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下午3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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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地点:北京信衡联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办公室
访谈对象:陈建国(信衡联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专注企业清算与商业秘密保护20年,曾任某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咨询专家,口头禅:说白了,就是‘账’和‘人’的事儿)
访谈记者:李默(财经线记者)
【开场:阳光下的老法师】
下午三点,阳光透过百叶窗在陈建国的红木办公桌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他正低头翻阅一份泛黄的卷宗,听见敲门声,抬头推了推眼镜,露出标志性的笑容:坐,刚泡了龙井,尝尝——这茶跟清算一样,得慢慢品,才有味。
办公室里最显眼的是一整面墙的书架,塞满了《企业破产法》《商业秘密保护实务》等书籍,其中一本《清算纠纷案例解析》的扉页上,用红笔写着一行字:每个案子都是活的,不能只抠条文。茶几上摊开的笔记本里,密密麻麻记着不同企业的清算要点,某一页写着商业秘密=价值+保密措施+合理对价。
【问题一:清算时,商业秘密为何总被当废品卖?】
记者:陈老师,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时,我们常看到企业主忙着卖设备、还债务,却很少关注商业秘密登记。这背后是什么原因?
陈建国(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茶杯在手里转了三圈):说白了,就是重有形,轻无形。很多企业主觉得,清算就是清家底,厂房、设备、存货是看得见的钱,、技术配方这些看不见的东西,要么不知道算资产,要么嫌麻烦不想管。我当年刚入行时,就栽过这个跟头。
(他翻开笔记本,指着某一页)2005年,我接了个案子,一家做酱牛肉的老字号,老板急着清算去国外养老。清算组盘点时,就记了厂房估值20万,设备5万,结果我无意中发现,后厨墙上贴着的老汤配方——一张泛黄的纸,用毛笔写着八角三钱、桂皮二两……——被当成废纸塞在抽屉里。后来老板走后,前厨师拿着配方开了家分店,老字号生意一落千丈。老板回来找我哭诉:我以为那纸就是废品啊!
记者:商业秘密的价值感缺失,是导致被忽视的主要原因?
陈建国(点头):对!很多企业主根本没意识到,商业秘密可能是企业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比如我去年服务的一家精密仪器厂,核心商业秘密是某零件的微米级加工工艺,普通资产卖了500万,但这个工艺,我们通过定向转让,最后卖了800万——比厂房设备还贵!但前提是,你得让清算组知道它存在、值多少钱,这就是登记的意义——先把宝贝找出来,才能谈怎么处理。
【问题二:法律上,商业秘密算清算资产吗?和普通资产有啥区别?】
记者:从法律角度看,商业秘密在清算中属于什么性质?和普通资产(如设备、存货)的处理逻辑有何不同?
陈建国(放下茶杯,身体前倾):这个问题问到根儿上了。按《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在清算中,它属于无形资产,但和普通资产有三个本质区别:
第一,处置方式受限。普通资产可以公开拍卖、变卖,但商业秘密一旦公开就失去价值,所以必须保密处置——比如只能卖给特定对象,或者销毁。我见过一个案例,某软件公司清算时,源代码被当成普通文件挂到网上拍卖,结果被竞争对手下载,企业损失上千万,清算组最后被起诉重大过失。
第二,价值评估难。设备有折旧、存货有市价,但商业秘密的价值,可能藏在的复购率里,也可能在技术专利的未来收益中。去年我处理一家化工企业,老板说他的催化剂配方值1000万,但评估师查了三年数据,发现用这个配方生产的产品只占总营收的8%,最后评估价压到200万——老板当时拍桌子:你这是贬低我的心血!我跟他说:评估不是拍脑袋,是讲证据。你要觉得低,拿出‘这个配方能带来多少利润’的证据来。
第三,权利主体特殊。个人独资企业的商业秘密,权利人是企业本身,但清算时企业可能名存实亡,所以需要清算组代为行使权利。我见过更扯的:投资人觉得配方是我发明的,清算组没经他同意就把配方卖了,结果投资人起诉侵犯所有权,官司打了两年——说白了,就是权属不清惹的祸。
【问题三:清算组具体怎么登记和处置商业秘密?流程是怎样的?】
记者:如果企业确实存在商业秘密,清算组应该怎么操作?能否详细说说流程?
