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做企业服务十几年,经手的公司注销少说也有几百个,但要说最让人头疼的,绝对是那些因为环保违规被强制关停的——不光是注销流程麻烦,最棘手的往往是租赁合同备案这摊事儿。2018年我刚独立接案子时,就栽了个不大不小的跟头,至今想起来还觉得有点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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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夏天,一个做印刷的小厂老板老王找到我,说他厂子因为废气处理不达标被环保局查封了,现在要注销公司,但租赁合同备案一直没弄明白。我当时心想,注销公司嘛,无非就是税务清算、登报公告、工商注销,租赁备案应该就是顺便的事儿,没太在意。结果呢?老王在浦东新区租的厂房,合同早就到期了,但当初备案时签了三年,房东李姐死活不同意备案注销,说你们公司没了,备案一撤,我这房子以后租出去谁信?要么赔我三个月租金,要么我起诉你们!
我当时就懵了——备案不注销还能有这么大影响?后来查了才知道,租赁合同备案是住建部门的管理要求,虽然公司注销了,但备案没注销,理论上合同关系还在存续状态。万一房东拿这个去办什么经营许可,或者以后有债务纠纷,老王作为原股东,可能还会被牵连。更麻烦的是,住建部门那边也过不去——公司主体都注销了,备案信息不更新,系统里永远有个僵尸备案,对房东对管理部门都是个麻烦。
最后折腾了快一个月,我带着老王跑了三趟环保局开了关停证明,又请住建委的人出面协调,才让李姐松了口,签了个《备案注销确认书》。老王虽然没赔钱,但光请客吃饭、跑腿协调就花了小一万,我也算第一次领教了环保关停+租赁备案的组合拳有多难啃。从那以后,我就把这类案子当成了重点保护对象,每次都得先啃下租赁备案这块硬骨头。
处理备案通知,核心就三步:沟通、证据、备案注销
经过这么多年的摸爬滚打,我总结出,处理因环保违规关闭公司的租赁合同备案通知,其实就三步:先跟房东把理讲清楚,再拿证据把路铺平,最后去住建部门把备案给注销了。听起来简单,但每一步都有坑,尤其是环保关停这种非自愿解除合同的情况,最容易扯皮。
第一步:沟通,别硬刚,先讲政策牌和情理牌
环保违规关停,说白了是企业没做好合规,但房东往往也有怨气——你在我这儿出事儿,我这房子以后还怎么租?所以沟通时千万别上来就摆法律条文,得先共情,再讲政策。我一般会跟房东这么说:李姐/张哥,这次事儿是我们不对,但您看,环保局都出红头文件了,这厂子确实开不下去了。您要是备案不注销,以后住建部门查起来,您这房子备案信息还是‘存续状态’,万一有新租客要查档,看到之前有个因环保关停的公司,可能反而不敢租了。咱们一起把备案注销了,对您对我们都干净,您说呢?
大部分房东其实也明白备案不注销的麻烦,只是怕吃亏。这时候就得亮出政策底牌: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租赁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租赁备案部门办理备案注销。如果公司主体注销,更没有理由留着备案信息。实在不行,就请住建部门的工作人员打个电话,他们说话比我们管用。
第二步:证据,把环保关停这个尚方宝剑握牢
沟通归沟通,但房东要是不信呢?这时候就得靠证据说话。环保关停和一般经营不善不一样,它是行政强制行为,有官方文件,这可是最有力的尚方宝剑。我一般会帮客户准备三样东西:
1. 环保局的《责令停产整治通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证明公司因环保问题无法经营的铁证,上面会有明确的关停日期和原因;
2.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或注销的证明:说明主体资格已经消失,合同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
3. 租赁合同里的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条款:很多合同里会写因政府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无条件解除,如果有的话,直接拿给房东看,能省不少口舌。
去年有个做的客户,公司因为VOCs排放不达标被环保局查封,房东一开始咬死合同没到期,赔钱才能解约。我带着环保局的《查封决定书》和合同里的因环保政策导致停产,双方可解除合同条款去找他,看了两眼就不吭声了——毕竟,环保局的文件比合同条款更有权威性。最后没赔一分钱,备案顺利注销。
第三步:备案注销,材料齐了就不怕跑断腿
前两步都搞定了,最后就是去住建部门办理备案注销。上海这边现在大部分都能线上办理,但有些区还是得跑现场。需要带什么材料呢?我列个清单,大家记一下:
-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注销申请书》(房东和公司都要盖章,如果公司注销了,得由股东或清算组盖章);
- 公司注销证明(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 环保关停证明(环保局出具的文件,最好原件);
- 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房东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房东不来,得办委托书)。
这里有个坑:如果房东不配合,不来签字怎么办?别慌,可以申请行政协助。拿着环保关停证明和公司注销证明,去住建部门说明情况,他们一般会受理注销。我之前有个案子,房东跑国外去了,联系不上,我就是直接带着全套材料去浦东新区建交委,跟工作人员说明情况,他们审核后直接给办了注销。所以说,只要证据链完整,备案注销这事儿,再难也能啃下来。
两个典型案例:从房东扯皮到总部联动
做了这么多年,什么样的奇葩房东没遇到过?有的要钱,有的要命,也有的从一开始就明事理。分享两个印象最深的案例,大家看看能不能学到点啥。
案例一:小作坊的狮子大开口,用政策反将一军
2020年,嘉定区有个做金属加工的小作坊,老板姓刘,因为废水偷排被环保局罚了5万,直接关停。刘哥找到我时,急得直跺脚:我那厂房才租了一年,房东现在要我赔半年租金才能备案注销,我哪来那么多钱?
