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在外资企业扎堆的中国市场,外国公司注销已经不是新鲜事。有的因为战略调整撤出中国,有的因为经营不善撑不下去,还有的干脆是甩手掌柜式运营,直接关门走人。但最让人揪心的,往往是那些被欠薪的员工——公司都注销了,工资还能要回来吗?劳动局到底管不管这事? <
我做了20年财税,见过太多这样的案例。记得2019年,一家德国独资的贸易公司在上海注销,清算时把大部分资金转回了母公司,只留了100多万应付债务,结果30多名员工的工资、加班费加起来有200多万没付清。员工们找到劳动局,哭着说公司没了,我们找谁要去?当时我就想,这事儿要是处理不好,不仅员工吃亏,劳动局的公信力也会受影响。
其实,外国公司注销后欠薪问题,就像一场资产消失后的追债游戏。公司注销了,但债务不会凭空消失,劳动局也不是吃素的。今天就结合我的经验,聊聊这个事儿,也给各位打工人和HR提个醒。
先说说为啥外国公司注销后,欠薪问题特别棘手。
第一,资产消失得太快。很多外资公司注销时,会通过关联交易把资产转移到境外母公司,或者清算时故意低估资产、高估债务,等员工发现工资没发,公司账户早就空了。我见过一个案例,某美国独资企业在深圳注销,清算报告显示账面资产为零,但后来员工发现,注销前三个月,公司刚把一套价值800万的设备以100万价格卖给了境外关联方——这明显是转移资产,想赖掉工资。
第二,责任主体扯不清。外国公司在中国往往有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多层架构,注销时清算组可能由外籍高管、律师组成,他们对中国法律不熟悉,甚至故意装傻,说工资是母公司发的,跟我们中国公司没关系。其实根据《公司法》,清算组有义务清偿包括工资在内的职工债务,他们要是没清偿就注销,清算组成员得承担连带责任——但很多员工不知道这点。
第三,维权成本太高。员工想讨薪,得先找劳动仲裁,不服再起诉,要是公司注销了,还得追加清算组、股东为被告。流程走下来,少则半年,多则一两年,普通打工人哪有时间和精力折腾?我见过一个打工妹,为了追3万块欠薪,请律师、跑法院,最后钱要回来了,律师费、交通费花了2万多,得不偿失。
那劳动局到底怎么处理?别急,劳动局手里有几把刷子,专门对付这种注销跑路的欠薪问题。
第一招:从工资保证金里扣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很多行业的企业(比如建筑、制造)都得交工资保证金,专门用来发工资。外国公司也不例外。我2020年处理过一个案子,日本独资的电子厂突然注销,拖欠了50多名员工80多万工资。劳动局一查,公司之前交了100万工资保证金,直接从保证金里把钱划给了员工,效率高得很。不过这里有个前提:得提前交了保证金,要是没交,这招就使不上了。
第二招:让清算组背锅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写得明明白白: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要是清算组没通知员工(也就是债权人),就注销了公司,员工可以直接起诉清算组成员,让他们赔钱。
我2018年遇到一个典型案例,法国独资的咨询公司注销时,清算组只通知了银行、供应商这些大债权人,没通知员工。员工后来通过劳动仲裁,赢了官司,清算组的3名成员(包括一名中国籍财务总监)连带赔偿了所有欠薪。所以说,清算组不是甩手掌柜,注销时没通知员工,是要吃官司的。
第三招:追股东的责任
很多外国公司注销时,股东会抽逃出资,把公司资产转走。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要是股东没缴足出资,或者抽逃出资,导致公司没钱发工资,员工可以要求股东在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责任。
我去年处理过一个案子,韩国独资的食品公司注销,股东认缴了1000万,实际只缴了200万,结果公司欠薪150万。劳动局介入后,股东被要求在未缴的800万出资范围内赔钱,最后员工全额拿到了工资。不过这里有个难点:得证明股东抽逃出资,比如银行流水显示股东把钱转走了,但没用于公司经营,这需要律师和劳动局一起查账,挺麻烦的。
第四招:查母公司的责任
如果是外商投资企业,母公司可能会通过管理费、技术服务费等方式把钱转走。根据《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母公司要是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资产,导致子公司无法支付工资,子公司可以要求母公司赔偿。但实践中,员工直接告母公司比较难,得证明母公司恶意转移资产,比如子公司明明盈利,却通过高价采购母公司的设备把钱转走,这需要专业的审计,成本不低。
说了这么多劳动局的措施,其实最关键的还是员工自己。我见过太多员工,平时不保留证据,等公司注销了才哭着说我连劳动合同都没有,维权时特别被动。
第一,证据要全
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记录、聊天记录(比如老板说下个月发工资的微信),这些都得留着。特别是工资条,最好有公司盖章的,或者银行流水备注工资。我见过一个员工,工资是通过个人账户发的,他保留了老板转账的记录,后来劳动局直接根据这个记录,认定了工资标准。
第二,动作要快
公司要注销,清算组会登报公告,这时候一定要及时去申报债权。公告期一般是45天,别错过时间。我见过一个员工,公告期过了才去劳动局投诉,结果清算组已经注销了公司,账户也清零了,最后只拿回了一部分钱。
第三,别怕折腾
要是劳动局调解不成,记得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起诉。虽然流程长,但只要证据充分,赢的概率很大。我见过一个打工仔,为了追5万块欠薪,从劳动仲裁打到中院,最后公司股东赔了8万(包括利息),还多拿了3万。
说实话,外国公司注销后欠薪问题,考验的是劳动局的监管力度,也是企业的良心。我见过负责任的外企,注销前主动把工资结清,还给了员工经济补偿;也见过钻空子的,注销时金蝉脱壳,把员工当包袱甩掉。
但不管怎样,欠薪不是商业风险,是法律底线。《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外国公司想靠注销赖账,在中国是行不通的。
最后想说,员工遇到欠薪别慌,保留好证据,找劳动局;企业注销前,先把员工的工资结清,这是最基本的商业道德。毕竟,企业可以注销,但人心不能注销。
上海加喜财税公司在企业注销服务中常遇到财务凭证不完整的情况,这直接导致欠薪清算时缺乏关键证据,员工维权困难,企业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关于知识产权影响,若企业注销前未妥善处理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可能导致知识产权被僵尸化,甚至被他人恶意抢注。建议企业在注销前完成知识产权评估、转让或放弃,避免资产流失。加喜财税提供一站式注销服务,从财务合规到知识产权处置,全程保驾护航,确保企业干净退出。加喜公司注销官网:https://www.110414.com。
特别注明:本文《外国公司注销后劳动局如何处理欠薪问题?》属于政策性文本,具有一定时效性,如政策过期,需了解精准详细政策,请联系我们,帮助您了解更多“公司注销知识库”政策;本文为官方(公司企业注销网 - 上海专业公司企业注销及疑难注销一站式服务)原创文章,转载请标注本文链接“https://www.110414.com/gongsizhuxiaowenda/341873.html”和出处“公司企业注销网”,否则追究相关责任!
加刘老师微信 | 加赵老师微信 | 加杨老师微信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