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场景】 <

公司解散,如何处理未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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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三点,阳光透过百叶窗洒在会议室的长桌上,空气中飘着淡淡的咖啡香。本次访谈围绕公司解散如何处理未了事项展开,我们邀请到三位不同背景的嘉宾:深耕公司法的王律师、刚经历解散清算的科技公司创始人李总,以及前公司员工代表陈姐。他们将从专业、实践、个体视角展开对话。

【访谈对象】

- 王律师:40岁,某律所公司业务部主任,擅长企业清算与重组,语言严谨,逻辑清晰。

- 李总:35岁,前星辰科技创始人,去年完成公司解散清算,语速偏快,常带感慨。

- 陈姐:45岁,前星辰科技行政主管,公司解散后牵头追讨欠薪,说话直接,带着烟火气。

【访谈实录】

访谈者:今天想请三位聊聊公司解散时的未了事项。首先想请教王律师,从法律角度看,公司解散时最常见的未了事项有哪些?普通人容易踩哪些坑?

王律师:(推了推眼镜)未了事项简单说就是公司终止前还没处理完的事务,主要分三类:一是债权债务,比如应收账款没收回、应付账款没支付;二是员工安置,比如欠薪、未结的年假补偿;三是法律程序性事务,比如未结的诉讼、税务注销。普通人最容易踩的坑,是以为公司注销就万事大吉,其实清算没做好,股东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

李总:(突然插话)对!我当时就踩坑了!我们公司注销后,有个供应商说之前有一笔5万的货款没付,账上没钱,我只能自己掏腰包。早知道就该把所有合同翻三遍……

访谈者:(笑着打断)李总别急,这正是我们想深入聊的。王律师,您刚才提到清算责任,法律上对清算组有哪些要求?如果清算组不作为,怎么办?

王律师:根据《公司法》,解散后15天内要成立清算组,股东、董事、高管都有义务。清算组的职责很明确:通知债权人、登记债权、清理财产、处理未了结事务。如果清算组故意拖延,或者隐瞒财产,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股东还能起诉清算组成员。

陈姐:(端起咖啡杯)我们公司解散时,清算组就是股东自己,根本不通知员工!还是我们几个老员工凑钱请律师,才拿到《债权申报通知书》。

访谈者:陈姐,您作为员工,当时最关心的是未了事项里的哪部分?

陈姐:肯定是欠薪和社保啊!我们公司拖了三个月工资,解散时清算组说账上没钱,让我们等。后来才知道,他们偷偷把一批设备卖了,钱没用来还员工。

李总:(叹气)陈姐,这事我解释下……当时公司确实资不抵债,设备是抵给银行的,不是偷偷卖。但员工安置确实没做好,我承认。

访谈者:这里有个关键问题:公司解散时,清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员工工资和银行债务,哪个优先?

王律师:法定清偿顺序是: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普通债权。员工工资和社保是优先债权,比银行债权、股东出资受偿顺序靠前。但实践中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这时候员工也只能按比例拿钱。

陈姐:(放下杯子)按比例?我们当时连30%都没拿到!清算组说资产不够还银行,但我们听说银行早就做了坏账计提,这钱到底去哪了?

访谈者:(转向李总)李总,作为创始人,您怎么看待优先清偿员工和保护债权人利益之间的平衡?

李总:(停顿三秒)说实话,很难。我们公司是轻资产运营,最值钱的就是专利,但专利评估价高,难变现。当时银行逼得紧,员工又天天来公司闹,我两边都想顾,结果……(苦笑)最后专利卖了80万,先还了银行50万,剩下的分给员工,还是不够。

王律师:这里要提醒的是,股东不能以公司没钱为由逃避债务。如果股东存在抽逃出资未依法清算等情况,债权人可以起诉股东。比如李总提到的专利,如果评估价明显低于市场价,其他债权人可以主张撤销。

访谈者:那如果公司账上确实没钱,员工该怎么办?只能认栽吗?

陈姐:(语气激动)当然不能!我们后来申请了劳动仲裁,又申请强制执行,虽然慢,但最后还是拿回了一部分。关键是别放弃,很多员工觉得公司注销了就没希望,其实可以找工商部门调取清算报告,看看资产怎么处理的。

李总:对,员工维权是对的。我当时也是怕麻烦,没及时公示清算方案,导致员工没机会申报债权,这是我的失误。

访谈者:王律师,您刚才提到清算方案公示,这个流程具体是怎样的?普通人怎么监督?

王律师:清算组成立后10天内要书面通知债权人,60天内要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告,公告期45天。债权人在公告期内要申报债权,逾期可能得不到清偿。普通人监督的话,可以查工商登记的清算报告,或者向法院申请查询清算财产。

访谈者:李总,您当时在清算过程中,有没有遇到未了结的诉讼这种情况?怎么处理的?

李总:有!有个客户之前起诉我们违约,案子还没判,公司就要解散。最后清算组跟对方协商,达成和解,我们赔了20万,对方撤诉。如果官司输了,执行财产肯定更麻烦。

王律师:未结诉讼是解散中的常见问题。诉讼会中止,等清算组成立后,由清算组作为当事人继续诉讼。如果对方胜诉,执行款从清算财产中支付。

访谈者:最后一个问题,如果给即将解散的创业者一个建议,您三位会说什么?

陈姐:早公示!早沟通! 别学我们公司,员工都是最后才知道要解散的,要是早点说,我们也能早点找下家,不至于拖工资。

李总: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我一开始想自己清算省钱,后来请律师花了几万块,但避免了更大的损失。还有,资产盘点一定要细,我们当时漏了一笔应收款,后来追了一年才要回来。

王律师:合规是底线。严格按照《公司法》走清算流程,保留好所有会议记录、通知凭证,别怕麻烦。否则今天省的律师费,明天可能要加倍赔给债权人。

【访谈后记】

三个小时的访谈,从法律条文到创业者的无奈,再到员工的焦虑,公司解散的未了事项远比想象中复杂。王律师的合规提醒、李总的经验教训、陈姐的维权建议,其实共同指向了一个核心:解散不是甩包袱,而是负责任的收尾。

清算就像给公司办葬礼,流程繁琐却不容马虎——每一笔债务的清偿、每一位员工的安置、每一份文件的留存,不仅关乎法律风险,更关乎创业者的良心与口碑。正如李总最后说的:公司可以倒,但人不能倒。而陈姐们的坚持,也让我们看到:个体的维权意识,正是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力量。

或许,没有完美的解散,但只要多一分敬畏、多一分沟通、多一分责任,就能让未了事项少一些遗憾,多一些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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