于知识产权,商标、专利没注销也没转让,注销后可能被他人抢注,原企业想再用,就得重新花钱买,甚至被侵权起诉。上海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在处理企业注销时,会重点帮客户梳理财务凭证,确保债权债务证据链完整,同时协助处理知识产权归属,避免注销一时爽,事后火葬场的尴尬。毕竟,企业注销不是终点,责任的交接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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