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滩做财税这行十年,经手过不下20家影视公司的注销。说实话,这行来也匆匆,去也匆匆——项目周期短、人员流动大,一旦公司遇上注销(尤其是中小型影视公司,可能因为项目完结、资金链断裂或战略调整),员工离职手续就成了烫手山芋:既要合规,又要顾人情,稍不注意就踩坑。今天我就以一个踩过坑、填过坑的财税老兵身份,聊聊影视公司注销时,员工离职手续那些不得不说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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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影视公司注销的特殊性:离职手续不是常规操作
先明确一点:影视公司的员工离职,跟普通企业不太一样。普通公司注销可能是平稳落地,但影视公司往往是急刹车——可能上一个项目刚杀青,下一个项目黄了,突然就要注销。这时候员工离职有几个硬骨头:
一是项目制员工的补偿计算。影视公司里,很多员工是跟着项目走的,比如执行制片人、美术指导、灯光师,甚至临时演员。他们的工资结构里,基本工资可能只占30%,剩下70%是项目奖金或分成。这种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基数怎么算?是按基本工资,还是把项目奖金也算进去?
二是社保公积金的断档风险。影视项目经常赶工期,员工可能几个月没休息,社保公积金按最低标准交;或者因为项目在外地,员工在上海参保,异地工作,注销时社保转移手续特别麻烦。
三是遗留问题多。比如员工有未报销的差旅费、未休完的年假,甚至还有项目尾款分成没结算——这些在注销时都得清清楚楚,不然后患无穷。
二、案例一:项目奖金算不算补偿基数?一场掰扯出来的共识
2021年我经手过一家叫光影传媒的小型影视公司,做网剧的。公司拍完两部网剧后,因为平台方拖欠款项,资金链断了,只能注销。这时候有个执行制片人老王,跟着项目干了8个月,合同里写的是基本月薪1.5万,项目完结后按票房分成支付奖金。结果两部网剧都没达到预期票房,老王只拿到了基本工资,没拿到奖金。公司要注销,老王要求按基本工资+预期奖金的平均值算经济补偿金,公司不同意,双方闹到了劳动仲裁。
问题焦点: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到底包不包括未发放的项目奖金?
我当时作为财税顾问,先翻了老王的劳动合同——合同里明确写了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项目奖金,项目奖金根据项目实际收益浮动,不固定。然后又核对了老王过去12个月的银行流水:8个月基本工资1.5万,4个月项目奖金分别是0.8万、1.2万、0.5万、0(因为项目没完结)。最后我给仲裁委的建议是:经济补偿金基数按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计算,这里的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实际发放的项目奖金,不包括预期未发放的奖金。
为什么?因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明确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应得工资指的是实际应得,不是预期应得。老王的预期奖金没发放,是因为项目没达到收益条件,不属于应得范畴。最后仲裁委支持了我们的意见,按老王过去12个月的实际平均工资(1.5万+0.8万+1.2万+0.5万+0×8个月÷12=1万)计算,补偿金是1万×8个月=8万。
个人感悟:影视公司的劳动合同一定要写清楚!比如项目奖金的发放条件、计算方式,最好能明确项目完结后X个月内根据实际收益核算,避免口头约定。经济补偿金的基数不是拍脑袋算的,得拿出银行流水、工资表这些铁证,不然员工不认,仲裁委也不认。
三、案例二:异地参保的糊涂账,注销时才想起转移手续
2022年还有一家星辰影视,做纪录片的。公司注销时,有个摄像师小李,是河南人,但在上海参保5年。公司HR以为注销了,社保公积金就自动停了,结果小李后来去河南新单位,发现社保没转移过来,少缴了3个月的养老保险,急得直跳脚,找公司理论。
问题焦点:影视公司员工异地参保,注销时社保公积金怎么处理?
