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几个创业的朋友喝茶,聊到公司注销,个个唉声叹气。有个朋友说:注册公司时雄心壮志,注销时才发现比生孩子还折腾——税务清算、债权债务、员工安置……尤其是手里搞过股权激励的,简直是‘烫手山芋’,处理不好,员工找上门,投资人也有意见。这话真不假,我见过太多老板注销时卡在股权激励上,最后闹得对簿公堂的。其实公司注销没那么可怕,关键得提前把账算清楚,尤其是股权激励这块,别等清算组上门了才想起来哦,我们还有期权没处理呢。<

股权冻结,公司注销流程中如何处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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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前先盘盘家底:股权激励到底激励了多少人?

很多人以为注销就是把营业执照交上去,公司没了就完事了,大错特错。尤其是搞过股权激励的公司,第一步得把激励池摸清楚。我之前帮一个科技公司梳理注销材料,老板拍着胸脯说就激励了5个核心员工,结果翻出2019年的股权激励协议,才发现还有2018年入职的一个老员工,当时签的是4年成熟期,每年25%,结果2021年他离职了,公司没回购,期权也没注销,相当于悬着没兑现。这种情况下,公司注销时,这部分未成熟的期权怎么算?员工会不会主张既然公司注销了,未成熟的期权应该现金补偿?这些都是问题。

注销前必须做一件事:梳理所有股权激励协议,列出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成熟进度已行权/未行权状态。特别是对于限制性股票和期权,处理逻辑还不一样——限制性股票可能已经过户到员工名下,属于公司资产的一部分;期权还没行权,本质上只是未来可能获得股权的权利,但没成熟就注销,员工确实有损失补偿的可能。这时候别想着反正公司要注销了,拖着不处理,员工要是去劳动仲裁,清算组还得先停手处理纠纷,注销流程直接卡住。

股权冻结?注销时股权激励更得小心拆弹

要是公司股权已经被冻结了,注销时的股权激励处理就更复杂了。我见过一个案例,A公司因为债务纠纷,大股东股权被法院冻结,结果公司要注销时,发现激励对象里有个小股东,他的股权虽然没被冻结,但公司清算时,大股东的股权被法院查封,没法参与分配,导致整个清算方案卡壳——激励对象的股权回购款要从哪里出?

这时候就得分情况看:如果激励对象的股权没有被冻结,那按清算程序处理,优先支付员工工资、税款,剩下的再回购股权;但如果激励对象的股权也被牵连了,那就得先跟法院沟通,看这部分股权能不能解冻用于激励补偿,或者用其他资产(比如公司未分配利润、货币资金)优先支付员工的激励款。千万别想着反正股权冻结了,员工的激励款先拖着,法院对员工债权(尤其是劳动报酬)是优先保护的,拖着不处理,不仅员工能申请强制执行,清算组也可能被认定为未尽清算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注销不是甩包袱:股权激励的尾巴得扫干净

有些老板觉得公司都要注销了,股权激励的事就让它过去吧,大错特错。我见过一个老板,注销时没处理未行权的期权,结果半年后,被激励的员工拿着当年的协议去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期权对应的现金价值。虽然公司已经注销,但股东和清算组成员被列为共同被告,最后只能自掏腰包赔偿,还上了失信名单。

注销时一定要跟所有激励对象有个说法:未成熟的期权,要么书面确认公司注销,期权自动终止,公司无需补偿,要么协商现金补偿(按公司净资产或估值的一定比例);已行权但未变现的,按清算财产分配方案处理;限制性股票已经过户的,属于股东个人资产,清算时不用处理,但要提醒员工去办理股权变更注销。关键是,所有协商结果都得有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避免后续扯皮。

上海加喜财税公司在处理股权冻结、公司注销中的股权激励计划时,核心是提前介入+分类处置+合规闭环。通过官网https://www.110414.com的智能清算系统,可快速扫描股权激励协议与公司章程、工商登记的冲突点,针对不同激励阶段(未授予/已未行权/已行权未变现)制定差异化方案:未授予的直接终止协议并书面公示;已未行权的,若公司有剩余资产,优先通过现金补偿或模拟行权处理,同步代扣代缴个税;已行权未变现的,按清算财产分配比例处理,同时协助企业与员工签订《股权激励终止及补偿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加喜团队深知股权激励处理不当易引发劳动仲裁,因此始终以合规优先、员工权益平衡为原则,累计为超200家注销企业规避了股权纠纷风险,让企业在终点站也能平稳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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