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快十年企业服务,经手过上百个公司注销案例,这两年简易注销承诺制推行后,找我咨询的企业主明显多了。但说实话,很多人对承诺制的理解有点跑偏——以为签个《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说句无债权债务就能一走了之。尤其是员工福利这块,简直是埋在企业注销路上的隐形。我见过太多老板,前期为了省事、省钱,在员工福利上打马虎眼,结果要么简易注销被驳回,要么注销后被员工追着,最后省下的全赔了进去,还搭进去更多时间和精力。<

简易注销承诺制,企业员工福利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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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有个做餐饮的老板老张,找我的时候急得直冒汗。他开了家小餐馆,疫情后生意不好,想赶紧注销了止损。财务告诉他,走简易注销流程就行,签个承诺书就行。老张一听,简单啊,让财务随便填了个无未结清员工工资、社保,就把承诺书交上去了。结果呢?有个老员工王姐,在店里干了五年,离职时还有15天年假没休,当时口头说离职后折现,但没签书面协议,也没给钱。王姐看到老张注销公司的消息,直接去劳动局仲裁,要求支付未休年假工资。这下好了,市场监管部门以承诺不实驳回了简易注销申请,老张不仅得补足王姐的3倍工资(未休年假是1倍工资+已支付部分补足差额,实践中常按3倍处理),还得重新走普通注销流程,前后多花了半年时间,多赔了将近两万块。老张后来跟我说:早知道这么麻烦,当初还不如把王姐的年给了,省得现在鸡飞蛋打。

这就是很多企业主的误区——以为承诺制是免责金牌,其实承诺书上的每一句话,都是法律上的自认。尤其是员工福利,不像债务那样有明确的借条、合同,但一旦出问题,员工手里的工资条、打卡记录、劳动合同,都是铁证。所以啊,做简易注销,第一步不是急着填承诺书,而是先把员工福利这块硬骨头啃下来。

员工福利的隐形雷区:不只是工资和社保,这些细节别漏了

说到员工福利,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工资结清了没社保交到哪个月了。没错,这两项是基础,但绝对不是全部。我帮企业做注销前梳理,通常会列一张员工福利清算清单,除了工资和社保,还有这几项,漏了任何一项,都可能踩坑:

第一是未休年假。这个太常见了,尤其是老员工,入职几年攒了不少年假,公司注销时要么没想起来,要么想拖着不给。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写得明明白白,员工未休的年假,单位应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我之前帮一个设计工作室注销,老板小李觉得大家都是朋友,没提年假的事。结果有个员工手上有20天年假,离职时没休,注销后被仲裁,不仅得补3倍工资,还被劳动监察部门罚款。小李后来委屈地说:我以为员工自己会提,结果人家以为公司会给,谁也没说清楚。你看,这就是想当然的代价。

第二是加班费。很多小微企业,尤其是餐饮、零售行业,加班是常态,但很少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员工平时不说,不代表不要。我去年遇到一个服装店老板,注销时被三个员工集体仲裁,要求支付两年内的加班费。老板当时就懵了:我给他们发工资的时候已经多给了20%,怎么还要加班费?后来一查,所谓的多给20%其实是老板自己定的补贴,根本没算加班费。根据《劳动法》,工作日加班要支付1.5倍工资,休息日加班不能补休的支付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3倍。这些可都是法律硬性规定,企业自己定的土政策不管用。

第三是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注销是因为经营不善,需要裁员,那经济补偿金(也就是常说的N+1)是必须的。有些老板想反正公司都要没了,给什么补偿,这种想法太危险了。我之前有个做贸易的客户,公司注销时直接通知员工明天不用来了,没有补偿。结果员工集体罢工,堵着公司门要说法,最后不仅支付了经济补偿金,还因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多赔了一个月工资。其实,《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很明确,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笔钱,与其事后被追讨,不如提前算清楚,好聚好散。

第四是其他福利,比如未报销的费用、工会发的节日礼品、旅游补贴,甚至是一些口头承诺的年终奖。这些虽然金额可能不大,但也是员工福利的一部分。我见过一个案例,公司注销时有个员工拿着去年的旅游补贴报销单来找老板,说当时没来得及报,现在公司注销了必须给。老板觉得都过去这么久了,还是口头说的,不认账。结果员工把微信聊天记录拿出来,里面有老板说今年旅游补贴先垫着,年底一起报的话。最后老板还是得报销。所以说,哪怕是口头福利,只要有证据,企业也得认。