我当时先查了公司的社保缴费记录:小李的社保确实在上海交了5年,但公积金公司只交了最低标准(上海2022年最低是2300元,公司和个人各交5.75%)。问题出在:公司注销前,没有给小李办理社保公积金转出手续,导致小李的社保关系悬空了。
解决步骤:
1. 先确认清算时点:影视公司注销,税务清算有个封账日(通常是工商注销受理日),社保公积金的清算时点也是这一天。所以要在封账日前,把所有员工的社保公积金缴纳到当月,不能断缴。
2. 办理社保转出:对于异地参保的员工,要提前告知他们去上海社保中心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然后让他们回户籍地新单位办理转入手续。如果员工暂时没新单位,可以先把社保关系封存在上海,等找到新单位再转——但一定要提醒员工,封存有期限(一般是5年),超期没转出就清算了。
3. 公积金销户提取或转移:如果员工在上海没买房,可以凭离职证明办理销户提取,钱直接打到银行卡里;如果异地有公积金账户,可以办理异地转移接续,现在上海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了跨省通办,不用跑腿,在线就能办。
个人感悟:影视公司人员流动性大,尤其是项目制员工,可能今天在上海,明天就去横店拍戏了。HR一定要建立员工社保台账,记录每个人的参保地、缴费基数、账户状态。注销前3个月,就得开始梳理员工社保情况,尤其是异地参保的,提前沟通,避免注销了才发现社保没转,员工找上门的尴尬。说实话,这事儿真不能等靠要,得主动推进,不然财税部门那边能清完账,但员工这边人情债难还。
四、影视公司注销,员工离职手续的四步走流程
说了这么多案例,其实影视公司注销时,员工离职手续就四个核心步骤:算清楚、缴到位、办转移、留好档。
第一步:算清楚——经济补偿金+未结清款项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记住三个关键点:
- 基数:离职前12个月的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不包括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和个税)。
- 年限: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算。
- 上限:如果员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上海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2023年上海是36054元×3=108162元),则按3倍封顶,支付年限不超过12年。
除了补偿金,还有未结清款项:
- 未报销的差旅费、通讯费:要凭发票及时报销,最好在离职前结清。
- 未休年假:员工在职期间未休的年假,按日工资×300%支付(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日工资=月工资÷21.75(月计薪天数)。
- 项目尾款分成:如果合同里有约定,项目完结后支付的分成,要按约定时间结算,不能因为公司注销就赖账——不然不仅劳动仲裁,还可能涉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第二步:缴到位——社保公积金缴到清算时点
影视公司注销,税务清算有个清算期(通常是工商注销受理后到注销登记完成前),社保公积金也要缴到封账日。比如公司2024年3月15日提交工商注销申请,那么社保公积金就要缴到3月份,不能停缴。如果员工3月15日之后还没离职,4月份的社保公积金也得交,不然就算欠缴,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甚至加收滞纳金(每天万分之五)。
第三步:办转移——社保公积金转出或提取
这是最容易卡壳的一步,尤其是异地员工。建议:
- 提前1个月通知员工:给员工发《离职通知书》,同时告知社保公积金转移流程,需要提供的材料(身份证、离职证明、参保缴费凭证等)。
- 协助员工办理:对于不熟悉流程的员工,HR可以帮忙联系上海社保中心、公积金中心,指导他们线上操作(比如随申办APP可以办理社保转出、公积金提取)。
- 特殊情况处理:如果员工已经退休,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社保里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本人或继承人提取;公积金如果员工离职后一直未就业,也可以凭离职证明提取。
第四步:留好档——离职证明+工资表+社保记录
影视公司注销,所有资料都要留档备查,至少保存5年(税务要求)。关键资料包括:
-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式两份,员工一份,公司一份(注销后要交给工商部门)。
- 工资支付凭证:银行流水、工资表(要写明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个税扣除社保公积金扣除)。
- 社保公积金缴纳记录:从社保中心打印的《参保缴费凭证》、公积金中心的《缴存证明》。
- 经济补偿金计算表:详细列出基数、年限、金额,最好有员工签字确认。
注意:这些资料不仅要留档,还要分类整理。比如项目制员工的工资表,要和项目合同放在一起;异地员工的社保转移记录,要单独建文件夹。不然以后税务核查、劳动仲裁,翻起来大海捞针,麻烦得很。
五、前瞻性思考:影视行业注销潮下,离职手续的合规+人文平衡
这几年影视行业内卷得厉害,中小型影视公司注销的不在少数。未来随着行业规范化(比如税务稽查趋严社保合规要求提高),影视公司的注销流程只会越来越严。但我想说的是:财税合规是底线,人文关怀是温度。
比如,有些员工跟着项目干了大半年,公司突然注销,他们可能连下个月房租都没着落。这时候公司能不能在合规的前提下,提前支付一部分经济补偿金?或者帮他们对接一些影视行业的招聘资源?再比如,对于老员工(比如在公司干了5年以上的),能不能额外给一些项目尾款分成作为感谢?这些不是额外支出,而是人情投资——员工感受到了尊重,就算公司注销了,也不会在背后说坏话,反而可能成为公司的口碑传播者。
未来影视公司或许可以借鉴灵活用工平台的模式,把项目制员工纳入平台用工,这样既能降低社保成本(合规前提下),又能减少注销时的人员安置压力。但前提是:一定要签好《灵活用工协议》,明确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避免假灵活、真用工的合规风险。
影视公司注销,就像一部电影的杀青——既要收好尾,又要给演员(员工)一个交代。作为财税老兵,我常说:算账要精,做人要诚。离职手续不是甩包袱,而是画句号。算清楚每一笔账,缴清每一分钱,办好每一件事,不仅是对员工负责,也是对公司最后一程的尊重。毕竟,行业圈子不大,今天你坑了员工,明天就可能砸了自己的招牌。合规是底线,人情是温度,两者兼顾,才能在上海滩这个名利场里,走得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