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个做了十几年贸易的老客户突然给我打电话,电话那头的声音透着慌张:张会计,不好了!我三年前注销的那家小公司,现在被人告到法院了,说我当年用的宣传册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这公司都没了,账都清了,这官司到底该怎么打啊?会不会连累到现在新开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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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种事儿在财税圈里太常见了。很多老板觉得公司注销=一了百了,尤其是那些经营不善的小微企业,注销时往往只盯着员工工资、税款这些硬债务,对著作权、商标权这些无形资产的潜在侵权风险根本没放在心上。结果呢?注销三五年后,突然冒出来个秋后算账的,不仅之前的股东可能被牵连,甚至影响现在的生意。
今天我就以20年财税从业者的经验,跟大家好好聊聊:企业注销后,遇到著作权侵权合同纠纷,到底该怎么处理?这事儿可不像想象中注销了就没事那么简单,里面藏着不少法律和财税的坑。
先搞清楚:企业注销,著作权侵权责任消失了吗?
很多人有个误区:公司都注销了,法人资格都没了,还谈什么责任?大错特错!著作权侵权属于公司债务的一种,能不能随着注销一笔勾销,关键看注销时的清算程序合不合规。
根据《公司法》第185条,公司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要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要在接到通知书30天内(未接到通知的,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还要对债权进行登记,然后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最后才是普通债务。
这里的关键是: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受害人,算不算债权人? 如果清算时根本没通知过对方,或者对方根本不知道公司要注销,那清算程序就存在重大瑕疵。这种情况下,别说责任消失了,连股东都可能被拉下水。
我之前处理过一个案例:某广告公司A因为经营不善,老板老王决定注销。清算时,老王只通知了几个主要供应商和员工,没注意到半年前有个客户B因为A设计的海报侵犯其著作权,正在协商赔偿事宜。A注销后,B把老王告上了法庭,要求老王在未清偿的侵权赔偿范围内承担责任。法院最后怎么判的?老王作为清算义务人,没有履行通知义务,导致B未及时申报债权,判决老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你说冤不冤?
两个真实案例:注销时埋雷,股东如何买单?
案例一:清算组漏通知,股东赔了20万
有个做电商的小公司C,主营服装设计,注销时清算组只处理了平台货款和快递费,觉得没欠谁钱。结果注销半年后,设计公司D找上门,说C之前上架的一款T恤图案侵犯了其著作权,要求赔偿25万。C的股东小李当时就懵了:公司都注销了,账上没钱,你们找谁去?
D直接把小李告了。法院审理时发现,C清算时根本没通知D,清算组也没在报纸上公告(后来查证,所谓的公告是找小报随便发了个豆腐块,根本不符合《公司法》要求的省级以上报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9条,清算组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获清偿,清算组成员(也就是股东)要承担赔偿责任。最后小李不仅赔了20万,还因为虚假公告被罚款。
说实话,这个案例里,小李挺冤的,但也活该。他当时觉得注销就是走个流程,连专业的财税机构都没请,自己随便找了个人清算,连债权人名单都没列全。这就是典型的省钱省出烦。
案例二:著作权转让不等于甩锅
还有个更复杂的案例。软件公司E开发了一款教育类APP,注销时把APP的著作权转让给了老板的亲戚F(其实F根本没掏钱,就是个空壳公司)。E注销前,有个用户G因为APP里的课程视频侵犯其版权,正在起诉E。E注销后,G把F告了,认为F作为著作权受让人,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最后驳回了G的诉讼请求,但没让F全身而退。法院认为,著作权转让是合法的,但E在清算时,明知存在未了结的侵权诉讼,却没有在清算报告中披露,也没有预留赔偿资金,属于恶意逃避债务。最终,E的股东们被判决在未清偿的侵权赔偿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说白了,著作权可以转走,但侵权责任想一转了之?没门!
遇到纠纷别慌,分三步走拆弹
如果你的公司已经注销,突然收到著作权侵权诉讼,别慌,按这三步走,大概率能解决问题:
第一步:查清算程序,看有没有硬伤
先别急着应诉,赶紧找当年的清算资料:清算报告、债权人通知记录、报纸公告、银行流水。重点看:①有没有通知过侵权受害人?②公告的媒体是不是省级以上报纸?③清算时有没有预留或有债务的赔偿资金?如果清算程序有瑕疵(比如没通知、公告不规范),那股东就有可能承担责任。
我猜很多老板会问:我都注销三五年了,资料早找不到了怎么办?那麻烦就大了。没有证据证明清算程序合法,法院很可能会推定存在过错。提醒一句:公司注销的资料,至少保留10年!这是护身符。
第二步:确定侵权债务是不是公司债务
著作权侵权赔偿,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中产生的债务,当然要算公司债务。但如果能证明:①侵权行为是股东个人行为(比如股东用公司名义干私活);②公司注销时,侵权受害人已经知道权利受损,但没申报债权。这两种情况,责任认定会复杂些。不过说实话,第一种情况很难证明,第二种情况需要对方有证据。
第三步:看股东有没有清算义务的过错
根据《公司法》第190条,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股东在清算时明知有侵权风险却没处理(比如明明收到过律师函,却假装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风险(比如公司主营设计,却没核查过素材来源),那就是重大过失,要赔钱。
给老板们的避坑指南:注销前,先把知识产权雷排干净
说了这么多,其实最好的办法是防患于未然。企业注销前,一定要做好这几件事:
1. 全面体检知识产权资产
别只盯着账上的钱,把公司所有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都列个清单,看看有没有潜在纠纷。比如:设计用的图片、字体有没有授权?软件代码有没有抄袭?宣传文案有没有侵犯他人版权?这些都要查清楚,该补授权的补授权,该赔钱的赔钱,别等注销了再爆雷。
2. 清算时广而告之,别漏掉隐形债权人
除了已知的供应商、员工,还要想想:有没有可能被侵权的个人或公司?有没有正在进行的诉讼?把这些或有债权人也列入清算报告,哪怕对方没找你,你也要尽到通知义务。我见过有的老板,连可能侵权的第三方都通知了,虽然麻烦了点,但注销后特别安心。
3. 保留完整凭证,别让证据缺失坑了自己
著作权相关的合同、授权书、创作底稿、登记证书,这些资料一定要好好保存。万一将来有纠纷,这些就是证明你没错的证据。我之前有个客户,注销时把所有设计素材的授权书都整理归档,后来真的有人告侵权,他直接甩出一堆授权文件,对方没起诉就撤了。
上海加喜财税:财务凭证不完整,企业注销对知识产权的隐形
在企业注销过程中,财务凭证的完整性直接影响知识产权相关纠纷的责任认定。很多企业注销时,由于财务凭证缺失,无法证明著作权的合法来源或授权链条,一旦发生侵权纠纷,清算组很难证明已尽到审慎义务,股东往往因此承担连带责任。比如,有的企业购买设计素材时没有索要正规发票和授权书,注销后素材被原作者起诉侵权,却拿不出已合法取得的证据,只能自认倒霉。上海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在服务企业注销时,会重点梳理知识产权资产,协助企业完善著作权相关的财务凭证,确保清算程序合法合规,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注销后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