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20年财税,见过太多老板以为注销公司=一了百了,结果税务局一纸追缴通知砸过来,补税、滞纳金、罚款加起来比公司赚的钱还多。前几天还有个客户哭着给我打电话:张老师,公司都注销半年了,税务局说我2018年那笔‘其他应收款’是隐匿收入,要补200多万税,这可怎么办啊?说实话,这种事我见得太多了——注销公司的税务清算,从来不是走个流程那么简单,稍有不慎,就可能陷入税款追缴争议的泥潭,甚至被起诉到法院。今天我就以20年的经验,跟大家聊聊:注销公司时,遇到税务清算和税款追缴争议,到底该怎么通过诉讼调解把损失降到最低。<

注销公司,如何处理公司税务清算税款追缴争议诉讼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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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前别瞎清算,这些坑先踩明白

很多老板注销公司时,第一反应是找家代理公司,快点把工商执照注销掉,完全忽略了税务清算的隐形。其实税务清算就像大扫除,平时藏在犄角旮旯的问题,这时候都会冒出来。最常见的几个坑我给大家捋一捋:

一是账外收入没申报。 我有个客户老李,开了一家设计公司,客户有些小项目直接打他个人卡,他想着反正没开发票,税务局查不到,就没入账。结果注销时税务稽查通过银行流水发现了,直接认定为隐匿收入,不仅要补25%的企业所得税,还有0.05%/天的滞纳金(按日加收,可不是小数目)。老李当时就急了:钱都花完了,上哪补去?最后只能把刚买的房子卖了才勉强填上窟窿。

二是成本费用没票。 还有个做餐饮的老板,为了省钱,总找不要票的供应商买食材,注销时一查,成本票只有总收入的30%,税务局直接按核定征收处理,利润率核定了20%,一下多出来十几万税。他跟我抱怨:我这不是正规经营吗?怎么还成了我的错?说实话,这还真怪不了别人——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企业支出取得发票是最基本的合规要求,没票就不能扣,这是硬规定。

三是资产处置没算税。 我见过更绝的,公司注销时,一台旧设备卖了5万,老板直接把钱放进自己口袋,觉得公司都没了,这钱该是我的。结果税务局说,这属于企业资产处置所得,要交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税率5%,一般企业25%)。老板当时就愣了:我自己的公司,卖自己的设备怎么还要交税?我跟他说: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资产处置所得属于公司利润,注销前必须清算纳税,这钱不能直接拿走,得先交税才能分配。

说白了,注销公司的税务清算,核心就是把该交的税交清楚,该解决的问题解决掉。如果前期账目乱、凭证缺,清算时税务局一查,问题全暴露,想蒙混过关基本不可能。

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别急着硬刚,先看这三步

要是注销后真收到了税务局的《税务处理决定书》,说你要补税、交滞纳金,先别慌,更别跟税务局硬刚——我见过有老板收到通知直接拍桌子:我一分钱都不会交!结果呢?税务局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银行账户冻结,个人征信拉黑,最后损失更大。其实这时候,冷静下来按步骤走,很多问题都能解决。

第一步:确认争议点,别稀里糊涂交钱。 税务局说你有问题,你得先搞清楚到底哪里有问题。是收入没算全?还是成本不能扣?或者是政策理解有分歧?我有个客户做贸易的,税务局说他们2020年有一笔预收账款没转收入,要补税。客户觉得钱没开票,不应该算收入。我帮他们查了政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一)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二)企业受托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但预收账款如果已经发货,或者合同约定了服务提供,那就得确收入。最后我们跟税务局沟通,提供了当时的发货单和合同,证明这笔收入其实已经实现,只是没开票,税务局认可了,调整了应税所得额。

第二步:申请行政复议,给双方一个缓冲期。 如果跟税务局沟通不了,别急着诉讼,先申请行政复议。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条说白了就是复议前置,你不先交钱或者提供担保,连复议的门都进不去。但注意,复议不是走过场,你得准备好证据,比如合同、银行流水、聊天记录,证明自己的主张。我有个做机械加工的客户,税务局说他们2021年管理费用里有大额办公费没票,不能扣除,要调增利润补税。我们申请复议时,提供了当时采购办公用品的微信转账记录、卖家的收据,还有卖家后来补开的发票(虽然晚了,但能证明业务真实),复议机关最终支持了我们,撤销了税务局的处理决定。

