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刚帮一家日资WFOE处理完清算,他们和供应商的专利权问题差点闹上法庭——起因竟是十年前合同里少写了一句话。作为在财税圈摸爬滚打十年的老兵,这类问题我见得太多了。WFOE经营期满,表面看是资产清算、税务注销,但真正让人头疼的,往往是那些藏在合同里的隐形,尤其是和供应商扯不清的专利权。今天就用几个真实案例,跟大家聊聊怎么把这事儿办得漂亮,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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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看合同:专利权归属的定海神针
说实话,这事儿在财税圈里太常见了:WFOE经营期满,供应商突然跳出来说我们的专利你没续费,赶紧停用设备,或者之前授权你的专利现在要收回,你得赔损失。这时候翻合同一看,要么压根没写专利条款,要么写得模棱两可——乙方(供应商)拥有相关专利技术甲方(WFOE)可在合同期内使用。专利权归属条款 这几个字,十年前可能没人当回事,现在却能让企业多花几十万打官司。
记得2019年接过一个案子,某美资WFOE做医疗器械,核心生产设备用了一家国内供应商的专利技术。合同里只写了供应商保证拥有专利权,WFOE享有使用权,没写经营期满后专利许可是否终止。结果WFOE准备清算时,供应商突然发函说专利许可自动终止,设备必须停用,否则侵权。WFOE急了:设备买的时候花了200万,现在停用等于直接报废,更别说还有库存产品没卖完。
我们团队先去翻原始合同,发现确实没约定期满后处理方式。又去查专利登记簿,发现这专利是供应商和另一个公司共有——共有专利转让需要所有人同意,供应商根本没权利单独终止许可。最后我们以合同约定不明,应有利于被许可人为由,通过仲裁争取到WFOE可在清算期内继续使用专利,但需按原标准支付许可费,这才没让设备趴窝。
感悟:财税人做清算,不能只盯着资产负债表,得先翻出所有供应商合同,把专利相关的条款标出来。如果合同没写清楚,别急着跟供应商吵,先去查专利登记簿、权利要求书,搞清楚专利的权属状态、保护范围——这比什么都重要。有时候,一个专利登记号就能帮你省下几十万的律师费。
二、清算中的专利费算盘:许可费、违约金与汇率坑
专利许可费清算,绝对是WFOE经营期满的重头戏。这里面有两个坑:一是清算期是否需要支付专利费,二是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金怎么算。去年我遇到一个德资WFOE,在这两个坑里栽了个大跟头。
这家WFOE做精密仪器,跟德国供应商签了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许可期限10年,年费按销售额的3%支付,若提前终止需支付剩余年限费用50%的违约金。结果经营期满前,因为市场变化,WFOE决定提前清算。供应商立马发函:按合同,你得补齐剩余5年专利费(约80万欧元)+40万欧元违约金,合计120万欧元。
WFOE老板当时就懵了:我们都不经营了,凭什么还要付专利费?我们团队先算了笔账:WFOE清算期预计6个月,这期间库存产品还能卖2000万人民币,按合同3%的费率,专利费是60万人民币(约7.5万欧元),远低于供应商主张的80万欧元。关键点在于提前终止和期满终止的区别——合同里没写期满清算期是否需支付许可费,但明确提前终止才付违约金。
我们跟供应商谈判时,先承认期满清算期需按实际销售额支付许可费,但坚决不认违约金,理由是WFOE是正常经营期满清算,不属于‘提前终止’。供应商不干,搬出国际惯例,说清算期属于过渡期,仍需支付全年度费用。僵持了两个月,我们突然发现合同里有个汇率条款:许可费按付款当月中国欧元中间价计算。而签约时欧元汇率是7.8,付款时已经跌到7.2——如果按7.2算,80万欧元就少了48万人民币。我们以此为突破口,跟供应商谈:如果坚持付全年度费用,汇率按签约时7.8算;如果按实际销售额清算,汇率按7.2算。供应商算了一笔账,发现按7.2算清算期费用更划算,最后妥协了:只支付清算期实际销售额对应的专利费(按7.2汇率),违约金一分没要。
