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老张,在工商注册和公司注销这行干了快15年,经手的公司少说也有上千家。说实话,这行看着简单,填表、交材料、等公示,但真到实操里,坑多得很。尤其是公司注销时,最怕遇到未决诉讼——这玩意儿就像埋在账本里的,你不知道它啥时候炸,但炸了肯定让你头大。今天我就跟大伙儿聊聊,当公司注销时碰上未决诉讼,工商监管局到底咋处理?结合我这些年踩过的坑、解过的围,给大伙儿说道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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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会说:官司没打完,注销公司不就完了?工商局还能咋地?哎,这话说的太轻巧了。未决诉讼这事儿,在法律上叫债权债务未了结,而公司注销的前提,就是清算完结,债权债务处理完毕。你想想,一个公司欠着别人的钱,官司还在打,你把公司注销了,债权人找谁去?这不是给工商局添乱吗?所以啊,工商监管局对这事儿看得比谁都重,毕竟他们是市场守门人,得对后续的市场秩序和债权人利益负责。
我见过太多老板,觉得官司能拖就拖注销了就一了百了,结果呢?轻则注销申请被驳回,重则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甚至股东还得承担连带责任。有次一个老板跟我说:张顾问,我公司有个买卖合同纠纷,对方起诉了,但我感觉我们赢面大,想赶紧注销了省心,等赢了官司再开新公司,行不?我当时就笑了:老弟,你这想法太天真了。官司赢了是你的,输了也是你的,但只要没结案,工商局就认为你的‘债’没算明白,这注销门,你迈不过去。
工商监管局的火眼金睛:怎么发现未决诉讼?发现后又咋办?
那工商监管局咋知道公司有未决诉讼呢?现在科技发达得很,他们有企业信息公示系统,能查到企业的涉诉信息——不管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只要案件没结案,都能查到。尤其是当公司进入注销流程后,清算组会提交清算报告,里面必须说明公司无未结清债权债务、无未决诉讼之类的声明。一旦工商局通过系统发现不对劲,比如你声明无未决诉讼,但系统显示你有个合同纠纷案子还在审理中,那对不起,材料直接打回来,注销程序暂停。
我印象最深的是去年处理的一个案子,某科技公司要注销,清算报告里写得明明白白:公司无任何未决诉讼。结果审核的工商老师多留了个心眼,在裁判文书网上一搜,好家伙,公司有个软件开发合同纠纷,对方起诉要30万尾款,案子已经开过庭了,就等判决了。这事儿咋回事?后来才知道,是公司的法务离职了,新来的法务没交接清楚,会计也不懂法律,以为没判决就不算未决。我跟他们说:在法律上,‘未决诉讼’指的是‘尚未终结的诉讼程序’,不管有没有判决,只要案子还在法院挂着,就算未决。最后这公司只能先把注销申请撤回来,去跟对方协商,要么等判决出来再注销,要么达成和解撤诉,折腾了两个月才搞定。
那如果工商局真的发现公司有未决诉讼,会咋处理?一般就两种情况:要么驳回注销申请,让你把诉讼解决了再来;要么要求你补充材料,比如提供诉讼进展证明、和解协议、担保函之类的,证明即使公司注销了,债权人的利益也能得到保障。比如说,有个公司欠供应商货款,官司在打,但公司账上确实没钱,股东就个人掏钱给供应商打了欠条,承诺注销后三个月内还清。这种情况下,工商局可能会酌情考虑,让你补充这份《还款承诺书》和股东个人担保,再推进注销。但这种情况少,而且风险大——万一股东到期不还,供应商还能直接找股东要钱,股东就得承担无限责任。
说实话,我现在每次帮客户办注销,都会先去查一遍他们的涉诉情况。有次查到一个客户,有个劳动争议案子,员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和赔偿金,案子在仲裁阶段。客户跟我说:张顾问,那个员工是无理取闹,仲裁肯定赢,我们先注销吧。我直接劝他:别,劳动争议案子,仲裁赢了不代表员工不起诉,起诉了就算未决。而且劳动争议优先,你公司注销了,员工还能找股东要钱。不如先跟员工协商,给点钱让他撤诉,省得夜长梦多。后来客户听了我的,给了员工2万块,双方和解,案子撤了,注销才顺利办下来。客户后来还感谢我:老张,幸亏你提醒,不然我这公司注销了,员工再找我闹,我可咋整?