第三步:诉讼调解优先,别把关系搞僵。 要是复议还不行,那就只能走到诉讼这一步了。但说实话,诉讼耗时耗力,而且税务局背靠政策,老板们很难赢。所以这时候,调解才是最优解。我见过一个案例,某公司注销时因为视同销售问题被税务局追缴50万税,老板觉得我把东西免费送给客户,怎么还要交税?起诉到法院后,法官组织双方调解,我们提出公司注销后确实没有现金流,能不能分期缴纳滞纳金?税务局一开始不同意,但法官说调解既能保证税款入库,又能减轻企业负担,对双方都有利,最后税务局同意免除部分滞纳金,企业分3个月补缴税款,双方都接受了。

诉讼调解不是和稀泥,这些技巧得知道

说到诉讼调解,很多老板觉得就是砍砍价,能少交点是点。其实没那么简单,调解也是有技巧的,调得好能省一大笔,调不好可能还不如直接诉讼。

一是证据要扎实,别等开庭才找材料。 我见过有老板开庭前一天才慌慌张张找我:张老师,税务局说我2020年有一笔收入没申报,但我找不到当时的合同了!这种情况下,调解基本没戏——没有证据,你的主张就是空口说白话。所以平时就要注意保留业务凭证,合同、发票、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甚至送货单、签收单,都得归档。我有个客户,从公司成立第一天起,所有业务都做了电子台账,连微信聊天的发货时间都截图保存,后来遇到税务争议,这些证据直接帮他们赢了官司,调解时也拿到了最优条件。

二是态度要诚恳,别把税务局当敌人。 有些老板一遇到税务局就摆出一副我要告你的态度,其实没必要。税务局的工作人员也是按政策办事,你态度好点,把情况说清楚,他们更愿意帮你想办法。我有个客户,注销时因为固定资产清理损失没取得发票,税务局不让税前扣除,老板没吵没闹,而是带着公司的固定资产盘点表、报废证明、评估报告,主动找到税务局:这笔损失确实发生了,但我们当时急着注销,没来得及要票,能不能看看其他证明材料?税务局看了材料后,觉得业务真实,同意了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的扣除,虽然补了一点税,但比全额补缴好多了。

三是诉求要合理,别想着一分不交。 我见过有老板张口就说我要把滞纳金全免了,税款也不想交,这种诉求根本不现实。滞纳金是《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日万分之五,从滞纳税款之日起计算,你想免?得有正当理由,比如税务局通知晚了或者不可抗力。所以诉求要合理,比如能不能分期缴纳税款?滞纳金能不能少收一点?这样税务局才可能接受。我有个客户,因为注销时没及时申报,产生了10万滞纳金,我们跟税务局调解时提出公司刚注销,股东们都在重新创业,能不能先收税款,滞纳金缓一年交?税务局考虑后,同意了滞纳金分12个月缴纳,相当于给企业争取了缓冲期。

注销公司,税务清算合规才是王道

说了这么多,其实最关键的还是提前合规。我见过太多老板注销时才想起哦,原来这个要交税哦,原来那个要开发票,但这时候已经晚了,争议、诉讼、调解,都是亡羊补牢。与其事后焦头烂额,不如提前做好准备:

第一,注销前找专业财税人员做税务自查,把账目理清楚,该补的税补上,该开的票开了,该转的收入转了;第二,保留好所有业务凭证,别想着反正公司要注销了,凭证不用管了,这些凭证就是你最有力的证据;第三,遇到问题别藏着掖着,主动跟税务局沟通,很多时候税务局会给自查补税的机会,滞纳金还能减免(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如果主动补缴,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说实话,做了20年财税,我见过太多因为注销时图省事而倾家荡产的案例。注销公司不是甩包袱,而是给企业画上一个合规的句号。只有把税务清算做好了,才能避免后续的税款追缴争议,才能让老板们睡得安稳。

上海加喜财税:财务凭证不完整、知识产权处置,注销前必须解决的硬骨头

在帮助企业处理注销税务清算的过程中,我们经常遇到两个老大难问题:财务凭证不完整和知识产权处置不当。财务凭证是税务清算的生命线,很多企业注销时才发现早期的采购合同、银行回单、成本发票丢失严重,导致成本无法扣除,税务局只能按收入核定征收,企业白白多交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税。更麻烦的是,如果无法提供业务真实的证明,还可能被认定为隐匿收入,面临罚款。知识产权方面,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属于公司资产,注销前必须进行清算处置——要么转让给股东或第三方,要么注销,如果直接放着不管,不仅可能造成资产流失,股东还可能因未依法清算承担连带责任。上海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在注销服务中,会从财务凭证梳理入手,逐笔核对收入成本,补充缺失资料,同时评估知识产权处置方案,确保清算合规,帮助企业降低注销风险,避免后续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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