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科创板的热度,堪比夏天正午的太阳——多少企业挤破头想挤上这班高速列车,以为敲钟上市就能一步登天。但现实是,能真正挂牌的寥寥无几,更多的企业是在上市路上出师未捷身先死:要么财务核查被扒得底朝天,要么问询函像雪花一样砸得人喘不过气,最后干脆一咬牙——注销公司,从头再来。可这时候,一个更头疼的问题来了:当初请的那些投资顾问,上市时鞍前马后帮你改架构、填坑、写招股书,公司都注销了,他们该怎么收场?费用怎么算?万一他们翻脸不认人,甚至把你告上法庭,又该怎么办?今天我就以20年财税老炮儿的经验,跟大伙儿好好唠唠这个事儿——科创板上市失败、公司注销后,投资顾问这摊子事儿,到底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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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顾问在上市路上,到底是帮手还是雷?
先得搞明白,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投资顾问到底干了啥。说白了,他们就是企业的上市军师:帮你梳理业务模式,把财务报表从乱炖改成精修,对接券商、律所、会所这些中介机构,甚至帮你搞定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按理说,这是战友,可一旦上市失败,尤其是公司要注销了,关系就可能从战友变成对手——为啥?因为钱没谈拢,责任没分清。
我见过一个案子,某科技公司准备上科创板,请了一家知名投顾,合同签了800万,分阶段支付:签约付200万,完成尽调付300万,上报材料付200万,上市成功后再付100万。结果呢?公司卡在持续经营能力这个坎上,证监会三次问询都没答明白,最后只能放弃上市,选择注销。这时候,投顾问上门了:你们虽然没上市,但我们完成了尽调、改了财务、写了招股书初稿,这200万尾款得结清吧?公司老板懵了:我们上市失败了,你们这些工作有啥用?双方吵得不可开交,最后闹上法庭。
这就是典型的预期管理没做好。很多企业老板觉得上市成功才付钱,但投顾的合同里往往写着无论上市与否,服务完成即付款。说白了,就是干活就要给钱,至于这活儿有没有帮上市,那是另一回事。从财税角度看,这笔费用能不能税前扣除?能不能算清算损失?这些都要掰扯清楚。
处理投资顾问,第一步:先翻旧账,把合同和证据摆出来
不管投资顾问怎么闹,第一步永远是:拿出你们的合同!仔细看条款!这是处理所有纠纷的定海神针。我见过太多企业,上市时急吼吼签合同,条款写得模棱两可,比如协助企业完成上市申报提供专业服务支持,啥叫完成?啥叫支持?全靠口头约定,最后扯皮没完。
合同里要重点看三个地方:一是服务内容,到底投顾干了啥,有没有明确列出来(比如财务规范辅导法律问题整改);二是付款条件,是上市成功后支付还是服务完成后支付;三是违约责任,如果投顾没尽到义务,比如提供的尽调报告有重大遗漏,导致上市失败,能不能追责?
我处理过一个生物医药企业的案子,投顾在尽调时漏掉了公司一项核心专利的到期日,结果上市问询中被证监会指出技术依赖存疑,直接导致上市失败。公司注销时想找投顾算账,翻出合同一看,条款里写着尽调以企业提供的资料为准,投顾对资料真实性不承担责任——这就是个坑!但后来我们查了邮件记录,发现投顾当时让企业补充专利证明,企业没给,反而写了专利无问题的承诺函。最后法院判:双方都有责任,投顾承担70%,企业承担30%。所以说,证据!证据!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邮件、微信记录、会议纪要,能证明当时情况的,都得留着。
如果合同里写的是上市成功后支付尾款,那恭喜你,公司注销了,上市没成功,这笔钱大概率不用付。但如果写的是服务完成后支付,那投顾只要能证明他干了活,你就得给——哪怕这活儿没帮上上市。这时候就得评估:他干得值不值这个价?比如改财务报表,是简单调整了一下,还是把混乱的账务从头到尾规范了一遍?这得有第三方机构(比如会计师事务所)的证明,不能投顾说啥是啥。
协商还是硬刚?看清算责任和潜在风险
公司注销不是一甩手就完事,尤其是涉及投资顾问这种外部债权人,处理不好,股东可能要背锅。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如果没通知投资顾问,导致他们没及时申报债权,股东要在未清偿债务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我见过一个更糟心的案子:企业注销时,投资顾问联系不上(可能故意躲),清算组也没通知,直接注销了。结果半年后,投资顾问拿着未结清服务费的合同起诉股东,法院判股东在未清偿范围内承担20万责任——为啥?因为清算程序有瑕疵,股东没尽到通知义务。所以说,注销前,一定要把所有可能的债权人(包括投资顾问)都列出来,能通知的尽量书面通知,实在联系不上的,报纸公告也得做。