我一看租赁合同,果然,房东在违约责任里写了单方解除合同需赔偿剩余租期租金的30%。但我翻到合同开头,发现备案号是嘉住建备XXXX号,而且合同里没写因环保关停需赔偿的条款。我心里就有数了,跟刘哥说:你别慌,这钱不用赔。你让房东去告你,我倒要看看法院怎么判。
后来房东真发了律师函,我拿着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直接找上门:张老板,您这合同里写了‘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视为违约’,环保关停属于政策原因,算不可抗力吧?再说了,住建部有规定,租赁合同终止后15日内要备案注销,您拖着不办,违反的是《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到时候我投诉到住建委,您这房子备案信息有问题,以后租都租不出去,划得来吗?
房东被我一顿政策输出,脸都绿了,最后灰溜溜地同意备案注销,一分钱没要。刘哥后来请我吃了一顿火锅,说:早知道你这么厉害,我就不自己瞎折腾了!说实话,这事儿给我的教训是:跟房东扯皮,光讲情理没用,得把政策吃透,用规则说话。
案例二:连锁企业的总部联动,流程化处理省心省力
去年有个连锁餐饮品牌,在上海开了20家分店,其中3家因为油烟净化不达标被环保局责令停业。总部法务找到我,说他们要统一处理这3家店的注销和备案问题。我心里想,大企业就是不一样,流程肯定规范。
果然,总部早就跟所有房东签了补充协议,里面明确写了:若因乙方(餐饮公司)违反环保政策被政府部门责令停业,且停业超过30日的,甲方(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10日内配合办理租赁备案注销,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而且,总部还跟环保局建立了绿色通道,关停证明当天就能拿到。
处理起来就简单多了:总部发函给房东,附上环保关停证明和补充协议,房东看完直接回复同意备案注销;然后总部把3家店的材料统一整理好,线上提交给住建部门,3天之内就全部注销了。对比之前小作坊的扯皮,这种流程化处理简直是降维打击。
这事儿让我明白,大企业之所以少踩坑,就是因为他们有风险前置意识——在签合同的时候,就把可能出现的环保关停情况写进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小企业老板总觉得签合同那么麻烦,以后再说吧,结果真出事儿了,只能临时抱佛脚。
最后想说:环保关停不是甩锅,是责任闭环
做了十几年企业服务,我见过太多因为环保违规关停的老板,有的怨天尤人,有的觉得倒霉,但很少有人反思:如果当初能做好环保合规,至于走到今天这一步吗?
租赁合同备案处理不好,可能会让企业在注销阶段多花几万块、几个月,但环保违规带来的,可能是几十万的罚款、老板的信用受损,甚至刑事责任。与其事后纠结备案怎么注销,不如事前就做好环保合规——该上的设备上,该办的手续办,别抱侥幸心理。
话又说回来,真因为环保关停了,租赁备案处理也得讲究方法。沟通时别硬刚,证据要拿足,政策要用对。毕竟,企业注销了,但责任不能注销——对房东负责,对管理部门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说到底,环保关停不是企业的终点,而是合规经营的起点。那些能从这次教训里爬起来,真正重视环保、规范经营的企业,或许才能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走得更远。
最后想问问大家:如果你的公司因为环保违规被关停,你会选择硬扛还是止损?在合规经营和商业利益之间,我们真的能做到平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