我的踩坑与解坑实录:从被驳回到顺利注销的生死时速
干我们这行,光说不练假把式。我就给大伙儿讲两个我亲身经历的踩坑和解坑的故事,看完你就明白,未决诉讼这事儿,真不是闹着玩的。
先说个踩坑的。有个做餐饮的老板,姓刘,开了家连锁店,因为疫情资金链断了,想关掉一家分店注销。我跟他说:刘总,注销前得查清楚有没有未决诉讼啊。他拍着胸脯说:放心,我这家店生意一直挺好,没人跟我打官司。结果材料交上去,工商局驳回,理由是有未决诉讼。刘老板当时就懵了,说不可能。我一查,好家伙,有个供应商说他家店拖欠了5万的食材款,起诉了,案子在法院调解阶段。刘老板这才想起来:哦,是有这么回事,我以为调解完就没事了,还没去处理呢。原来供应商催款时,刘总说等有钱了给,供应商直接起诉了。调解那天刘总没去,法院就按供应商的证据走,判刘总公司支付货款和利息。刘总说:我没收到判决书啊?我跟他说:可能法院留置送达或者公告送达了,你没收到不代表没判决。现在案子已经进入执行阶段了,你公司账户还被冻结了。最后这事儿咋解决的?刘总只能先跟供应商协商,把5万多货款和执行费凑齐了,让供应商申请执行终结,拿到《执行完毕证明》,才重新提交注销申请。折腾了一个多月,多花了小两万,还耽误了其他店的调整。刘总后来跟我说:老张,我这算是花钱买教训了,以后不管啥官司,都不能拖着,不然注销都注销不了。
再说说解坑的。有个做贸易的公司,股东是两兄弟,哥哥是法人,弟弟是股东。公司有个买卖合同纠纷,对方起诉要20万,案子在审理中。哥哥想赶紧注销公司,弟弟不同意,说万一我们输了,公司注销了,对方找谁去?俩人吵起来了,找到我让我评评理。我跟哥哥说:哥,你想注销可以,但弟弟的担心有道理。未决诉讼没解决,工商局肯定不让注销。跟弟弟说:弟,你哥想注销也有他的道理,公司不注销,每年年报、地址续签,都是麻烦事。后来我想了个办法:让哥哥和弟弟先成立一个清算组,依法通知了债权人(也就是起诉的那家公司),公告了45天。公告期内,对方公司申报了债权,要求支付20万。清算组跟对方协商,说公司现在账上只有10万,先支付10万,剩下的10万,由哥哥和弟弟个人出具《担保函》,承诺注销后6个月内付清。对方公司同意了,签了《和解协议》。然后清算组把和解协议、担保函、清算报告一起交到工商局,工商局审核后,认为债权债务已经处理完毕(有担保函保障),就允许注销了。后来那10万,哥哥和弟弟也按时付了,对方公司很满意,事儿就这么解决了。我当时就想,这事儿的关键在于给债权人一个交代,不管是公司给,还是股东个人担保,只要能让工商局相信即使公司注销了,债权也不会落空,注销就有可能推进。
不过话说回来,这种股东担保的方式,风险还是挺大的。万一股东到期不还,债权人直接找股东要钱,股东就得用个人财产承担。所以我在给客户建议时,都会说:能协商解决最好,实在不行,股东担保也得三思,别为了注销公司,把自己搭进去。
给创业者的避坑指南:未决诉讼下的注销智慧,别让尾巴拖垮你
说了这么多,到底咋办才能避免未决诉讼挡了注销的路呢?我总结了几条经验,给大伙儿参考:
第一,注销前先体检,查清楚所有未决诉讼。现在网上查涉诉信息很方便,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都查查。特别是作为被告的案子,一定要搞清楚进展:是刚立案,还是已经开庭了,有没有判决,有没有进入执行阶段。别像前面那个刘总一样,以为没事,其实早就出事了。
第二,区分诉讼中和执行中,都要处理。很多人以为诉讼中不算未决,其实诉讼中执行中都算。执行中的案子,你得提供《执行终结证明》或者《履行完毕证明》;诉讼中的案子,要么等判决出来,要么跟对方和解撤诉。别想着等判决赢了再注销,万一你输了呢?到时候更麻烦。
第三,别抱侥幸心理,隐瞒未决诉讼。我见过有老板让会计把涉诉材料藏起来,清算报告里写无未决诉讼,结果被工商局查出来,不仅注销申请被驳回,还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后贷款、开新公司都受影响。严重的,还可能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被罚款。你说,为了省这点事,冒这么大风险,值吗?
第四,协商优先,诉讼耗时耗力。打官司费时费力,还伤和气。如果能跟对方协商,哪怕少给点钱,达成和解,也比拖着强。尤其是劳动争议、买卖合同纠纷这些,对方可能也怕你公司注销了钱拿不到,愿意协商。记住,花钱消灾有时候是明智的选择。
第五,咨询专业人士,别自己瞎琢磨。我们这行见得多了,知道哪些坑能绕,哪些路能走。实在搞不定,找律师、找顾问问问,比自己瞎琢磨强。我跟你说,现在很多老板都觉得自己懂法,结果栽在细节上,得不偿失。
我想问大伙儿一个问题:当公司走到注销这一步,往往意味着经营遇到了困难,这时候如果有未决诉讼,是该硬扛到底,还是该放下包袱,给债权人一个交代?法律是冰冷的条文,但商业世界总是充满温度,或许,学会在规则内和解,才是对各方都更好的选择。你们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