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场景:某企业服务公司新人培训室,新手顾问小王(入职3个月)与资深财税专家李姐(从业13年)围绕船舶资产变卖+公司注销后著作权纠纷展开交流。<

船舶资产变卖,公司注销后如何处理公司著作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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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李姐,我们公司最近帮一个客户办注销,他们有艘旧货船要变卖,还有几个软件著作权。这两个是分开处理吗?会不会变卖船的时候把著作权也打包卖了?

小王:(挠头)我查了资料,船舶是动产,著作权是无形资产,但总担心客户会混为一谈,比如问船上的导航软件著作权能不能一起卖?这到底怎么区分啊?

李姐:(笑着递过一杯茶)小王啊,你这问题问得傻得可爱,但恰恰是新手最容易踩的坑!我跟你说,船舶和著作权就像铁疙瘩和思想——船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卖了就归买方;著作权是无形的翅膀,哪怕公司注销了,翅膀的所有权也得单独安置。

举个我当年的糗事:我刚入行时,接了个注销案子,客户说船和软件都是公司的,一起打包卖省事。我当时也没多想,帮他们拟了份《整体资产转让合同》,结果买方拿到船后,发现导航软件著作权没明确约定,原公司的股然跳出来说软件是我们个人开发的,著作权归我们,最后买方起诉我们未尽到权属核查义务,公司赔了十几万。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打包卖了!

小技巧:处理时一定要把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拆成两份合同。船舶变卖签《船舶买卖合同》,著作权单独签《著作权转让/许可合同》,哪怕买方是同一个人,也得分开写。合同里要明确一句:船舶转让不包含相关软件著作权,著作权归属及处置以《著作权合同》为准——这就是防火墙,避免后续扯皮。

问题2:那公司注销后,著作权到底归谁啊?是股东平分,还是谁开发归谁?要是股东之间吵起来怎么办?

小王:(翻着笔记本)我查了《著作权法》,说著作权属于作者,但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单位。可公司注销了,单位都没了,著作权是不是就消失了?或者像遗产一样被继承?

李姐:(拍拍小王的肩膀)你这个问题问到根儿上了!公司注销不是著作权消失的按钮,而是换主人的开关。我给你打个比方:著作权就像公司养的宠物,公司注销时,宠物不能没人管,得找新的主人。

法律逻辑是这样的:如果是职务作品(员工上班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原归公司,公司注销后,著作权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主体享有——比如公司通过股权重组把著作权卖给了另一家公司,或者股东们在注销前开会决定著作权归全体股东共有,按股权比例分配。要是没约定,就麻烦了!

我吃过的大亏:5年前有个客户,注销前没约定著作权归属,结果三个股东吵翻天,A说是我写的代码,著作权归我,B说是用公司设备开发的,归公司所有(虽然公司没了),C说那按股权分吧。最后闹到法院,耗时8个月,期间著作权一直处于无主状态,客户想用软件维权都找不到原告资格。后来我学乖了:注销前必须开股东会,形成书面决议,明确著作权归谁、怎么分,哪怕股东们吵得面红耳赤,也得把白纸黑字签了——这叫先小人后君子。

潜规则:如果著作权没啥商业价值(比如内部管理软件),可以约定归原开发员工所有,让员工签个《放弃声明》,省得后续麻烦;如果有价值(比如核心算法软件),一定要评估作价,要么卖给股东,要么转让给第三方,别白送或拖着。

问题3:如果公司注销前,有人用了我们的软件,没付钱,注销后还能告他侵权吗?是不是公司没了,著作权就没人管了?

小王:(急切地)比如有个客户,2022年用了我们的软件,一直没付授权费,现在公司要注销了,还能追这笔钱吗?要是注销后才发现侵权,是不是就告不成了?

李姐:(喝了口茶,慢慢说)你这个问题,就像人走了,债就没了吗?当然不是!著作权是财产权,公司注销后,这笔债权可以由清算组或承继主体来追。

关键点有两个:

第一,注销前固定证据。如果知道有人侵权,赶紧在注销前发《律师函》,或者起诉,把侵权事实、金额固定下来。我当年就犯过迷糊:有个客户注销后,才发现前合作方一直盗用软件,结果清算组已经解散,找不到人起诉,最后只能吃哑巴亏。后来我注销前要把应收账款和潜在侵权都列个清单,能收的收,能告的告,别留尾巴。

第二,注销后找替身。如果注销前没来得及起诉,那要看清算组有没有把著作权作为未了结债权处理。如果清算组在注销报告中写明著作权由股东XX按股权比例继承,那股东就能以著作权人的身份起诉;如果清算组没处理,股东们可以协商推一个人作为诉讼代表人,或者共同起诉。

比喻一下:就像接力赛,公司注销时,要把著作权维权权杖交给下一个选手(股东或承继主体),要是没交接好,比赛中途掉了棒,再捡起来就难了。

问题4:船舶变卖的时候,如果船上有我们公司开发的嵌入式软件(比如船舶控制系统),著作权和使用权怎么处理?买方说船买了,软件也得一起用,这合理吗?

小王:(皱着眉)我查了《船舶登记条例》,船舶所有权转移要登记,但软件著作权不用。那买方买了船,能不能用船上的软件?如果软件著作权还在我们手里,买方用算不算侵权?

