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场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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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三楼的会议室,阳光透过百叶窗在长桌上投下斑驳的光影。空气中飘着淡淡的咖啡香,录音笔的指示灯在角落闪烁。访谈者小陈(人社局新入职的调研员)面前坐着三位不同背景的受访者:左手边是鬓角微霜的王律师(劳动法领域资深专家,从业20年);中间穿着深蓝色制服的张队长(某区劳动监察大队副队长,一线执法15年);右侧是穿着工装、手指关节粗大的李师傅(曾遭遇企业注销后讨薪的劳动者,目前在快递公司工作)。
第一部分:专家视角——法律框架下的责任边界
小陈:王律师您好,今天想请教一个实际问题:如果企业已经注销了,劳动者过来投诉欠薪,劳动局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常见吗?
王律师:(轻轻推了推眼镜)这个问题确实越来越常见。2021年《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企业注销流程简化了,但有些企业主会钻空子——比如欠着工资就偷偷注销,或者清算时根本不通知劳动者。从法律上看,企业注销后,主体资格消灭,但清算义务人(通常是股东、清算组)必须在清算程序中处理职工工资、社保等债务。如果他们没做,或者恶意逃避,劳动者就有权追责。
小陈:那劳动局接到投诉后,第一步会做什么?能直接处罚企业吗?
王律师:(笑了笑)企业都没了,处罚对象就不存在了。劳动局首先要做的是调查核实:确认企业是否真的注销了,注销时的清算程序是否合法——比如有没有公告通知债权人,有没有在清算报告中列明欠薪情况。如果清算时遗漏了劳动者债务,根据《公司法》第185条,清算义务人要在未清偿债务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这时候劳动局的作用是引导劳动者走法律途径,比如申请劳动仲裁,将清算义务列为被告。
小陈:我听说有些劳动者会投诉劳动局不作为,这合理吗?
王律师:(叹了口气)确实有这种情况。劳动者觉得企业注销了,就该劳动局管,但劳动局的权限是劳动监察,主要针对存续企业的违法行为。企业注销后,这本质上是民事纠纷,劳动局可以协调,但不能直接强制执行。如果劳动局在投诉处理中存在不作为——比如该调查的不调查,该移送的不移送——劳动者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或提起行政诉讼。
小陈:那您觉得处理这类投诉,最关键的法律知识点是什么?
王律师:(沉吟片刻)是清算义务人的责任认定。很多劳动者不知道,告企业没用时,还可以告股东或清算组。要注意恶意注销的情形——比如企业主为了逃避债务,在注销前转移财产,这可能涉嫌妨害清算罪,劳动局可以移送公安机关。
小陈:(在本子上记下恶意注销妨害清算罪)明白了,法律上不是没办法,只是劳动者需要找到正确的责任主体。
第二部分:从业者视角——一线执法的无奈与破局
小陈:(转向张队长)张队长您好,您在基层一线肯定处理过不少这类投诉。能说说实际工作中最头疼的问题是什么吗?
张队长:(搓了搓手,指关节发出轻微的响声)头疼的问题太多了!上周刚处理一个案子:一家小餐饮店老板注销了,6个服务员工资没结,拿着劳动合同来投诉。我们查了工商登记,发现注销材料里根本没有清偿职工工资的说明——这明显不符合规定。但问题是,老板已经跑路了,电话关机,家里也找不到人。你说怎么办?
小陈:那劳动局能强制让股东承担责任吗?
张队长:(苦笑)我们哪有强制权?只能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让股东限期支付。如果他们不理,我们只能把案件材料移送给法院,让劳动者去起诉。可劳动者大多是农民工,哪有钱请律师?就算赢了官司,执行也是个难题——很多股东就是皮包公司,根本没财产。
小陈:那投诉的劳动者情绪是不是都很激动?
张队长:(点了点头)那必须的!有个大姐,孩子上学等着交学费,老板注销公司后一分钱没给,她来劳动局拍桌子,说你们不管,我就跳楼。我们能理解他们的难处,但法律摆在那儿,我们总不能替老板发工资吧?只能一边安抚情绪,一边帮他们找法律援助。
小陈:有没有处理得比较成功的案例?
张队长:(眼睛亮了些)有!上个月有个服装厂注销,欠了20多个工人工资。我们查到注销时有个股东是实际控制人,而且他个人名下有套房产。我们就拿着《公司法》的规定,找他谈话,告诉他如果不付工资,我们就把证据移给法院,到时候你不仅要赔钱,还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最后他怂了,一周内把全款结清了。
小陈:这个案例的关键是什么?
