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时,工资付了,养老保险金还要交吗?20年老财税人给你说透

张总,公司要注销了,员工的工资我们准备今天结清,但养老保险金是不是就不用交了?反正公司都没了,社保账户也该封了吧?上周五,一个老客户给我打电话时,语气里透着终于能甩掉包袱的轻松。说实话,这种问题我听了20年,从最早的个体户注销到现在的科技公司清算,几乎每个注销的企业老板都会问。今天我就以一个踩过无数坑的财税老炮儿身份,跟你掰扯掰扯:注销公司工资支付是否需要支付养老保险金?这事儿可不像老板们想的付完工资就完事,里面藏着不少法律雷区,一不小心就可能吃官司、被罚款,甚至影响个人征信。<

注销公司工资支付是否需要支付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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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搞清楚:公司注销时,工资和养老保险金谁先付?怎么付?

很多老板觉得,公司注销就是散伙,把员工工资结了就行,养老保险金?那是公司活着的时候才考虑的事。这种想法大错特错!我见过太多老板因为不懂这个,注销完公司没多久,就被员工追着讨要社保,甚至被社保局列入失信名单。

先说结论:公司注销时,不仅要支付员工工资,还必须结清欠缴的养老保险金——哪怕员工已经离职,只要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没交,都得补!

为啥?因为法律早就把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列为了优先清偿债权。《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写得明明白白: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注意这里的社会保险费用,就包含了养老保险金。也就是说,就算公司只剩1万块,也得先拿这1万块把员工的工资和欠的社保付了,剩下的才能还给股东。我见过一个极端案例:一家小贸易公司注销时,账上只剩5万块,清算组想着给员工发完工资就没了,结果社保局查到公司有3个月的社保没交,直接要求从5万里先划2万补社保,员工工资只发了3万,员工还觉得少发了,最后清算组成员(其实是老板个人)还得掏腰包补齐。

两个真实案例:不交养老保险金,注销后麻烦找上门

案例1:餐饮老板注销公司,以为付完工资就没事,结果被员工告了

老王是我2018年遇到的客户,在郊区开了一家小餐馆,生意不好想注销。清算时,他把5个员工的工资都结清了,合计8万块,但觉得餐馆都快倒了,社保就不交了吧,而且员工也没提。结果注销后3个月,其中一个员工小李(当时已经离职)去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社保系统一查,发现餐馆注销前有6个月的养老保险没交,导致小李的缴费年限断了。

小李直接找到老王,要求补缴6个月的社保。老王觉得我都注销了,哪还有钱补,小李直接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结果很明确:公司注销前未依法缴纳的社保,由清算组成员(老王是唯一股东兼清算组负责人)承担补缴责任。最后老王不仅补了小李的社保(公司部分+个人部分),还被社保局处了0.5倍的罚款,算下来比正常交社保多花了将近2万块。

我跟老王聊的时候,他直拍大腿:早知道还不如注销前把社保交了,现在倒贴钱还惹了一肚子气!其实这种情况很常见,很多员工在职时可能不好意思提社保,但一旦离职或公司注销,就会意识到社保的重要性(毕竟关系到退休金、购房资格、孩子上学等),这时候找公司算账,法律是站在员工这边的。

案例2:科技公司注销漏了已离职员工,清算组被迫自掏腰包

2021年,我帮一家科技公司做注销清算,公司账上还有100多万资产,老板挺开心,想着终于能回本了。我们在梳理员工名单时,发现一个漏网之鱼——小张,半年前已经离职,但当时离职时,公司只结清了工资,没给他交离职当月的社保(因为小张说急着去新公司,社保让新公司交吧)。

我当时就觉得不对劲,赶紧查了《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也就是说,只要员工当月在职,哪怕只上了1天班,公司就有义务交社保。我跟清算组提了这事,老板一开始还不以为然:人都走了半年了,还交啥社保?我直接把《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条款甩给他,又给他算了笔账:如果不补缴,小张一旦去社保局投诉,公司不仅要补社保,还会被罚款,而且注销流程都走不下去——社保局不开具清缴证明,工商局不给办注销。

最后老板没办法,只能从100万里拿出2万块,给小张补缴了离职当月的社保。最气人的是,小张后来还打电话来说感谢公司补缴,但听说公司注销前还有年终奖没发,能不能也补一下?老板气得直哆嗦,但年终奖确实属于工资总额的一部分,最后又多花了3万块。这件事之后,老板跟我说:以前总觉得注销是‘甩包袱’,现在才知道,这包袱甩不掉,越甩越重!

