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帮朋友处理公司注销的事,才发现里头的水比想象中深,尤其是员工这块儿,稍不注意就容易踩坑。很多人以为注销就是关门大吉,其实从员工通知到补偿结算,每一步都有讲究,稍不留神就可能被员工告上法庭,赔了钱还落埋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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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不是一关了之,员工安置才是重头戏
之前认识的一个创业者,公司经营不下去决定注销,结果员工集体找上门,理由五花八门:有的说没提前30天通知,要赔偿;有的要求补缴社保;还有的拿着所谓的离职证明补办费账单来。其实啊,公司注销时,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企业得支付经济补偿,按员工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但关键是,很多老板要么忘了提前30天书面通知,要么补偿金核算出错,最后闹得不可开交。
离职证明补办费?这笔钱到底该不该给?
说到离职证明,很多人觉得开个证明而已,哪有那么多事。但现实中,确实有员工会拿着补办离职证明要花钱的理由来找公司要钱。其实啊,《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离职证明,证明中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就行,而且,开具离职证明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不能收费。如果员工是自己把证明弄丢了,需要补办,公司最多收个工本费,比如一张纸、一个章的成本,绝不可能按外面代办的价格来算。之前有个案例,员工离职三年后说证明丢了,要求公司报销200元补办费,最后法院都没支持,因为离职证明本身是免费的,员工自己保管不善,得自己承担后果。
注销前,这几步员工工作必须做扎实
要是你打算注销公司,员工这块儿千万别图省事。得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要按实结算,工作年限、工资基数都得算清楚,最好让员工签字确认;然后,社保、公积金得缴到最后一刻,该清算的清算掉;离职证明必须按时给,内容要规范,别写员工表现不好之类的话,不然可能侵犯员工隐私,引来新的麻烦。有个老板注销时嫌麻烦,口头通知员工下个月不用来了,结果员工直接仲裁,不仅赔了补偿金,还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单,得不偿失。
上海加喜财税在处理外国公司代表处(RO)注销时,常遇到企业对员工离职补偿和证明补办费的困惑。其实,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离职时公司需出具离职证明,且不得收取费用,但若员工因个人原因需多次补办,公司可酌情收取工本费。加喜团队会提前梳理员工清单,协助企业合法合规核算补偿金,避免因程序瑕疵引发劳动纠纷。针对离职证明的规范开具和补办流程,我们会提供标准化模板,确保企业既满足员工需求,又控制成本风险。外国公司RO注销涉及跨境劳动法规,细节处理不当易引发后续麻烦,加喜凭借多年实操经验,帮助企业平稳过渡,注销全程无忧。详情可访问加喜注销官网:https://www.11041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