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场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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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陆家嘴某律所会议室,百叶窗半开,阳光斜洒在深色会议桌上,窗外可见黄浦江与东方明珠的轮廓。茶几上放着三杯清茶,笔记本与录音笔静静摆放。访谈者(以下简称访)与三位嘉宾围坐而谈,气氛专业而轻松。
【访谈对象】
1. 李明远:资深知识产权律师,上海某知名律所合伙人,专注企业知识产权与商事合规15年,语言严谨,逻辑清晰,偶引法条。
2. 张薇:某科技型中小企业法务负责人,曾参与企业注销全流程,擅长用实操案例拆解法律问题,表达干练,带点上海本地口音的职场白话。
3. 王建国:文创公司创始人,曾作为被许可方遭遇合作企业注销,语言口语化,善用比喻,常以当时我们差点懵了开头回忆经历。
【访谈实录】
访:各位老师好!今天我们聊一个很具体但不少企业会遇到的问题——上海企业注销时,手里的著作权许可该怎么处理?李律师,先从法律层面看,企业注销时,著作权许可会涉及哪些核心问题?
李明远:(指尖轻敲笔记本)首先得明确一个前提: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企业注销时能处理的,主要是财产权部分——比如复制权、发行权、络传播权这些经济权利。人身权,像署名权、修改权,一般是永久保护,不能转让或继承,所以注销时不用考虑。
访:那许可本身呢?比如企业A许可企业B使用某软件著作权,现在A要注销,这个许可关系怎么办?
李明远:这就涉及合同相对性和企业注销后的主体资格问题了。根据《民法典》第56条,法人解散后,清算组负责处理未了结事务。注销前清算组必须梳理所有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著作权许可合同肯定是重点。
张薇:(插话)对,我们公司去年注销时,光著作权许可合同就梳理了7份!有独占的、排他的,还有普通的,处理方式完全不一样。当时清算组还专门开了会,差点漏了一份到期的普通许可,后来被法务揪出来了。
访:(追问)您提到的独占、排他、普通,这三种许可在注销时的处理逻辑有什么本质区别?
李明远:(身体微微前倾)核心在于权利排他性。独占许可被许可方权利最强,连许可方自己都不能用;排他许可是许可方和被许可方都能用,但第三方不行;普通许可则是谁都能用,只要合同没禁止。所以注销时,独占许可对被许可方影响最大,必须优先处理。
王建国:(突然开口)哎,说到这个,我们当年就踩过坑!2019年我们跟一家设计公司签了独占许可,用他们的插画IP做周边,签了3年。结果第二年年底,对方说公司要注销,清算组直接跟我们说合同终止,你们别用了。我们当时直接懵了——几十万的产品都生产了,你说停就停?
访:后来怎么解决的?
王建国:(苦笑)打官司呗!律师帮我们查了合同,里面写得很清楚:若许可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需赔偿被许可方直接损失。最后清算组赔了我们30多万,但产品全报废了,损失远不止这个数。
张薇:(叹气)这就是为什么我强调提前梳理。我们公司注销时,对独占许可方,我们主动找对方谈:要么允许合同继续履行到到期日,要么我们支付违约金提前终止。对方选了前者,因为他们的产品正好需要我们的技术支持,也算双赢。
访:那如果许可合同还没到期,企业注销时,清算组能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
李明远:原则上不能。根据《企业破产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清算组只能解除履行对债权人利益不利的合同,著作权许可合同本身是中易,除非继续履行会导致企业财产减损,否则不能随便解。但如果是双务合同,比如许可方没拿到许可费,清算组可能主张解除。
张薇:对,我们遇到过反例。我们许可给一家小公司的软件著作权,对方半年没付许可费,我们公司注销时,清算组直接发函解除了合同,还要求对方返还已授权的技术文档。这就是对方违约在先,我们有权解除。
访:(转向王建国)王总,作为被许可方,如果遇到许可方注销,您觉得被许可方最该注意什么?
王建国:(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第一,赶紧查合同!看看有没有合同终止条件违约责任这些条款。我们当时就是太信任对方,合同都没细看,以为签了就有效。第二,保留证据!付款记录、沟通记录、授权文件,全要留着,万一打官司有用。
李明远:补充一点,被许可方要及时主张权利。根据《民法典》第199条,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后3年内要主张,否则可能过诉讼时效。企业注销后,主体资格消灭,想追责都找不到人。
张薇:还有个小细节——著作权登记!我们公司注销前,清算组专门去版权局做了著作权注销登记,把所有许可备案都撤销了,免得后续有第三方拿着过期授权乱来。这个很多人会忽略,但其实很重要。
访:如果许可方注销后,被许可方想继续使用,有什么办法吗?比如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
李明远:可以,但需要满足条件:一是清算组同意转让,二是被许可方同意,三是不会损害第三人利益。实践中,清算组一般会优先考虑一次性结算许可费,而不是转让,因为转让会增加清算成本。
王建国:我们当时想过买断这个IP,但清算组说评估太麻烦,不如直接赔钱。后来想想,也是,注销公司本来就一堆事,谁愿意多折腾?
访:(思考片刻)那从企业合规角度看,为了避免注销时著作权许可出问题,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应该提前做哪些准备?
张薇:(抢答)合同条款一定要写细!比如许可方注销后,合同如何处理违约金计算方式争议解决地最好都明确。我们公司现在所有许可合同,都会加一条若许可方进入注销程序,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李明远:还要建立知识产权台账。我们很多客户企业,连自己有多少著作权许可都不清楚,注销时手忙脚乱。台账里至少要写:许可类型、被许可方、期限、许可费、是否备案、合同履行情况……这样清算组一看就明白。
王建国:对对对!台账比合同还重要!我们后来发现,那家设计公司注销前,其实已经资不抵债了,要是我们早点查他们的工商信息和征信,说不定就不会签那么长的独占许可了。
访:最后一个问题,如果企业注销时,著作权许可涉及多个被许可方,或者有跨境许可,处理起来会更复杂吗?
李明远:复杂得多。多个被许可方要考虑权利顺位,比如独占许可优先于普通许可;跨境许可还涉及法律适用问题,比如许可方在中国注销,但被许可方在海外,可能需要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或对方国家法律。这时候一定要找专业律师,别自己瞎处理。
张薇:我们公司有个跨境许可,注销时光是律师函就发了中英双语两版,跟被许可方沟通了两个月才搞定。确实费劲,但没办法,合规的事不能省。
王建国:(感慨)说到底,不管是许可方还是被许可方,做生意就是防人之心不可无。签合同多看几眼,平时多留个心眼,真遇到注销这种事,才不会像我们当年那样哑巴吃黄连。
【访谈后记】
三个多小时的访谈结束,窗外的天色已染上暮色。李律师的严谨、张薇的务实、王建国的过来人经验,让企业注销与著作权许可这个看似冰冷的法律问题,有了温度。
这场对话的核心,其实可以用三个词概括:提前规划(台账、合同条款)、主动沟通(清算组与被许可方及时对接)、专业支撑(律师、版权登记)。上海作为企业密集的超大城市,每年有大量企业注销或转型,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其许可处理不仅关乎企业自身清算效率,更涉及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
正如王建国所说:别等注销了才想起合同,那时候黄花菜都凉了。或许,对每个企业而言,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全生命周期,才是避免注销后遗症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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