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几个做跨境上市的朋友喝茶,聊到一个让人头大的问题:境外上市公司分拆业务注销时,那些乱七八糟的债务清偿担保,到底该怎么处理?有个朋友拍着桌子说:我们公司去年分拆了一个子公司,注销的时候,突然冒出来三个债权人,拿着十年前的担保合同说‘你们母公司得兜底’,差点把上市主体拖下水!这话一出,桌上的人都沉默了——谁还没遇到过这种历史遗留问题呢?<

境外上市公司分拆业务注销,如何处理公司债务清偿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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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上市公司分拆业务注销,听起来挺高大上,其实就是把公司的一部分业务切出去,成立新公司,然后把原来的旧公司注销。但这里面有个坑:旧公司可能欠着钱,还给别人做过担保,或者别人给它做过担保。这些担保尾巴没处理好,轻则赔钱,重则影响上市公司股价,甚至触发监管问询。我做了20年财税,见过太多企业因为担保问题栽跟头,今天就跟大家聊聊,这锅到底怎么背才安全。

担保不是甩包袱,是解扣子

先搞清楚一个概念:债务清偿担保到底是个啥?简单说,就是A公司(担保人)跟B公司(债权人)说:C公司要是还不上钱,我来还。现在A公司要分拆业务注销,C公司可能还在,也可能跟着注销了,那B公司找谁要钱?

很多企业觉得分拆了就没事了,子公司独立承担,这想法太天真。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分立前就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得先清偿或提供担保。也就是说,如果担保合同里没写清楚分拆后担保责任自动转移,债权人完全可以找老东家要钱。

我之前服务过一家在港交所上市的生物医药公司,分拆研发子公司时,研发子公司给母公司的关联方贷款提供过连带责任担保。分拆时他们觉得子公司独立了,担保责任自然终止,结果一年后关联方还不上钱,债权人直接起诉母公司。最后母公司不得不掏真金白银还债,还影响了当年的净利润——你说冤不冤?

案例警示:没理清的反担保,差点让上市公司栽跟头

有个更典型的案例,我印象特别深。一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互联网公司,2020年分拆了海外电商业务,成立新公司A,然后把原来的电商业务公司B注销。注销前,B公司有一笔银行贷款,母公司C提供了担保,同时A公司又给母公司C提供了反担保(就是母公司担保B,A再担保母公司)。

当时他们找的律所说反担保跟着资产走,A公司承接了B的资产,反担保自然有效。结果注销半年后,银行突然发函说:B公司注销了,贷款没还,母公司C的担保责任还在,A公司的反担保也得履行!问题来了:A公司刚成立,现金流根本不够还这笔钱。最后双方扯皮了一年,母公司C不得不先垫付,再通过诉讼向A公司追偿,光律师费就花了小两百万。

这个案例里,关键错在哪?他们忽略了反担保的独立性。反担保合同里没明确约定分拆后A公司自动承担反担保责任,银行完全可以主张反担保不因分拆而无效。我后来查了当时的合同,发现里面只写了A公司承接B公司的主要资产,但没提担保责任——这种模糊表述,就是埋雷的根源。

政策红线:跨境担保和分拆注销的硬规定

处理这种问题,光看《公司法》还不够,跨境业务还得盯着外汇和监管政策。根据《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境内机构为境外债务提供担保,需要到外汇局登记,否则担保合同可能无效。反过来,境外上市公司分拆境内业务时,如果涉及跨境担保,也得注意登记这个门槛。

比如我去年遇到一个客户,在新加坡上市的公司分拆境内工厂,工厂曾为母公司的境外美元债提供过担保。分拆时他们想注销工厂,担保责任终止,结果被外汇局告知:跨境担保没登记,合同无效,但工厂注销前,还得先把担保对应的债务清掉——不然外汇不让注销。最后只能先借钱还债,再找母公司追讨,折腾了半年才搞定。

还有证监会《境外上市监管指引》里提到,分拆业务如果涉及重大债务或担保,得充分披露风险。之前有家上市公司分拆时没披露或有担保事项,结果被证监会警示,股价直接跌了10%。所以说,政策红线不能碰,该披露的必须披露,该登记的必须登记。

实操技巧:怎么让债权人愿意接受新的方案?

那到底怎么处理?根据我的经验,没有一刀切的答案,但有几个原则可以参考:

第一,先摸底,再谈判。把旧公司的所有担保合同都翻出来,看看哪些是主担保,哪些是反担保,哪些是连带责任,哪些是一般保证。然后列个清单,跟债权人逐一沟通——别想着躲,越躲越麻烦。我见过有企业因为不接债权人电话,直接被起诉财产保全,连上市主体账户都被冻结了。

第二,用替代方案换免除责任。如果债权人不同意担保责任自动转移,那就谈别的:比如用分拆后新公司的股权抵债,或者找第三方担保,或者分期还款。有个客户分拆时,债权人不同意解除母公司担保,最后他们用新公司30%的股权+未来三年利润的50%承诺,换来了债权人放弃对母公司的追索权——虽然代价不小,但比被连带追偿强。

第三,留足证据,别靠口头承诺。所有谈判结果都得写成书面协议,比如《担保责任解除确认书》《债务重组协议》,最好让债权人、担保人、债务人三方签字。我见过有企业跟债权人口头说好分拆后不追责,结果债权人反悔,最后因为没有书面证据,只能吃哑巴亏。

最后说句大实话:别让担保成为分拆的定时

说实话,境外上市公司分拆业务注销,就像拆弹,担保就是最复杂的引线。很多企业觉得分拆是战略问题,担保是细节问题,但往往细节决定成败。我建议企业在分拆前,一定要找专业的财税、律所团队做全面尽调,把所有担保风险都排一遍——虽然要花点钱,但比事后赔钱、影响声誉,划算多了。

对了,最近遇到不少企业问:分拆注销时,财务凭证不完整怎么办?知识产权还能保留吗?其实财务凭证是债务清偿的证据链,缺了凭证,可能被认定为逃避债务;而知识产权(比如专利、商标)如果没在注销前完成权属变更,可能被当作未清算财产处置,到时候想用都用不了。上海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在处理这类案例时,常通过凭证补全+专项审计+知识产权确权三步走,帮助企业规避风险——毕竟分拆注销是为了轻装上阵,可别因为担保和凭证问题,背上一身新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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