那具体怎么跟投资顾问谈?我的建议是:先礼后兵。先坐下来协商,能打折就打折,比如上市失败了,你们服务没达到预期,能不能少收点?或者公司现在没钱注销,能不能分期付?如果投资顾问同意,最好签个《和解协议》,明确一次性了结所有纠纷,免得以后再生事端。
如果协商不成,投资顾问起诉了,也别慌。这时候要看他有没有过错——如果他的服务有问题(比如前面说的尽调遗漏、财务造假建议),导致上市失败,你不仅可以不付钱,还能反诉他赔偿损失。但难点在于证明过错:你得有证据证明他没尽到勤勉义务,比如他承诺保荐上市(虽然正规投顾不会这么写,但口头承诺可能有录音),或者他提供的报告有明显错误。我猜,很多企业在这点上会比较被动,因为上市失败的原因太复杂,财务、业务、政策都可能有问题,很难把责任全推到投顾头上。
还有一种情况:投资顾问在上市过程中,帮企业做了财务包装,比如虚增收入、隐藏负债,结果被证监会处罚。这时候公司注销,投资顾问可能想甩锅给企业,说都是你们自己要求的。这种情况下,企业一定要保留证据,比如微信聊天记录、邮件,证明是投顾问主动提出包装的,不然清算时可能被认定为偷逃税款,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真实案例:血泪教训,别踩这些坑
先说第一个案例,某新能源企业,上市前请了一家野鸡投顾,吹得天花乱坠,说我们有内部关系,保证过会。结果合同签了1000万,上市失败后,投顾问要尾款,企业不给,投顾直接举报企业财务造假。税务局一查,企业确实有部分收入确认不规范,被补税500万,滞纳金200万,最后注销时清算组根本没钱分配,股东血本无归。教训就是:别信保过的投顾,正规中介机构都不敢打包票,这种野鸡投顾,离得越远越好。
第二个案例,某智能制造企业,上市请了国内顶尖投顾,服务很到位,财务规范得像教科书,但最后因为行业政策变化被否决。公司注销时,投顾主动提出:服务费我们收600万,剩下的200万尾款不用给了,算是对企业失败的安慰。企业老板很感动,双方签了《和解协议》。结果呢?公司注销后一年,投顾又拿着未结清服务费的合同起诉,说之前的《和解协议》是被胁迫签订的。虽然最后法院没支持投顾,但企业又花了20万律师费,折腾了半年。这说明,协商和解一定要有书面协议,明确一次性解决所有争议,最好让律师把关,别留口头情面。
财税老炮儿的真心话:注销前,把投资顾问这摊事儿捋顺了
干了20年财税,我见过太多企业因为小钱栽大跟头。上市失败已经够难受了,别再因为投资顾问的事儿,让注销过程雪上加霜。我的建议是:
第一,上市前选投顾问,别只看名气,要看专业和合规。让他提供过往案例,最好是有科创板成功经验的,合同条款让律师逐条审,别信口头承诺。
第二,上市过程中,所有服务记录(报告、邮件、会议纪要)都要存档,尤其是涉及财务、法律的关键文件,万一以后有纠纷,这就是你的证据链。
第三,公司注销前,一定要把投资顾问的债权申报纳入清算流程。能通知的书面通知,不能通知的公告,别怕麻烦,不然股东可能背锅。
第四,如果投资顾问狮子大开口,或者有恶意诉讼的迹象,别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前提是你得有证据,不然空口无凭,只能吃哑巴亏。
说实话,科创板上市失败、公司注销,对老板们来说已经是二次创业的打击了,处理投资顾问的事儿,更要冷静、理性。别想着算计对方,也别被对方算计,把合同、证据、流程都做扎实,才能平稳落地。
上海加喜财税公司对财务凭证不完整,企业注销对知识产权有何影响?服务见解
财务凭证不完整是企业注销时的隐形,很多企业觉得上市失败就无所谓了,凭证随便处理,殊不知这些凭证可能涉及投资顾问的费用结算、税务合规,甚至导致清算组无法出具《清算报告》,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比如某企业因丢失投资顾问的服务费发票,无法税前扣除,被税务局追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最终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股东被迫个人承担。
知识产权更是容易被忽视的重灾区。企业注销时,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要么未评估、未转让,要么被原股东私自占用,极易引发纠纷。曾有案例显示,某企业注销后,其核心专利被原股东用于新公司,原投资顾问以知识产权未清算为由起诉,要求股东在未分配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上海加喜财税专注企业注销服务,通过专业梳理财务凭证、协助补开合规票据、清理知识产权归属,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确保清算程序合法合规。加喜公司注销官网:https://www.110414.com,有需要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别让小问题变成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