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场景】 <
阳光透过百叶窗洒在长条会议桌上,桌上放着三杯冒着热气的咖啡。访谈者小林坐在一侧,笔记本摊开,面前是提前拟好的访谈提纲。对面坐着三位访谈对象:左侧是李明,税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15年,说话严谨带点学术腔;中间是王芳,某中型企业集团财务总监,语速快,习惯性转笔;右侧是张强,小微企业主,五年前经历过企业注销,语气里带着点后怕的沙哑。
一、开场:从注销甩锅到承诺担责的普遍现象
小林(访谈者):今天想和大家聊聊一个挺现实的话题——现在不少企业有未决诉讼时,会选择注销,然后让股东承诺担责。这种操作背后,既有企业想甩包袱的考虑,也有股东觉得承诺一下就行的侥幸。但结合法律和税务来看,这里面风险不小。先请李律师从法律角度聊聊,这种股东承诺担责到底靠不靠谱?
李明(税务律师):这个问题得分两层看。法律上,股东承诺担责,如果是书面、真实的意思表示,对债权人是有约束力的——相当于股东自愿承担了企业的债务。但这里有个关键点:企业注销时,未决诉讼的赔偿义务不会因为注销而消灭。如果企业注销后债权人胜诉,股东得按承诺赔偿。这种承诺是额外责任,不是股东的法定义务,所以很多股东觉得承诺一下,反正企业没了,追责也难。
王芳(财务总监):我插一句,我们集团去年处理过子公司注销,有个劳动仲裁案子还没判,老板让法务拟了个股东承诺函,说若败诉由股东个人承担。我当时就问:这承诺函在税务上算什么?会不会被税务局认定为股东取得企业资产?老板摆摆手说先过了工商再说,我当时心里就打鼓——这后面肯定有坑。
小林:王总监提到的税务认定正是我们今天要深挖的。张总,您当时注销企业时,是不是也签了类似的承诺函?当时有没有考虑过税务问题?
张强(小微企业主):唉,别提了。我那家小公司,2019年有个合同纠纷,对方起诉要赔30万,官司没结果,公司账上就剩5万,我想干脆注销算了。当时代理公司的说你签个承诺函,说债务你个人承担,工商就能注销。我当时脑子一热,签了!结果2021年官司输了,我赔了30万,更坑的是——去年税务局查账,说我注销时公司还有应付款项(就是那笔未决诉讼的潜在负债),没申报清算所得,让我补了企业所得税,还按日加收了滞纳金!我当时就懵了:我承诺担责赔钱,怎么还要补税?
二、深入:股东承诺担责,税务风险藏在哪?
小林:张总这个案例很典型。看来股东承诺担责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税务风险的。李律师,从法律和税务交叉角度看,这种承诺函在税务上可能被怎么定性?
李明:核心在于债务是否真实转移。如果股东承诺担责,且企业注销时未将该笔未决诉讼对应的负债计入清算所得,税务局可能会认为:企业通过零负债注销,实质是将本应承担的债务转移给了股东,相当于股东无偿取得了企业资产(因为企业少承担了债务,相当于净资产增加了)。这时候,税务处理会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企业清算环节。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注销时,需要清算全部资产和负债,计算清算所得。如果未决诉讼的赔偿金额能合理估计(比如根据律师意见),就必须确认为负债,否则清算所得会被税务局核定。张总的情况就是这样——税务局认为那30万负债在注销时就应确认,企业没确认,相当于虚减了负债、虚增了净资产,股东无偿分配了这部分净资产,自然要补税。
第二种,股东取得资产环节。如果企业注销时,股东通过承诺担责承接了企业债务,同时分配了企业剩余资产,税务局可能会穿透处理:股东取得的资产价值=分配资产-承担债务。如果股东没实际支付对价承担债务(比如承诺后没赔钱,但企业注销时股东也没拿资产),就可能被视同股东取得应税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经营所得缴税。
王芳:对,我们去年遇到一个更复杂的。子公司注销时,有个未决诉讼预计负债500万,股东承诺承担,但子公司账上没计提。注销后官司输了,股东赔了500万。税务局查的时候说:子公司注销时,这500万负债没确认,导致清算所得少了500万,补了企业所得税125万;股东承担债务的行为,被认定为股东替企业缴税,还要补缴个人所得税(因为股东相当于取得了企业未分配的利润)。当时老板差点气晕——赔了钱还要补税!
小林:这听起来像双重打击?股东既要赔钱,还要为企业的税务问题买单?那有没有可能,股东承诺担责时,在税务上做合理筹划?比如,在注销前把负债计提足,清算时把债务转移给股东?
王芳:我们当时想过这个筹划,但律师直接否了。他说,如果企业注销前主动将债务转移给股东(比如签债务转移协议),税务局可能会认定为恶意逃避债务,撤销注销登记。而且,债务转移涉及印花税,股东取得债务抵债,可能还要视同销售缴税——算下来税负更高,还惹来法律风险。
三、追问:税务筹划的雷区,企业怎么踩进去的?
小林:看来税务筹划在这里很容易变成税务陷阱。张总,您当时注销时,有没有人跟您提过税务风险?您自己有没有想过计提负债清算所得这些事?
张强:没人提啊!代理公司就说签个承诺函,工商注销没问题,他们根本不管税务。我自己更不懂什么清算所得,就觉得公司账上没钱,注销就注销了,反正债务我承诺了就行。现在想想,太天真了——工商注销是结束,但税务注销是清算,法律上的承诺和税务上的负债是两码事!