陈建国(拿起笔,在纸上画了个流程图):流程分三步,我称之为找宝贝、记清单、办后事——
第一步:清查宝贝。不能只看财务报表,得地毯式排查。比如技术类商业秘密,要查研发记录、专利申请文件、实验室笔记;经营类商业秘密,要查客户合同、采购渠道、营销方案。我有个习惯,清算组进场时,必带技术顾问和法务顾问——技术顾问能识别什么是秘密,法务顾问能判断是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秘密。
(他合上笔记本,笑了笑)比如去年那家餐饮连锁企业,清算组一开始只找到菜品配方,后来技术顾问翻到后厨的冷链物流参数表,说这个‘-18℃保存2小时口感最佳’的数据,也是商业秘密——后来这个参数表卖了50万,老板直呼没想到。
第二步:登记户口本。找到秘密后,必须列《商业秘密清单》,内容包括:秘密名称、载体(如文件、硬盘、口头传授)、保密措施(如加密、门禁)、价值评估报告、权利人(企业名称)。关键是保密义务人——比如知道秘密的员工、前员工,得列清楚,后续要签《保密承诺书》。
第三步:处置后事。根据秘密的价值和风险,分三种情况处理:
- 能卖且有人买:定向转让,签《保密协议》,约定买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否则承担违约金。我见过一个案例,某模具厂的核心技术秘密,找了三家行业内企业,签了不竞争协议后才转让,最后卖了300万。
- 能卖但没人买:公证销毁。必须找公证处全程录像,清算组、投资人、债权人代表在场,确保秘密不外流。去年一家软件公司,源代码没人买,我们当着所有人的面,把硬盘用物理销毁机砸碎——老板当时哭了:这是我十年的心血啊!我跟他说:不销毁,可能让你损失更多。
- 不能卖也不能销:比如涉及国家秘密的,得移交相关部门;或者投资人想保留的,可以约定清算结束后权利归投资人所有,但得债权人会议通过。
【问题四:有没有因商业秘密处理不当导致纠纷的真实案例?】
记者:能否分享一个因商业秘密登记处置不当引发纠纷的案例?后果如何?
陈建国(眉头微皱,手指敲着桌面):这个太多了,说一个印象深的。2020年,我处理过一家服装品牌清算,企业主是个80后,做网红女装的。清算组盘点时,觉得就是手机通讯录,没登记,结果打包卖给了资产回收公司。
没想到,这家回收公司把名单卖给了另一家服装厂,新厂拿着名单给老客户发短信:原品牌倒闭,清仓3折,速来!老客户被骗了30多万,一查,名单是从清算组这儿来的。于是,老客户把清算组、企业主、回收公司全告了,理由是清算未尽到注意义务,导致商业秘密泄露。
记者:最后怎么处理的?
陈建国(叹了口气):法院判清算组赔偿15万,企业主承担连带责任。最冤的是清算组——他们觉得就是普通资料,根本不知道是商业秘密。我跟清算组组长说:你们要是登记了《商业秘密清单》,哪怕最后卖了,也能证明‘已尽到披露义务’。
记者:这个案例能给我们什么警示?
陈建国:警示就是——别把‘不知道’当借口。法律上对商业秘密的定义很宽泛,只要不为公众所知悉、有商业价值、有保密措施,就算秘密。清算组不能凭我觉得,得按法律规定来排查。我常说:宁可多登记100条,也别漏掉1条——漏掉1条,可能就埋个雷。
【争议问题一:清算组能自行决定销毁商业秘密吗?投资人同意是必须的吗?】
记者:有个争议问题:如果商业秘密没有买家,清算组能否自行决定销毁?是否需要投资人同意?
陈建国(突然停顿,手指在桌面上画了个圈):这个问题啊,法律没写死,实践中最扯皮。按《个人独资企业法》,清算组由投资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组成,处置企业资产应当经投资人同意。但商业秘密这种特殊资产,投资人可能不懂,或者为了省事让清算组看着办。
(他端起茶杯,没喝,继续说)我见过一个极端案例:投资人让清算组把所有没用的资料都烧了,结果里面有个未申请专利的半导体材料配方,被竞争对手捡漏,后来投资人损失上千万,反过来告清算组擅自处置资产。清算组委屈:你不是让我看着办吗?
记者:那您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陈建国(放下茶杯,眼神变得严肃):我的原则是——重大处置必须书面确认。哪怕投资人不懂,也得把销毁可能导致商业秘密泄露、造成损失的风险写清楚,让他签字。我常说:签字不是走过场,是‘分锅’——出了问题,责任能说清楚。
(他笑了笑)也有例外:如果商业秘密价值极低、保管成本极高,比如一份10年前的,早就没联系了,清算组可以自行销毁,但必须做《销毁记录》,公证处最好在场。说白了,就是既要效率,也要安全。
【争议问题二:商业秘密价值评估会不会成为逃债工具?】
记者:另一个争议点是:商业秘密价值评估主观性强,会不会有企业利用这点,把普通资产包装成商业秘密,高估价值来逃债?
