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企业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备案纠纷调解:执行期限的破局之道——专访资深财税专家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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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的午后,阳光透过百叶窗在陈建国办公室的地板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他端起紫砂杯抿了口茶,杯壁上明德惟馨四个小字若隐若现。这位从业25年的财税专家,前税务局稽查科铁面科长,如今是企业合规与知识产权纠纷调解领域的老江湖,口头禅总是那句:这个事儿啊,得掰开了揉碎了说。\
当记者带着注销企业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备案纠纷调解结果执行期限的问题坐定,陈建国扶了扶老花镜,指尖在笔记本上轻轻敲了敲:别看这问题细,里头全是坑。多少企业注销时觉得'一了百了',结果知识产权这根'尾巴'把后来人甩得措手不及。\
一、法律框架下的执行期限:条文是死的,人是活的
陈老师,先从最基础的问起——法律上对注销企业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备案纠纷的调解结果执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记者开门见山。
陈建国放下茶杯,发出咔嗒一声轻响:问得好!先得把'地基'打牢。根据《民法典》第563条,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有权请求赔偿损失;第577条则明确违约责任。但企业注销后,主体资格消灭,执行主体就成了关键。《企业破产法》第124条说'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可以凭生效法律文书向破产人的权利义务承受人主张权利',但知识产权许可这种'持续性合同',备案纠纷往往涉及'后合同义务',比如保密、技术维护,这时候执行期限就得结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里的许可备案规则来看。\
他顿了顿,拿起笔在纸上画了个示意图:简单说,执行期限分三段:调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是第一段;企业注销后,清算组未了结事务的处理期限是第二段,一般是清算组注销登记前;如果清算组没处理完,权利人还得在诉讼时效内(3年)主张权利。\
但实践中,很多人卡在'第二段'。陈建国皱眉,比如企业注销时,清算组根本没把知识产权许可备案纠纷纳入清算范围,或者'想当然'认为'合同终止了,备案自然注销'——这就是典型的'认知盲区'。\
二、实践中的执行难点:找不到人,还是不想找钱?
那实践中最常见的执行难点是什么?记者追问。
人!钱!账!陈建国伸出三根手指,最头疼的是'主体找不到'。我去年遇到个案子:一家食品厂2020年注销,把商标许可给外地经销商,备案时写的联系人是厂长的外甥,结果注销后外甥失联,经销商按调解协议约定支付了首期许可费,后续款却找不到人。我们查工商档案,发现清算组报告里压根没提这事儿——这就是清算组的'失职'!\
他喝了口茶,语气沉下来:还有'钱不够'的。一家科技公司注销时,清算组把所有现金都分给了股东,欠合作方的专利许可费没预留。后来调解协议约定'清算组在6个月内支付',结果6个月过去了,清算组说'没钱',权利人起诉到法院,法院判清算组成员连带责任,可这些人早散了伙,执行起来难如登天。\
说到这里,陈建国突然笑了:不过也有'峰回路转'的。有个服装厂注销,商标许可备案纠纷拖了两年,我们查到厂里还有一笔'应付账款'挂在账上,是三年前采购面料欠的款。供应商早破产了,我们通过破产管理人追回了这笔钱,最终给了权利人——所以说,'账没死,就有希望'。\
三、典型案例复盘:从执行僵局到破局之道\
能不能分享一个您处理过的、特别棘手的案例?记者期待地问。
陈建国眼神亮了起来:2019年那个'机械专利案',我印象最深。A公司是专利权人,许可B公司使用其专利技术,备案了,约定许可费按销售额5%支付。2018年B公司注销,清算时欠A公司120万许可费。调解时,B公司清算组说'公司资不抵债,股东已经把剩余财产分完了,没钱给'。A公司找到我时,都快哭了——这专利是他们花了十年研发的啊!\
他拿起笔在纸上画了个流程图:我先查了B公司的清算报告,发现他们漏了一笔'应收账款':2017年B公司卖给C公司一批设备,合同约定2018年6月付款,结果B公司7月就注销了,这笔80万的款没收回来。我立刻联系清算组,他们'恍然大悟':原来财务说'客户没付款,没入账',其实早该计提坏账准备!\
后来怎么解决的?记者追问。
我们重新组织调解,明确执行期限:清算组在15天内向C公司催收应收账款,收到后10天内支付给A公司;如果C公司不付,清算组必须配合A公司起诉C公司,执行所得优先支付许可费。陈建国拍了下桌子,关键在于'锁定财产'!我们还在调解协议里加了'违约金条款':若清算组未按期催收,需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结果?清算组火急火燎找C公司要钱,20天就把120万打过来了!\
这个案例的核心是什么?记者问。
核心是'执行期限要'可操作'!陈建国强调,不能只写'尽快支付',得写'收到款项后几日内支付';不能只写'配合追讨',得写'几日内提供合同、联系人'。就像修房子,得把砖一块块码实了,才不会塌。\
四、争议性问题:清算组的责任边界到底在哪?