小林:王总监,您作为财务负责人,遇到老板想简单注销甩掉债务时,怎么平衡业务需求和税务风险?有没有踩过雷区?
王芳:踩过啊!2020年有个子公司,有个产品质量诉讼,预计赔偿200万,但官司没结果,老板想赶紧注销,让财务别计提负债,说万一输了再说。我当时就急了:不计提负债,清算所得就会虚增,企业所得税风险很大;而且股东承诺担责,如果税务局不认可,企业注销后债权人还能起诉股东,股东赔了钱,回头再找公司财务追责——我们财务夹在中间,里外不是人!
后来我拉着法务和税务师开会,算了一笔账:如果计提200万负债,清算所得减少,企业所得税少缴50万;虽然股东承诺担责,但税务上认可负债真实性,未来不会有补税风险;就算股东后来赔钱,那是股东自己的事,和企业税务无关。最后老板被我说服了,计提了负债,虽然多缴了50万所得税,但避免了后续更大的风险(比如滞纳金、罚款,甚至被认定为偷税)。
李明:王总监这个案例很典型。很多企业做税务筹划,其实是避税思维——只想少缴税,没想合规。未决诉讼企业注销时,税务风险的核心是负债的真实性和清算所得的完整性。根据《企业注销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注销前必须结清所有债权债务,未决诉讼如果金额能合理估计,就必须确认为负债;不能估计的,也要在清算报告中说明。如果为了零负债注销而隐瞒负债,税务局一旦查实,不仅补税,还会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严重的话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小林:那股东承诺担责,能不能作为负债已处理的证据?比如,股东承诺函是不是可以证明企业债务有人承担,所以不用在清算时计提负债?
李明:绝对不能!股东承诺函是股东对债权人的单方承诺,不是企业对债务的清偿。企业注销时,债务主体还是企业,企业必须用自己的资产清偿债务(或确认为负债)。股东承诺担责,是事后补救,不能替代企业注销前的负债处理。税务局认的是企业是否真实承担了债务,不是股东是否承诺承担。张总补税,就是这个原因——企业注销时没把负债计提进去,股东承诺是股东的事,和企业税务无关。
四、反思:企业注销,法律与税务怎么两手抓?
小林:听下来,感觉未决诉讼企业注销+股东承诺担责就像一个连环套:法律上,股东承诺可能让个人陷入债务风险;税务上,企业隐瞒负债会导致股东和企业双双补税。那企业到底该怎么处理?有没有安全的注销方式?
张强:要是我早知道这些,肯定不会那么草率注销。现在我的建议是:有未决诉讼的企业,别想着注销甩锅,要么等官司结束再注销,要么在注销前把该计提的负债都计提足,该赔的钱先赔了,别指望股东承诺函万能。不然,赔了夫人又折兵——债务要赔,税还要补!
王芳:我补充一点,企业注销前一定要做税务健康检查,特别是未决诉讼、应付账款这些隐性负债。最好请税务师和律师一起介入,评估负债的合理估计范围,该计提的计提,该披露的披露。比如我们集团现在规定,子公司注销前,必须提供律师函和税务师报告,证明所有负债(包括未决诉讼)都已处理,才能启动注销程序。虽然麻烦点,但比后续被查补税强多了。
李明:从法律和税务结合的角度,企业注销要把握三个原则:一是负债真实,未决诉讼必须根据证据合理估计负债,不能隐瞒;二是程序合规,清算报告要经股东会确认,税务注销要申请税务清算,不能走捷径;三是责任清晰,股东承诺担责可以,但要明确是个人责任,不能替代企业责任,更不能为了避税而虚假承诺。
小林:最后一个问题,如果企业已经注销了,股东也承诺担责了,后来税务局查补税,股东该怎么办?能不能以承诺担责为由,拒绝补税?
李明:不行!税务责任和企业债务是两码事。税务局查补税,是基于企业注销时的税务违规(比如少计负债、少缴税款),和股东是否承诺担责无关。股东承诺担责,是解决企业债务由谁承担的问题,不是解决企业税务是否合规的问题。张总补税,就是因为企业注销时税务处理违规,和他后来赔钱是两件事。如果股东觉得承诺担责给自己造成了损失,可以找原企业股东(如果还有的话)或代理公司追责,但税务局的税款必须缴。
【访谈后总结】
三个小时的访谈下来,小林的笔记本上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关键词:未决诉讼负债真实性清算所得穿透征税善意取得……张强的后怕、王芳的务实、李明的严谨,让这个看似专业的税务筹划话题,变得鲜活又沉重。
原来,未决诉讼企业注销+股东承诺担责从来不是一签了之的简单操作。法律上,股东承诺是双刃剑,可能让个人陷入债务泥潭;税务上,企业隐瞒负债是定时,不仅企业要补税,股东还可能被穿透征税。所谓的税务筹划,如果脱离了合规底线,只会让风险越滚越大。
正如李律师最后说的:企业注销不是‘终点’,而是‘清算’的起点。法律上的‘责任终结’,需要税务上的‘数据真实’来支撑。只有把‘债务’理清,把‘所得’算足,才能让企业‘死’得明白,股东‘活’得安心。
阳光渐渐西斜,咖啡早已凉透,但这场关于风险与责任的对话,或许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