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有个老客户打电话来,声音都带着颤,说他们公司ICP许可证因为没续期失效了,现在被一家内容平台告上法庭,理由是官网用了几张未授权的图片,索赔15万。人已经跑了大半,公司账上就剩几万块,这事儿到底该怎么收场?说实话,这种案子我见得太多了。互联网企业尤其是内容类公司,ICP许可证就像身份证,失效了意味着主体资格出问题,这时候再遇上著作权纠纷,简直是雪上加霜。很多老板第一反应可能是公司都这样了,爱咋咋地,但真这么干,后患无穷——轻则股东被追加赔偿,重则列入失信名单,连以后创业都受影响。今天我就以20年财税从业者的经验,聊聊失效ICP许可证企业遇到著作权纠纷,到底该怎么破局。<

失效ICP许可证企业,如何处理著作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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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失效ICP企业总栽在著作权纠纷里?

先得搞明白,ICP许可证失效和著作权纠纷,到底有啥关系。简单说,ICP许可证是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的准入证,失效后企业可能处于经营异常甚至吊销状态,但主体资格在法律上还没彻底消失(除非注销)。这时候著作权纠纷一来,麻烦就来了:一方面,企业可能已经没钱请律师应诉;很多人觉得公司都快没了,谁还管版权,结果把小问题拖成烦。

我之前遇到过一个A公司,做在线教育的,ICP许可证失效后没及时处理,结果被B公司起诉说他们课程视频用了B公司购买的教材素材。A公司老板觉得公司营业执照都没了,告谁去,直接没应诉。结果法院缺席判决,由公司原股东在未清算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为啥?因为《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后,股东还没清算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著作权侵权赔偿属于公司债务,这笔账最后还是得股东自己掏。所以说,ICP失效不是免死金牌,著作权纠纷该面对还得面对。

遇到纠纷别慌,先分清自己是侵权方还是被侵权方

处理著作权纠纷,第一步不是急着找律师,而是先搞清楚自己的角色:是别人说你侵权,还是你的版权被别人侵犯了?这两种情况,处理逻辑完全不一样。

如果是被侵权方——比如你的原创文章、软件被别人用了,想维权。这时候要特别注意主体资格问题。我之前帮过C公司,他们做行业资讯的,ICP许可证失效后,发现D平台直接复制了他们几百篇原创文章。C公司想起诉,结果发现公司营业执照已经被吊销,法院立案时以原告主体资格灭失为由不予受理。后来我们建议他们先通过清算组来维权——根据《公司法》,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后,清算组可以代表公司参与诉讼。所以后来他们找了律师成立清算组,这才把案子立上。所以说,ICP失效后,如果还想维权,得先确认公司是否还在清算阶段,或者通过清算组来主张权利。

如果是侵权方——比如别人说你用了他们的图片、视频,要求赔偿。这时候要冷静,别想着拖过去。我见过一个E公司,做电商导购的,ICP失效后收到律师函,说他们官网用了未授权的音乐素材,索赔5万。老板觉得公司都这样了,不给能咋地,结果对方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封了公司账户里仅剩的3万,还把股东列入了失信名单。其实这时候完全可以协商,比如说明公司现状,争取分期赔偿或者降低金额——毕竟《著作权法》规定,侵权赔偿包括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违法所得,或者法定赔偿(500元到500万元)。如果公司确实没钱,也可以提供财务证明,和对方协商以物抵债或者分期支付,总比被强制执行强。

财税视角:著作权纠纷背后的钱袋子怎么管?

作为财税从业者,我必须提醒:著作权纠纷的核心是钱,但很多企业最后栽在账上。不管是赔偿别人,还是别人赔偿你,财务处理都得合规,不然可能惹来新的税务风险。

先说侵权赔偿支出。如果公司是侵权方,赔偿别人的钱能不能税前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前提是,你得有合规凭证——比如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者对方开具的发票。很多企业ICP失效后,财务混乱,连判决书都找不着,这笔支出税务局认吗?我猜大概率不认——没有合规凭证,税前扣除风险很大,最后可能被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税加罚款。

再说著作权收入。如果公司是被侵权方,拿到赔偿款,怎么入账?这笔钱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但问题来了:很多企业ICP失效后,账上早就零申报了,税务局怎么知道这笔收入?我建议还是主动申报——万一被查出来,不仅要补税,还可能被认定为偷税,罚款比税还多。我之前遇到一个F公司,ICP失效后拿到一笔软件著作权赔偿,没申报,结果两年后被税务局查到,不仅补了25万税款,还罚了12万,得不偿失。

还有著作权清算的问题。如果公司准备注销,著作权怎么处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清算组需要清理公司财产,处理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业务。如果著作权还没转让,要么折价抵债,要么放弃权利。但这里有个坑:如果著作权有潜在侵权风险(比如之前授权给别人用了),清算组没披露,债权人发现后,可以要求清算组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注销前,一定要把著作权摸清楚,该评估的评估,该披露的披露,别留尾巴。

注销不是终点,著作权遗留问题会反噬

很多老板觉得,ICP失效了,公司注销了,著作权纠纷就一了百了了。大错特错!我见过最惨的一个案例,G公司做短视频的,ICP失效后直接注销,清算组没处理网站上用的背景音乐(没授权)。结果音乐版权方起诉原股东,法院判决:清算组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公司财产减少,股东应在未清偿债务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最后股东们每人又赔了10万。

为啥会这样?因为《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其权利受法律保护,保护期限有作者终生加50年,或者作品发表后50年等。公司注销后,著作权如果没有明确转让,就属于无主财产,但侵权责任不会因为公司注销就消失——如果清算时没处理,债权人(比如版权方)可以要求股东在未清偿范围内承担责任。

如果公司准备注销,一定要把著作权纠纷扫干净:看看有没有未授权使用的作品,有没有被侵权的风险,该赔偿的赔偿,该转让的转让。别为了省点注销费,留下大隐患。

上海加喜财税公司在处理企业财务与知识产权问题时,常遇到因财务凭证不完整(如著作权转让合同缺失付款凭证、版权登记证明丢失)导致权属不清的情况。企业注销时若未对知识产权进行清算,可能遗留侵权纠纷,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加喜财税建议,企业应提前梳理著作权资产,完善财务凭证,通过专业清算程序明确知识产权归属,避免注销后仍被追责。我们提供从财税合规到知识产权清算的一站式服务,确保企业干净退出。详情请访问加喜公司注销官网:https://www.1104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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