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两点半,办公室的空调嗡嗡作响,我盯着屏幕上那串长长的应收账款清单,指关节因为长时间敲击键盘而有些发僵。这是我为某退市公司做清算审计的第三个月,今天终于把最后一笔应收账款的底稿整理完毕——账面价值1.2亿元,100%计提坏账准备,审计结论:无价值,建议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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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那个让我夜不能寐的异常数字
最初接手这个项目时,我对应收账款核销的理解,还停留在教科书上的定义:企业因无法收回的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这是会计准则里的常规操作,也是行业里处理退市公司烂账的标准流程。直到我翻到第37笔应收账款——客户是XX科技,金额2800万元,账龄3年,合同显示对方采购了一批智能设备,但验收单上只有原实控人李总的签字,没有公司公章。
这笔款有催收记录吗?我问项目经理老张,他正低头啃着冷掉的包子,含糊地答:催过几次,对方说设备没达标,但原公司人都散了,谁也说不清。账龄太长,只能全额计提呗。
可验收单没公章,这合同能成立吗?我追问。
老张抬眼看了我一眼,叹了口气:小王,退市公司的清算,哪有那么多‘较真’的?时间紧、任务重,审计报告出了,清算组就能注销公司,大家都能交差。你非要查这笔款,万一牵扯出其他事,谁担得起?
那天晚上,我盯着XX科技的工商信息,发现它的法人竟然是李总的妻弟。一个念头突然冒出来:这笔应收账款,是真的无法收回,还是从一开始就是转移资产的工具?
二、当专业判断沦为形式合规
接下来的几天,我像着了魔一样翻遍了这家退市公司的所有档案。2019年到2021年,公司向XX科技累计销售了1.2亿元的设备,占同期营收的30%。但奇怪的是,这几笔交易的毛利率高达45%,远高于行业平均的20%。更蹊跷的是,所有合同的谈判都是李总亲自参与,付款条件都是验收后6个月付全款,而验收流程中,财务部门从未参与过对客户现场的核查。
我曾一度认为,这些异常可能是原管理层能力不足导致的经营失误,但现在我开始怀疑:这根本不是失误,而是精心设计的利益输送。应收账款,成了他们把公司资产合法转移到关联方的通道。
行业里的人常说:退市公司的清算,就是‘走过场’。以前我不信,现在信了。我见过太多类似的案例:审计师为了赶进度,只看账龄和客户函证,不深究交易实质;清算组由原大股东控制,自然对关联方欠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监管部门更关注程序合规,而非结果公平。就像《破产法》专家王欣新在《破产法理论与实践》里写的:清算程序本应是‘刮骨疗毒’的手术刀,但在很多退市公司身上,它却成了‘遮羞布’。
有一次,我和一位老审计师吃饭,他直言不讳:你知道为什么应收账款核销这么容易吗?因为‘坏账准备’是个‘筐’,什么烂账都能往里装。准则说要有‘客观证据’,但什么是‘客观证据’?客户不回函就是‘客观证据’?原管理层说‘收不回’就是‘客观证据’?这哪是专业判断,分明是‘自说自话’!
他的话像一记耳光,打在我脸上。我忽然意识到,我们每天都在做的专业工作,可能只是在帮某些人合法地掏空公司。那些被我们核销的应收账款,背后可能是无数中小股东的血汗钱,是供应商的货款,是员工的工资——它们不是冰冷的数字,而是一个个家庭的生计。
三、打破核销惯性:应收账款能不能复活?
矛盾在我心里越来越激烈。一边是行业惯例和团队压力,一边是职业良知和对公平的渴望。我反复问自己:如果这笔款真的能收回来,我还要不要坚持核销?
我开始查资料,发现应收账款的处理方式,远不止核销一种。比如,可以通过债权转让给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虽然只能收回一部分,但总比一分没有强;或者通过诉讼追讨,哪怕耗时较长,至少能给债权人一个交代。
但现实是,没人愿意这么做。清算组的理由是诉讼成本高,结果不确定;审计师的理由是准则没要求我们追讨,只要‘合理估计’无法收回就行。我逐渐意识到,这种核销惯性背后,是对责任的逃避——核销了,账平了,责任就尽了;追讨了,万一没成功,反而要担责。
经过反复思考,我认为:退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处理,不能只盯着会计准则,更要盯着商业实质。准则给了我们估计的空间,但这个估计必须建立在对交易背景、客户信用、资产状况的深入调查之上,而不是拍脑袋决定。
我向事务所提交了一份补充建议:对账龄超过2年、金额前10的应收账款,聘请第三方尽调机构进行实地核查,特别是对关联方交易。没想到,报告被驳回了。合伙人说:客户要求尽快出报告,你这建议会增加至少两个月的时间,谁买单?
那天晚上,我在办公室坐了很久。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我想起大学时读的《会计思想史》,书中说:会计的本质,不是记账,而是‘信任’——通过数字记录,让利益相关者相信财富的分配是公平的。但现在,我们却在用专业的名义,摧毁这份信任。
四、未解的困惑:当清算成为利益分配的游戏
项目最终还是按常规流程结束了。那1.2亿元的应收账款,被全部核销。清算组注销了公司,原实控人李总据说早已移民海外,而那些被欠款的供应商和股东,至今没有拿到一分钱。
这件事之后,我常常在想:退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到底是谁的资产?是公司的,还是原管理层的,还是债权人的?当清算变成利益分配的游戏时,我们这些专业人士,究竟是裁判还是帮凶?
我逐渐意识到,问题的核心,不在于如何核销应收账款,而在于如何让清算程序真正独立。如果清算组由债权人主导,如果审计师对债权人负责,如果监管部门能穿透形式合规的表象,或许那些沉睡的应收账款还能被唤醒。
但现实是,我们离这个理想还很远。比如,中小股东在清算中几乎没有话语权,他们既没有能力聘请专业机构,也缺乏监督的动力;比如,法律对逃废债的处罚太轻,导致原管理层有恃无恐;比如,会计准则对坏账准备的计量过于依赖管理层估计,给了操纵空间。
前几天,我又看到一则新闻:某退市公司在清算中,将一笔5000万元的应收账款以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关联方,美其名曰资产处置。评论区里,有人骂黑心资本,有人骂监管不力,但没人问:为什么审计师没发现这个贱卖为什么债权人没提出异议?
我想起老张说的较真。或许,改变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但至少,我们可以从不沉默开始。当我们对那些异常数字多问一句,对那些形式合规多一份警惕,或许就能让清算回归它的本意——公平清偿,而非利益输送。
夜深了,我关掉电脑,走出办公室。风很冷,但心里却有一丝暖意。或许,我们无法改变整个行业,但至少,可以让自己成为一个较真的财税人。毕竟,那些被核销的应收账款背后,藏着的是我们对公平的信仰,对专业的敬畏,对责任的坚守。
至于那些未解的困惑——比如,如何让清算程序真正独立如何让会计准则更接地气如何让中小股东有话语权——或许,需要我们用更长的时间,更多的思考,去寻找答案。毕竟,深夜清算桌前的思考,从来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那些被数字掩盖的人间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