张队长:是找到有实力的责任主体,并且用足法律威慑力。很多老板怕失信名单,怕影响孩子上学,怕被限制高消费。所以劳动局不能只当和事佬,该较真的时候就得较真。
小陈:那您觉得,企业在注销前,劳动局应该提前介入吗?
张队长:(想了想)现在确实有企业注销前劳动保障核查的制度,但很多小企业根本不主动申报。要是能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动,比如企业申请注销时,必须先提交无欠薪证明,或者让劳动局在注销流程中有一票否决权,可能会好很多。
第三部分:受益者视角——劳动者维权的痛与通
小陈:(转向李师傅)李师傅,听说您之前也遇到过企业注销后讨薪的事,能给我们讲讲当时的经历吗?
李师傅:(低下头,摩挲着粗糙的手掌)那是2019年,我在一家建筑公司当钢筋工,干了8个月,老板欠我4万8。结果有一天,工友说老板去工商局注销公司了。我当时就蒙了——钱没拿到,工作也没了,孩子下学期的学费还没着落。
小陈:您当时是怎么知道公司要注销的?
李师傅:(摇摇头)根本不知道!还是后来去劳动局投诉,工作人员查了工商档案才告诉我,注销公告是在报纸上登的,字比蚂蚁还小,我们哪看得见?
小陈:那劳动局是怎么帮您的?
李师傅:(抬起头,语气有点激动)劳动局的人挺好的,张队长(指了指旁边的张队长)帮我查了公司股东,发现有个股东是老板的亲哥,开了一家建材公司。张队长就找他谈,说你弟弟注销公司欠工资,你得担责。一开始那个股东不认,说我没参与公司经营。张队长就把《劳动合同法》《公司法》摊开给他看,一条一条讲。后来可能是怕麻烦,终于同意付钱了。
小陈:整个过程花了多久?
李师傅:(掰着手指算)从投诉到拿到钱,差不多两个月。中间跑了好多趟劳动局,还要去法院立案(虽然最后没开庭),签字按手印按得手都酸了。不过拿到钱的那一刻,觉得一切都值了。
小陈:现在回头看,您觉得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最重要的是什么?
李师傅:(沉默了几秒)一是证据!我当时有考勤记录、工友的证言,还有老板写的欠条,不然劳动局也没办法帮我。二是别放弃!一开始我也觉得钱要不回来了,但劳动局的人告诉我老板注销公司也逃不了责任,我就一直坚持。现在很多工友不懂法,老板说公司注销了没钱,他们就信了,其实不是那么回事!
小陈:那您对其他遇到同样情况的劳动者有什么建议?
李师傅:(斩钉截铁)去劳动局!别怕麻烦!他们虽然不能直接发钱,但能帮你找路子。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留个心眼,老板的电话、身份证号、公司地址,这些都得记清楚,万一出事了,有用!
访谈者评论
听完三位受访者的讲述,小陈合上笔记本,心中五味杂陈。王律师的解读让她厘清了法律框架——企业注销不是免责金牌,清算义务人必须担责;张队长的经历则让她看到一线执法的软肋:有法律威慑,却缺强制手段;而李师傅的故事,最让她触动的是普通劳动者维权的韧劲与无奈。
注销企业后的投诉,表面是钱的问题,深层却是责任落实的问题。企业主想一销了之,劳动者想讨个说法,劳动局夹在中间,既要依法行政,又要安抚情绪,确实不易。但正如张队长所说,找到有实力的责任主体是关键,而李师傅的证据意识和不放弃精神,正是劳动者维权的底气所在。
访谈总结思考
企业注销后的劳动维权,是一道复杂的社会题,需要多方合力破解:
1. 法律层面:应进一步明确清算义务人的责任边界,简化劳动者对恶意注销企业的追偿流程,比如探索劳动仲裁+快速执行机制。
2. 监管层面:推动市场监管部门与劳动部门的联动,将无欠薪证明作为企业注销的前置程序,从源头堵住漏洞。
3. 劳动者层面:需提升法律意识,保留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证据,遇到侵权时敢于维权、善于维权。
正如王律师所言: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对企业而言,诚信经营才是长久之计;对劳动者而言,了解法律、善用法律,才能在权益受损时有路可走;而对劳动局而言,既要当好执法者,也要做好引导者,让每一份劳动都能得到尊重,让每一次维权都不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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