陈建国(突然笑了,指着记者说):你这个问题,问到点子上了!我见过更绝的:企业把员工通讯录说成核心,把公开的产品说明书说成技术秘密,评估出天价,然后跟债权人说企业没钱还债,但秘密值1000万,你们慢慢等。
记者:那怎么辨别真实价值和逃债包装?
陈建国(身体前倾,语气坚定):我的方法是交叉验证——评估报告不能信,得看三组证据:
第一,历史证据。比如这个商业秘密过去带来过多少收益?有没有对应的合同、发票?我见过一个企业,说某配方能年赚500万,但查了三年财务报表,用这个配方生产的产品总共才卖了50万——这不就是吹牛吗?
第二,技术证据。如果是技术秘密,有没有研发投入?有没有专利申请?有没有技术鉴定报告?去年我处理一家生物科技公司,老板说某菌种配方值2000万,但研发记录显示,这个菌种是从国外买的,只是改良了培养温度——能值2000万?
第三,市场证据。有没有买家愿意出这个价?有没有同行业类似秘密的交易价格?我见过一个案例,评估师说某值800万,但找了10家同行,最高出价50万——最后我把价值压到100万,企业主急了:你这不是贬低我吗?我跟他说:你要觉得低,找买家来出高价,我给你签字。
(他靠在椅背上,喝了口茶)说白了,评估不是拍脑袋,是拼证据。你把证据摆出来,企业主、债权人、法院都服气。我常说:做清算,得像法官一样,‘以事实为依据’,不能被表面数字忽悠。
【理念思考:清算中处理商业秘密的核心原则是什么?】
记者:从20年经验看,您认为清算中处理商业秘密的核心原则是什么?
陈建国(眼神变得深邃,沉默了10秒):核心原则就八个字——合法、审慎、透明、留痕。
合法,是底线。不能为了快速处置就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比如把商业秘密卖给竞争对手,或者未经公证就销毁——出了问题,清算组要担责。
审慎,是态度。排查时要鸡蛋里挑骨头,处置时要如履薄冰。我常说:商业秘密就像‘定时’,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炸,只能提前把引线拆了。
透明,是方法。要让投资人、债权人知道有什么秘密、怎么处置、为什么这么处置。我见过清算组偷偷把商业秘密卖了,债权人知道后起诉暗箱操作,最后钱没拿到,还惹了一身官司。
留痕,是保障。所有操作都要有书面记录——清查记录、评估报告、转让合同、销毁录像,一步都不能少。我有个习惯,每个案子结束后,都会把商业秘密处置流程整理成册,下次遇到类似情况,直接拿出来参考——说白了,就是用经验减少风险。
【结尾:给行业新人的寄语】
记者:您对刚入行的财税新人有什么建议?
陈建国(站起身,从书架上抽出一本泛黄的笔记本,扉页上写着清算如拆弹,步步需谨慎):新人做清算,别急着上手,先练三样东西:
第一,懂法律。把《企业破产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保护法》吃透,知道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我当年刚入行时,师傅让我把这三本法抄了三遍,说抄透了,心里才有底。
第二,懂行业。不同行业的商业秘密不一样:软件公司的秘密是代码,餐饮店的秘密是配方,咨询公司的秘密是。你得知道这个行业里,什么值钱、什么不值钱,才能把宝贝找出来。
第三,懂人性。清算不是算账,是解决问题。企业主可能想藏着掖着,债权人可能想多分点,你得在中间找平衡点。我见过一个新人,为了坚持原则,跟企业主吵起来,结果企业主不配合,清算工作卡了半年——我跟他说:原则要坚持,但方法要灵活。
(他合上笔记本,拍了拍封面)记住一句话:商业秘密保护,从登记开始;清算公平,从细节体现。你把每个细节都做到位,风险自然就少了。
(夕阳透过窗户,洒在陈建国的肩膀上,他的影子在墙上拉得很长,像一棵扎根多年的树。)
访谈后记:两个小时的访谈中,陈建国反复提到细节证据责任。或许,这就是资深财税专家的匠心——在复杂的清算案件中,用专业和耐心,守护每一个看不见的价值。正如他所说:清算不是结束,是让企业‘体面退场’,让各方‘公平受偿’。而这,正是商业秘密登记处理的终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