感悟:专利费清算不是简单的按合同算,得把合同里的模糊地带抠出来。比如清算期怎么定义,销售额是否包含库存产品,汇率怎么约定——这些细节直接关系到真金白银。财税人这时候要当好翻译官,把法律条款翻译成数字,让供应商明白继续吵下去,谁更亏。
三、专利瑕疵的雷区:WFOE如何反向维权
更麻烦的情况是:供应商的专利本身有问题。我见过一个极端案例:某台资WFOE做LED封装,经营期满清算时,供应商突然起诉WFOE侵犯专利权,索赔200万。结果我们一查,发现供应商的专利早在两年前就被无效了——他们根本没告诉WFOE。
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别慌,先做三件事:查专利有效性、固定证据、发律师函。那个台资WFOE的案例里,我们第一时间去国家知识产权局调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证明专利已无效;然后整理了WFOE采购合同、付款凭证、生产记录,证明使用该技术时专利有效;最后给供应商发了封律师函,附上无效决定书,说你要是再起诉,我们就反诉你恶意诉讼。
供应商收到函后就没动静了——他们知道专利无效还起诉,属于滥用权利,可能要赔诉讼费和律师费。后来清算时,WFOE不仅没赔钱,还因为供应商之前多收了5年的过期专利许可费,协商追回了30万。
感悟:财税人做清算,要有风险倒逼意识。如果供应商突然提专利侵权,别急着认赔,先去查专利状态。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查询系统很方便,输入专利号就能看到是否有效、有没有无效宣告记录。有时候,供应商就是吃准企业怕麻烦的心理,故意用过期专利讹钱——你只要拿出证据,他们立马就怂了。
四、给后来者的避坑指南:从救火到防火
说了这么多案例,其实核心就一句话:WFOE经营期满的专利权处理,关键在事前预防,而不是事后补救。结合十年经验,给大家三个实在建议:
第一,签合同时把专利条款写透。别嫌麻烦,至少要明确:①专利权归属(是供应商独有还是共有);②许可范围(能否转授权、是否限定地域);③期满后处理(清算期是否需付费、设备能否继续使用);④违约责任(专利无效怎么办、侵权了谁担责)。我见过一份完美合同,连专利年费由谁承担都写了——这种合同,清算时至少能省一半事。
第二,定期做专利健康体检。别等经营期满才翻合同,每年跟供应商核对一次专利状态:专利是否有效?有没有被许可给第三方?年费交了吗?我有个客户习惯每年让供应商出具《专利权属声明》,虽然花点小钱,但能避免专利被质押专利被查封的大风险。
第三,清算前组建专利专项小组。别让财务一个人扛,法务、业务、采购都得参与。法务审合同漏洞,业务确认清算期销售额,采购核对供应商资质——财税人负责算总账、控成本,这样才不会按下葫芦浮起瓢。
前瞻性思考:未来WFOE专利处理的新战场
这两年我发现一个趋势:随着新能源、AI这些新兴领域的发展,WFOE和供应商的专利纠纷越来越复杂。比如专利池授权——WFOE可能同时用好几家供应商的专利,清算时怎么拆分费用?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如果供应商的专利是行业标准,WFOE能不能拒绝支付高额许可费?这些在传统制造业很少见,但未来可能会成为常态。
跨境数据流动和专利保护的冲突也值得关注。比如WFOE用供应商的AI算法处理数据,经营期满后,数据能不能带走?算法专利算不算技术秘密?这些问题没有现成答案,需要财税人提前学习《数据安全法》《专利法实施细则》这些新规,跟法务、技术部门一起摸着石头过河。
说到底,WFOE经营期满的专利权处理,不是简单的算账,而是算人、算事、算未来。十年财税生涯,我见过太多企业因为小专利栽跟头,也见过有人因为抠细节省下几百万。记住这句话:合同里的每一个字,都是未来谈判的;现在的每一次预防,都是清算时的底气。希望这些实战笔记,能帮大家少走弯路,把麻烦事变成简单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