说到清算组,有个争议问题:如果调解协议约定的执行期限届满,清算义务人仍无力履行,权利人能否直接追究清算组成员的责任?这里的'重大过失'标准好像很模糊?记者抛出一个尖锐的问题。
说到这里,陈建国停顿了一下,手指轻轻敲着桌面,眼神变得严肃:这个问题啊,就是实务中的'硬骨头'。法律上,《公司法》第189条明确清算组有'清算义务',但什么是'重大过失'?是形式上走流程,还是实质上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
他起身走到窗边,指着楼下川流不息的车辆:我处理过一个案子,清算组为了快速注销,找了家'野鸡评估公司',把厂房价值评估低了50%,结果债权人拿不到钱。后来我们通过司法审计,发现评估报告全是假的,法院直接认定清算组'恶意串通',判成员连带清偿责任。但反过来,如果清算组找了三家正规评估公司,都认为企业资不抵债,那即使债权人没拿到钱,也不能追责——这就是'勤勉义务'的边界。\
那您怎么判断'清算组尽到了勤勉义务'?记者追问。
陈建国走回座位,拿起笔记本:我总结了个'三看':一看程序是否合规,有没有通知所有债权人,有没有编制清算方案;二看调查是否充分,有没有核查应收账款、存货、知识产权这些'隐形资产';三看分配是否公平,有没有优先支付职工工资、税款,再给债权人。这三条都做到了,就算'尽到义务';但凡漏一条,就可能'踩雷'。\
五、理念思考:执行期限不是数字游戏,是平衡的艺术\
从理念上,您觉得处理这类纠纷,执行期限设定应该注意什么?记者将问题引向更深层次。
陈建国靠在椅背上,长舒一口气:执行期限不是越长越好,也不是越短越好。得'看人下菜碟'。比如小微企业,清算财产少,可以给'预留+分期';大企业,资产清晰,就得明确'一次性付清'。我常说,调解不是和稀泥,是'把丑话说在前面'。\
他讲了个故事:2020年有个'软件著作权许可案',小公司注销,欠大公司50万许可费。大公司要求'3个月内付清',小公司清算组说'至少6个月'。我建议他们折中:'先付20万,剩余30万分6个月付,每月5号前到账,逾期按日万分之五付违约金'。结果?小公司怕违约金比本金还高,第三个月就把全款付了——这就是'期限+激励'的力量。\
核心是'可执行性'。陈建国总结道,期限要具体,条件要明确,违约责任要清晰。就像下棋,每一步都要想到对方怎么走,才能避免'执行不能'。\
六、给行业新人的建议:心要热,头要冷\
访谈接近尾声,记者请陈建国给刚入行的财税和法律从业者一些建议。
他扶了扶老花镜,眼神变得温和:做这行,不能只抱着法条,得钻到企业堆里去。我带徒弟,第一课就是'跟企业会计聊半天',听他们怎么算账,怎么注销。有个年轻律师,总嫌企业老板'不懂法',结果调解时老板说'我厂里200个工人等着吃饭呢',他当场懵了——后来才知道,企业注销是为了重组,根本不是'逃债'。\
他顿了顿,语气郑重:知识产权纠纷,表面是法律问题,背后是企业的生死存亡。你们要记住,调解桌上的每一句话,都可能关系到一个小老板的饭碗,或者一个创新者的心血。所以啊,'心要热,头要冷':既要帮企业解决问题,也要守住法律底线。\
夕阳西下,陈建国的办公室里,茶香袅袅。他说完最后一句话,拿起茶杯抿了一口,杯壁上的明德惟馨在余晖中格外清晰。或许,这就是这位老江湖的处世哲学——把复杂的问题掰开揉碎,在法律的框架里,为每一个企业找到破局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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