实操避坑指南:从承诺到清算,这5步走稳了

说了这么多坑,那到底怎么处理员工福利,才能让简易注销顺利进行呢?结合我这么多年的经验,总结出5个必走步骤,每一步都做到位,基本就能避开大部分雷区:

第一步,全面梳理员工信息,列出清算清单。注销前,HR要把所有在职和离职员工的信息都拉出来,包括入职时间、离职时间、工资标准、社保缴纳情况、未休年假天数、加班记录、未报销费用等。我建议做一个Excel表格,把每个员工的待结清福利列清楚,比如张三,入职3年,离职时未休年假10天,加班费5000元,未报销医疗费800元。这样一目了然,不会漏项。

第二步,逐项核算法定福利,该补的补,该给的给。工资、社保、未休年假、加班费、经济补偿金,这些都是法定福利,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计算。比如经济补偿金,要区分协商一致解除和非过失性辞退,前者支付N,后者支付N+1(未提前30天通知的)。如果企业对计算方式不确定,最好找专业的劳动法律师或会计核算,别自己瞎猜。我之前有个客户,自己算经济补偿金时漏算了加班工资基数,结果员工仲裁时被发现,不仅补了钱,还被认定恶意拖欠。

第三步,主动沟通协商,书面确认是关键。核算清楚后,一定要和员工逐一沟通。很多企业主怕麻烦,觉得我说给就行,口头承诺在法律上风险太大了。我建议和员工签署《员工福利结清确认书》,写清楚公司已结清员工XX的工资、社保、未休年假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所有福利,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员工签字、按手印,公司盖章。这样即使后续有纠纷,这份确认书就是最有力的证据。去年我帮一个科技公司做注销,老板一开始担心员工不签字,结果把清单列出来,一笔一笔解释清楚,员工反而觉得公司靠谱,很爽快就签了。

第四步,规范签署法律文件,确保承诺书名副其实。员工福利都结清后,再签《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这里要特别注意,承诺书里的无债权债务必须真实,尤其是员工债权部分。我见过有些企业,为了走简易注销,故意隐瞒员工福利,结果被员工举报,不仅注销失败,还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个人信用。所以啊,承诺书不是免责符,而是保证书,签了就得负责任。

第五步,保留证据,应对核查。注销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可能会抽查,要求企业提供员工福利结清的证据。所以所有的支付凭证、银行流水、《员工福利结清确认书》、劳动合同等,都要整理好,至少保留三年。我一般建议客户做一个注销档案袋,把这些材料都放进去,以备不时之需。

承诺制不是免责金牌:企业主的责任账要算清楚

最后想跟所有企业主说句掏心窝子的话:简易注销承诺制的初衷,是给诚信经营、无债务纠纷的企业提供便利,而不是让一些人钻空子、逃废债。尤其是员工福利,这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我之前有个客户,做跨境电商的,公司注销时主动把所有员工的未休年假、加班费都结清了,还多给了半个月工资作为感谢费。当时老板跟我说:这些员工跟着我打拼了好几年,公司没了,不能让他们寒心。结果呢?不仅员工在朋友圈里夸他靠谱,后来他创业新公司,还有老员工主动来投奔。你看,有时候吃亏其实是占便宜,把员工福利处理好,不仅能让注销顺利,还能留下好口碑,何乐而不为?

反过来,那些想通过承诺制赖掉员工福利的企业主,短期看是省了钱,但长期看,失去的是信誉,甚至可能面临法律风险。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如果企业通过承诺制注销后,被发现存在未结清的员工债务,员工可以在一定期限内(通常是三年内)要求企业承担责任,企业股东还要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就算公司注销了,员工照样能找你要钱,而且股东的个人财产也可能受影响。

所以啊,做企业,尤其是做简易注销,一定要把责任账算清楚。员工福利不是负担,而是债务,该还的早晚要还,早还早安心,晚还不仅麻烦,还可能利滚利。

说到底,简易注销承诺制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用不好,就会引火烧身。而员工福利,就是这把剑上最锋利的刃。处理好了,能顺利过关;处理不好,就会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最后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在追求注销效率的我们是否应该重新审视企业责任的边界?当承诺成为简化流程的工具,我们又该如何平衡效率与公平,让员工福利的最后一公里真正落到实处?这不仅是企业主需要思考的问题,也是整个社会需要面对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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