李姐:(眼睛一亮)小王啊,你这个问题问到交叉领域了!船舶和嵌入式软件的关系,就像汽车和车载导航系统——车可以卖,但导航软件的著作权不一定随车转移。

正确做法:

1. 明确权属:先看嵌入式软件的著作权登记证,写的是公司所有还是第三方所有。如果是公司所有,变卖船时,可以随船许可使用,但不能转让著作权——就像卖房子,但保留地下室的使用权,租给新房客20年。

2. 合同约定:在《船舶买卖合同》里加一条:买方取得船舶所有权,同时获得嵌入式软件的‘永久使用权’,但著作权仍归原公司所有;买方不得复制、修改或反向工程该软件。如果买方想获得著作权,得单独签《著作权转让合同》,加钱!

3. 交接清单:交船时,要把软件安装介质、源代码(如果涉及定制)列个清单,让买方签字确认,避免后续说你少给了个模块。

我踩过的坑:有个客户卖船时,口头答应软件随便用,结果买方把软件拆下来装到另一条船上,还对外说这是我们自主研发的。原公司想告侵权,却发现合同里没写使用权范围,最后只能不了了之。从那以后,我再也不信口头承诺了——所有软件使用条款,必须写进合同,越细越好,比如使用范围仅限于本船,不得用于其他船舶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向第三方提供技术服务。

问题5:公司注销前,船舶变卖的钱和著作权许可费,不够还债务怎么办?著作权能不能折价还债?这里面有优先顺序吗?

小王:(翻着《公司法》)《公司法》说清算组要先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税金,再还普通债务。那著作权能不能像船一样卖了还债?优先还哪个债?

李姐:(点点头)你把法律规定记住了,但实际操作中,钱不够分才是最头疼的。我给你打个比方:还债就像分蛋糕,有优先切蛋糕的人(职工工资、税款),有普通切蛋糕的人(普通债务),著作权就是蛋糕上的樱桃——能不能用来还债,怎么分,得按规矩来。

步骤是这样的:

1. 评估著作权价值:请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给著作权做个估价报告,比如软件著作权值50万还是500万。别自己拍脑袋,不然其他债权人会不认。

2. 清偿顺序: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顺序:①清算费用;②职工工资、社保;③税款;④普通债务。著作权属于普通财产,得在前面都还完不够的情况下,才能用来还普通债务。比如变卖船得100万,职工工资要80万,税款20万,那著作权就不用卖了——不够分,反而麻烦。

3. 债权人协商:如果普通债务不够还,著作权又值钱,得开债权人会议,商量著作权是卖了分钱,还是抵债给某个债权人。我见过一个案子,著作权值200万,普通债务300万,有个债权人愿意接受著作权抵债180万,剩下的20万以后再还,大家一致同意,就省了卖著作权的麻烦。

潜规则:如果著作权不值钱(比如只登记没使用过),别硬着头皮卖,评估费、律师费可能比著作权本身还贵,不如跟债权人商量先挂账,以后有钱再还。注销前一定要把债务清单和资产清单对平,别留窟窿,不然股东可能要对未清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比著作权纠纷严重多了!

问题6:新手处理这类案子,最容易踩的坑是什么?有没有避坑指南?

小王:(拿出小本本)我特别怕客户问著作权是不是不用管,公司注销就没了,或者船卖了,软件随便用。您给总结几个致命错误吧!

李姐:(严肃又温和)小王啊,做企业服务,就像拆,每个环节都得小心翼翼。我给你列3个新手必踩的坑,以及我的避坑秘籍:

坑1:认为公司注销=著作权消失

很多新手觉得公司都没了,著作权还管啥,大错特错!著作权是财产权,不会因为公司注销就蒸发,只会换主人。

避坑秘籍:注销前必须查《著作权登记证书》,明确权属;开股东会决议著作权归属;把著作权作为未了结债权写入清算报告。

坑2:船舶变卖时忽略软件权属

客户只想快点卖船,新手可能跟着偷懒,不提软件著作权,结果买方用软件侵权,原公司股东被牵连。

避坑秘籍:交船前一定要检查船上有多少软件,哪些有著作权,哪些没有;在《船舶买卖合同》里单独列一条软件权属及使用条款,让买方签字确认知道软件著作权归属。

坑3:注销前不固定侵权证据

总觉得以后再说,结果注销后发现有人侵权,清算组解散,找不到人维权。

避坑秘籍:注销前做资产尽职调查,列出潜在侵权清单;对已知侵权方发《律师函》或起诉,把侵权事实固定下来;就算不起诉,也要让对方签《确认书》,承认侵权事实和金额。

最后跟你说句掏心窝的话:我刚入行时,也犯过这些错,被客户骂过,被公司罚过,但正是这些坑,让我学会了多问一句、多写一行、多想一步。做企业服务,表面是办手续,本质是帮客户兜底风险——你多一分细心,客户就少十分麻烦。小王,你现在问的傻问题,正是成为靠谱顾问的开始,别怕犯错,慢慢来,咱们一起把这些硬骨头啃下来!

(小王点头,认真记着笔记,眼神里多了几分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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