关键问题:注销时支付工资和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时间点怎么算?

很多老板会问:我是在注销前支付工资,还是注销后支付?养老保险金是交到注销当月,还是到公司实际解散那天?这里有几个关键时间点必须搞清楚:

1. 工资支付时间: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员工离职时或公司注销时,必须结清所有工资,不能等有钱了再给。

2. 养老保险金缴纳时间:社保缴纳是按月的,只要员工当月在职,公司就必须当月缴纳,不能攒着一起交。比如公司计划6月30日注销,那么6月份的社保必须在6月30日前交清,不能等到7月再交——因为7月公司可能已经不存在了,社保账户也封了。

3. 清算组的注意义务:公司注销时,清算组不仅要清理公司财产,还要清理职工债权,包括工资、社保、经济补偿金等。如果清算组没注意到欠缴社保的情况,导致员工权益受损,清算组成员(通常是股东、董事)可能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我见过一个案例,清算组因为疏忽漏了一个员工的社保,后来员工起诉,法院判决公司股东(个人)承担补缴责任,股东的公司注销了,个人还得卖房还债。

特殊情况:员工自愿放弃养老保险金,注销时还要交吗?

有老板可能会说:当时员工签了‘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现在公司注销,是不是就不用交了?这种想法更是天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而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本质上是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所以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哪怕员工签了字,公司也必须补缴。

我之前遇到过一个老板,让所有员工都签了自愿放弃社保的承诺书,说是每个月多发500块社保补贴。结果公司注销时,有个员工反悔了,要求公司补缴3年的社保。老板拿出承诺书,员工直接说:我当时不懂法,你也没告诉我不交社保会影响退休金,这协议是无效的!最后法院判决公司补缴,老板不仅赔了社保,还被员工告了欺诈,赔了不少精神损失费。

我的掏心窝建议:注销前,这3件事一定要做!

做了20年财税,我见过太多企业因为注销时没处理好社保而栽跟头。其实只要提前规划,这些麻烦都能避免。给老板们3个实在建议:

1. 成立清算组后,立刻拉清单:把所有在职和离职的员工名单列出来,逐个核对工资发放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看看有没有欠工资欠社保的情况。有漏的赶紧补,别等注销了再折腾。

2. 社保局提前沟通:去社保局办理社保注销时,主动问清楚有没有欠缴社保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社保局一般会出具《社保清缴通知书》,按照上面的要求交钱就行,千万别躲着社保局,越躲问题越大。

3. 别信代办注销的包过话术:现在很多财税公司做代办注销业务,有些为了快点拿钱,会忽悠老板社保先不交,等注销完了再说。这种千万别信!正规的做法是先清缴社保,再办注销,不然注销完了,员工找你麻烦,代办公司可不会替你担责。

上海加喜财税公司对财务凭证不完整,企业注销对知识产权有何影响?服务见解

在处理企业注销业务时,我们常遇到财务凭证不完整的情况,这直接导致社保缴费基数无法核实,进而影响养老保险金的补缴。若凭证缺失,企业可能面临社保局核定的最低缴费基数补缴,增加额外成本。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若在注销时未妥善处置,可能面临权属纠纷或价值流失。比如某科技公司注销时,因未将专利权过户给股东,导致专利被其他公司侵权,股东维权无门。上海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建议企业提前规范财务流程,确保知识产权有效评估和处置,避免因小失大。我们提供注销前风险排查服务,从社保清缴到知识产权处理,全程保驾护航,让企业注销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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