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跟一个老朋友吃饭,他开了家科技公司,去年刚把分公司注销了。酒过三巡,他突然愁眉苦脸地问我:兄弟,我那分公司有个实用新型专利,当时没太在意,最近发现网上有人大规模仿冒,我这分公司都注销了,专利权算谁的?找谁维权去?我一听就乐了,这问题我干了20年财税,见的可不少。企业注销时,大家盯着债务清算、税务注销,往往把知识产权当成边角料,真出了问题才发现,这边角料能变成定时。今天咱就掰扯掰扯,企业注销后,分支机构的知识产权遇上网络专利侵权,到底该怎么处理。<

企业注销,分支机构知识产权如何处理网络专利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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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搞明白:分支机构的专利,到底姓甚名谁?

很多人以为分公司是独立门户,其实不然。根据《公司法》第14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说白了,分公司就是总公司的手脚,专利权这种知识产权,名义上可能登记在分公司名下,但真正的权利人其实是总公司。这就好比你用公司名义买的房子,房产证可能写公司名,但所有权是公司的,不是某个部门。

那问题来了:如果总公司注销了,分支机构的专利权怎么办?这就得看总公司注销时的清算流程了。根据《民法典》第67条,法人终止的,其权利义务由承继者享有和承担;没有承继者的,终止的法人、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简单说,总公司注销时,清算组得把包括专利在内的所有资产都清算清楚,该转移的转移,该处置的处置。如果清算组没处理好,留下了烂摊子,那麻烦就来了。

两种常见坑:清算漏了专利,注销后侵权找谁告?

我见过两种最典型的情况,企业注销时踩了坑,结果专利被侵权时维权无门。

第一种情况:总公司注销时,清算组压根没把专利当回事。

去年有个客户,做机械配件的,总公司注销时清算组忙着处理厂房、设备这些硬资产,分公司有个外观设计专利,因为不值钱,直接没列进清算财产。结果半年后,客户发现市场上冒出一堆同款产品,侵权人还理直气壮:专利人都注销了,你们告谁去?客户当时就懵了,跑来找我。我一看这情况,只能建议他们先找清算组的原成员——根据《公司法》第189条,清算组未按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或者未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公司财产前,将公司财产分配给股东,导致公司无法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说白了,清算组漏了专利,导致权利人无法维权,清算组成员可能要背锅。

第二种情况:总公司注销后,专利权无人认领,成了无主财产。

还有一种更麻烦的:总公司注销时清算组知道有专利,但觉得维权麻烦不值当,就没处理,注销后清算组也解散了。这时候专利权归谁?理论上,根据《专利法》第10条,专利权转让需要书面合同,登记后才生效。总公司注销后,如果没有明确的承继者(比如其他公司受让、股东继承),专利权可能会被视为放弃,或者根据《民法典》第1152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但实践中,国家不会主动去管网络上的小侵权,这就等于专利权名存实亡,侵权者反而有恃无恐。

网络侵权更头疼:取证难、被告躲猫猫,维权成本高到离谱?

如果是线下侵权,至少还能找到生产厂、销售商,网络专利侵权可就神仙打架了。侵权人可能藏在某个小作坊,甚至用虚拟身份开店,平台方打太极,说我们只提供信息,不审核专利。这时候,就算你找到了权利人(比如清算组或承继者),维权也难如登天。

我之前处理过一个类似的案子:A公司注销,B分公司有个发明专利,网络被侵权后,清算组(由原股东组成)想起诉,结果发现侵权人在外地,平台说需要权利人提供专利权属证明,但专利证上写的是B分公司,清算组又不是专利权人,根本开不出证明。折腾了半年,才通过律师函让平台下架,但侵权者早就卷款跑路了。你说气人不气人?

更麻烦的是,网络侵权往往涉及证据固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电子数据作为证据,需要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很多企业注销后,连当初的专利研发记录、生产数据都找不到了,想证明这个专利是我的,难上加难。我见过最离谱的,一家公司注销时,连专利证书原件都弄丢了,最后只能去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档案,光这一步就花了三个月。

我的土办法:注销前做好这3步,避免后院起火

干了20年财税,我见过太多企业注销时拆东墙补西墙,最后知识产权成了弃子。其实啊,只要注销前多留个心眼,就能避免大部分麻烦。根据我的经验,就三步:

第一步:先盘点知识产权,别等注销了才想起有这回事。

企业决定注销时,就得把专利、商标、著作权这些知识产权都列个清单,明确权属(是总公司的还是分支机构的)、状态(有没有质押、许可)、价值(值不值得维权)。我见过不少企业,注销时才发现哦,原来我们还有个专利,这时候想处理,黄花菜都凉了。

第二步:清算时别手软,该转移的转移,该放弃的放弃。

如果专利有价值,清算组得赶紧找买家,或者转让给股东、关联公司;如果觉得维权成本高,不如主动放弃,去国家知识产权局办个专利权注销,省得以后惹麻烦。千万别学某些企业,放着不管,最后成了定时。

第三步:保留证据链,万一真侵权了,手里有粮心里不慌。

专利证书、研发记录、许可合同、维权记录……这些资料都得好好存着。我建议企业注销时,把这些资料移交给承继者或者股东,至少留个复印件。我见过一个聪明的客户,他们注销时把所有知识产权资料都刻成光盘,交给原股东保管,后来发现侵权,直接拿出光盘当证据,省了不少事。

最后说句大实话:别让注销成为侵权的保护伞

说实话,企业注销后分支机构知识产权的网络专利侵权,是个老大难问题。法律上虽然有规定,但实践中往往执行难。清算组不负责、承继者不认账、侵权者钻空子,最后吃亏的还是原企业股东或债权人。

我常说,企业注销不是一了百了,而是责任交接。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处理不好,不仅可能让企业死不瞑目,还可能成为别人的嫁衣。所以啊,各位老板,注销前多问问自己:我的专利,有人接手吗?有人保护吗?别等山寨货满天飞了,才想起哦,原来我还有个专利。

上海加喜财税:财务凭证不完整,企业注销后知识产权维权难上加难?

在企业注销过程中,财务凭证不完整是重灾区,而这对知识产权的影响往往被忽视。很多企业为了省事,研发专利的发票、合同、账目要么丢了,要么做得不规范,导致专利权属证明链路断裂。一旦发生侵权,连专利是我的都说不清,更别提维权了。我们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在帮企业注销时,会重点梳理知识产权台账,协助完善研发费用的财务凭证,确保专利权属清晰、证据链完整。我们会提醒企业:注销前务必对知识产权进行价值评估,能转让的及时转让,无价值的果断放弃,避免因小失大,让企业死得不明不白,留下侵权纠纷。毕竟,财税合规是基础,知识产权保护才是企业灵魂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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