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老张找我喝茶,愁得烟都抽多了。他开了家小贸易公司,因为市场不好想注销,结果偏偏赶上两个官司:一个是客户拖欠货款的货款纠纷,另一个是前员工劳动仲裁,要经济补偿金。公司账上就剩50万,官司输了可能要赔80万,员工那边还有20多万补偿金,我咋办?直接跑路?老张的问题,其实戳中了当下不少老板的痛点——公司有未决诉讼时,注销流程怎么走?员工安置的钱从哪来?今天咱们就掰扯掰扯这个终极难题,毕竟做了20年财税,见过太多类似案例,今天把干货和血泪教训都掏出来。<

存在未决诉讼注销公司如何处理员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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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决诉讼下的钱袋子难题:员工安置的钱从哪来?

先说个残酷的现实:公司有未决诉讼时,注销清算的钱袋子可能比平时更紧张。为啥?因为未决诉讼一旦败诉,会形成新的负债,而清算财产得先还债,剩下的才能分给股东。这时候员工安置的钱,就卡在了债务优先级里。

根据《公司法》第185条,清算组得先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然后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注意,这里职工工资和法定补偿金是排在税款和普通债务前面的,但前提是有财产可分。要是官司一打,公司财产被冻结,或者赔偿金额超过资产,员工的钱就可能打水漂。

我之前遇到过个案例,叫李总的公司(化名)。李总做服装批发生意,去年想注销,结果有个供应商起诉他拖欠30万货款,同时还有5个员工要经济补偿金,合计15万。清算时发现公司账上就20万现金,还有30万库存。但供应商申请了财产保全,现金被冻结了。库存呢?急着变现,只能打三折卖,最后只卖了15万。这时候清算组犯难了:供应商的30万债权和员工的15万补偿金,谁先拿?

最后是这么解决的:清算组先跟员工开诚布公,把财产情况说清楚,员工同意先拿8万(现金部分),剩下的7万写欠条,等后续诉讼结束、供应商拿到钱后再支付。供应商那边呢,因为知道公司确实没钱,同意接受分期,一年内付清。你看,这时候员工安置的核心不是法律优先级,而是能不能协商——毕竟法律上员工优先,但实际没钱,只能靠情理法平衡。

法律红线不能碰:员工安置不是可选项

有老板可能会想:公司都要注销了,员工那边先拖着,等注销完了再说?我劝你千万别有这念头,轻则吃官司,重则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44条明确,公司注销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经济补偿金可不是可给可不给的,是法定义务,标准是N+1——N是工作年限(满一年补一个月,半年以上按一年算,半年以下补半个月),+1是提前30天通知的替代金(如果没提前30天通知)。

更关键的是,如果公司注销时没妥善安置员工,股东可能要背锅。《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里的债权人,可不仅包括供应商、银行,也包括员工——员工对公司享有的工资、补偿金债权,也是合法债权。

我见过个反面案例,王总(化名)开了一家餐饮公司,欠了员工12万补偿金,还有20万供应商货款。王总不想赔员工钱,偷偷找了家代办注销公司,把账做平了,结果注销成功后员工发现拿不到钱,集体仲裁。法院一查,发现王总在清算时没申报员工债权,属于故意隐瞒财产,判决王总对员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后王总不仅赔了12万,还被列入了失信名单,连高铁票都买不了。你说,为了省这点钱,值吗?

实操中的智慧:协商、评估与风险共担

那遇到未决诉讼,到底怎么安置员工?结合我20年的经验,总结出三个关键词:协商、评估、留余地。

第一个关键词:协商,别硬扛。 员工最怕的不是拿不到钱,而是被蒙在鼓里。我建议老板们第一步就是跟员工开个透明会,把公司目前的财产状况、未决诉讼风险、可能的清偿比例说清楚。大部分员工其实是通情达理的,只要知道老板没想跑,愿意协商方案。比如老张的案例,账上50万,员工补偿金20万,诉讼可能赔80万,就可以跟员工商量:我们先付10万现金,剩下的10万打欠条,等官司结束,如果赢了,立刻还;如果输了,我们一起跟债权人协商分期,你们优先拿。这样员工心里有底,也不会闹。

第二个关键词:评估,别瞎猜。 未决诉讼的赔偿金额是个变量,得提前评估。我见过不少老板拍脑袋觉得官司肯定赢,结果输了直接破产,员工一分钱没拿到。正确的做法是:找律师分析诉讼风险,评估最坏情况下要赔多少钱,然后把这个金额从清算财产里预留出来。比如公司账上有100万,律师评估诉讼最坏赔50万,那员工补偿金就得从剩下的50万里出,不能动那50万救命钱。

第三个关键词:留余地,别做绝。 注销清算是个动态过程,万一诉讼中途有新情况,或者员工有新诉求,得有缓冲空间。比如清算方案里别写一次性付清所有补偿金,可以写按月支付,最长不超过X个月;或者用公司其他资产抵偿,比如设备、库存,甚至知识产权(比如商标、专利),只要员工同意,都能变现。我之前有个客户,用公司商标抵给了一个员工,商标评估值5万,员工本来要3万补偿金,同意后拿去卖了6万,还赚了1万,皆大欢喜。

不确定性中的确定性:做好这几步,风险能降一半

说实话,存在未决诉讼的注销,没有完美方案,只有相对最优解。但只要做好这几步,风险能降一大半:

第一,清算组里必须有员工代表。《公司法》规定,清算组成员由股东、董事、监事组成,但没说不能有员工代表。让员工代表进清算组,能增加透明度,员工自己参与清算,就不会轻易怀疑老板转移财产。

第二,员工债权申报别漏了。清算组要书面通知员工申报债权,内容包括工资、补偿金、社保等,并做好登记。别嫌麻烦,这是避免后续纠纷的关键——万一有员工忘了申报,事后又来找麻烦,清算组还得重新处理。

第三,诉讼与清算同步走。别等官司打完再注销,那样黄花菜都凉了。可以一边应诉,一边走清算程序,但清算方案里要留足诉讼风险准备金。比如我有个客户,一边打货款纠纷官司,一边清算,清算时把可能败诉的30万先冻结,官司赢了再解冻,输了直接用来还债,员工补偿金一分没耽误。

上海加喜财税:财务凭证不完整、知识产权处置,影响员工安置的隐形杀手

做了20年财税,我发现很多老板在注销时,只盯着官司和员工补偿,却忽略了两个隐形杀手:财务凭证不完整和知识产权处置不当。财务凭证不完整,可能导致税务清算时被税务局核定征收,补税加滞纳金,直接挤占员工安置资金;知识产权(比如商标、专利)如果没评估、没变现,可能被当成零资产处理,其实这部分资产可能刚好够支付员工补偿金。上海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在处理这类注销时,第一步就是帮企业梳理财务凭证,补全缺失的合同、发票、银行流水,确保税务清算顺利;第二步,对知识产权进行专业评估,能变现的尽快变现,不能变现的通过授权、转让等方式盘活,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让员工安置更从容,也让企业注销不留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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