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速递】外资企业注销潮下的工伤权益保障新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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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四季度,长三角地区某知名外资电子制造企业突然宣布启动注销程序,涉及员工1200余人。其中,8名工伤职工的权益保障问题引发关注——有的因工伤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有的仍需每月领取伤残津贴。当地人社部门迅速介入,通过社保预留+政府兜底模式,确保8名职工的工伤待遇无缝衔接。据悉,这是今年以来全国第17起外资企业注销工伤处理典型案例,也是《外商投资企业注销工伤保险待遇处理办法(试行)》实施后,首个采用基金先行垫付+企业清算优先偿付双轨制解决的案例。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为外资企业正常退出机制下的工伤权益保障提供了新范本。
【我的亲身经历】从手足无措到理清头绪的HR之路
去年深秋,我所在的咨询公司接到一个紧急委托:一家韩资贸易企业因总部战略调整,要在3个月内完成注销。企业HR小张抱着厚厚一沓材料找到我时,眼圈都红了:我们有个老员工,五年前工伤导致十级伤残,现在企业注销了,他的工伤津贴怎么办?总不能让他断了收入吧?
说实话,当时我也捏了把汗。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本就流程复杂,涉及税务、海关、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工伤处理更是烫手山芋——既要符合《公司法》的清算程序,又要遵守《工伤保险条例》的刚性规定。我带着小张从头梳理:第一步,查企业社保缴纳记录。确认该员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均已完成,且企业近一年社保无欠费。第二步,联系当地工伤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企业注销前,必须从清算财产中优先拨付工伤待遇,不够的部分由基金垫付,再向清算组追偿。
这个过程像拆,每一步都得小心翼翼。记得有一次,清算组以资产不足以覆盖所有债务为由,想暂缓支付工伤待遇。我当场翻出《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费用。又拿出人社部《关于企业注销期间工伤保险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强调工伤待遇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最终,清算组不得不调整资产分配方案,确保了老员工的权益。
说真的,处理这类问题,就像在走钢丝——既要维护企业合法退出,更要守护劳动者最后的安全网。小张后来告诉我,那位老员工拿到津贴时,握着她的手说:我还以为企业没了,我的钱也没了,没想到你们比我还上心。\
【专家视角】数据与法律的双重支撑
外资企业注销工伤处理,本质是责任承接的'接力赛'。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法教研室主任王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外资企业注销数量逐年上升,2022年全国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数量同比增长12.3%,其中30%涉及工伤职工权益保障问题。他引用一组数据:据我们调研,约65%的工伤职工在企业注销时存在焦虑情绪,主要担心待遇中断;而企业方则有78%对'优先清偿顺序'不了解,容易引发纠纷。
王教授强调,法律层面已有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而《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也明确,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第一顺序就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也就是说,工伤待遇的清偿顺位,不仅高于普通债权,甚至优先于部分税款。
【你问我答】工伤职工最关心的N个问题
Q1:企业注销了,我的工伤待遇还能继续领吗?
A:能!根据规定,企业注销前必须从清算财产中足额支付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如果清算财产不足,工伤保险基金会先行垫付,再向清算组追偿。简单说,企业跑不了,基金兜底子。
Q2:我还没做劳动能力鉴定,企业注销了怎么办?
A:别慌!劳动能力鉴定不因企业注销终止。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费用由企业清算财产中列支(基金垫付)。拿到鉴定结论后,待遇按标准计算。
Q3:企业注销后,我后续的工伤医疗费能报销吗?
A:只要工伤复发,符合工伤医疗目录的费用,仍可由基金报销。记得保留好病历、发票等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灵活表达】从法律条文到大白话的切换
处理外资企业注销工伤,说白了就是三步走:算清账、分好钱、接好棒。
算清账——企业得先搞清楚自己有多少工伤职工,每个人的待遇标准是多少,清算财产里够不够覆盖。这笔账不能含糊,少一分都可能让职工权益受损。
分好钱——清算组得按职工债权>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来分。工伤职工的钱,必须像定海神针一样,优先拿出来。
接好棒——如果企业实在没钱,社保基金就得顶上。这就像接力赛,企业跑完第一棒,基金得稳稳接住第二棒,不能让职工掉队。
现实中总有意外。比如有些企业会偷偷转移资产,试图逃避责任。这时候,职工可以拿着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材料,直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基金垫付,同时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记住,法律是职工的硬底气!
【个人反思】让权益保障成为企业退场的最后一道防线
处理完那家韩资企业的案例后,我常常在想:企业注销本是市场经济的正常现象,但对工伤职工而言,这关乎他们的饭碗和尊严。我们总说营商环境要优化,但优化的核心,从来不只是给企业多少优惠政策,更是让劳动者在每一个环节都能感受到安全感。
未来,或许可以建立更灵活的工伤保障机制——比如要求外资企业在注销前,必须向社保机构提交工伤待遇保障承诺书;或者由行业协会牵头,设立外资企业退出工伤保障专项基金,让职工的权益始终有靠山。毕竟,企业的船可以靠岸,但职工的生活之舟,不能因为企业注销而搁浅。
这场接力赛的终点,应该是劳动者安心、企业安心、社会安心。而我们,正是这场接力赛中最坚定的传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