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总,咱们公司注销流程走到一半了,税务局说设备处置的合同没处理好,得补材料!去年底,一个老客户给我打电话时,语气里满是着急。他是一家小型制造企业的老板,眼看年底就能彻底关门大吉,却被一份未解除的设备买卖合同卡住了脖子。类似的情况,我在财税圈摸爬滚打20年,见了不下10起。今天就想跟你聊聊:企业注销、设备处置过程中,合同解除到底藏着哪些法律风险?别以为把设备卖了、钱收了就万事大吉,合同里的雷,可能让你注销之路寸步难行。<

企业注销,设备处置过程中合同解除有何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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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坑:合同没解除,对方追着要违约金,清算组懵了

先说个我亲身经历的案例。2019年,我接了个做食品机械的A公司,老板老张决定注销,因为行业不景气,设备也老旧了。清算组把账面上的几台设备挂到二手平台,很快被B公司看中,签了《设备买卖合同》,约定设备交付后30个工作日内付全款,逾期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结果B公司拿到设备后,资金周转出了问题,拖了3个月才付钱。老张急着注销,催着清算组赶紧办手续,清算组一想:钱都收了,合同应该算履行完了吧?就把设备从公司名下过户到了B公司,开始走注销流程。

没想到,注销材料报到市场监管局时,B公司突然跳出来,说A公司逾期交付设备,要求支付违约金——原来合同里还有一条卖方需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付设备,否则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老张懵了:我们明明按时交付了啊!一查才发现,B公司签完合同后,自己提货晚了3天,却把锅甩给了A公司。更麻烦的是,清算组当时没跟B公司办正式的《合同解除协议》,B公司拿着合同说你们没解除,我就有权追责,导致市场监管局认为公司债务未清算,注销流程卡住了。

你说闹不闹心?设备卖了、钱收了,却因为合同解除没搞明白,背上了莫须有的违约金。这里面的核心风险是:如果设备处置相关的合同没有书面解除,合同相对方可能以合同未履行完毕为由,主张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导致清算组无法确认公司已无未了结债权债务,直接影响注销审批。根据《公司法》第185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业务时,如果合同未解除,对方主张权利,清算组就得先解决争议,才能推进注销。我后来帮老张打官司,耗时半年才证明是B公司自己提货晚,期间注销流程一直停滞,多花了律师费不说,还耽误了老张的新项目启动。

第二个坑:设备卖了但没过户,所有权还在公司,注销后成无主物

再讲个更隐蔽的案例。2020年,有个做印刷的C公司老板小刘,急着注销去国外发展。公司有台二手印刷机,跟D公司签了《买卖合同》,约定设备作价50万,D公司先付30万定金,余款30万过户后付清。结果小刘等不及,觉得反正钱差不多了,就让清算组把设备拉走了,D公司也付了30万定金,但余款一直拖着。小刘心想:反正公司都要注销了,设备拉走就拉走吧,过户不过户无所谓。

问题来了:C公司注销时,这台印刷机还在公司名下没过户(因为D公司没付尾款),但设备已经被D公司拉走了。注销完成后,市场监管局把C公司的工商档案归档,税务那边也出清了税。结果D公司内部出了问题,新老板不认这笔定金,说设备没过户,合同无效,定金要退,一查发现C公司已经注销了,找不到责任主体,直接把D公司告了,说你非法占有我司设备。最后法院判决:因设备未办理过户登记,所有权仍归C公司(虽然已注销),D公司构成不当得利,得返还设备。可C公司都没了,设备返还给谁?成了个烂摊子,D公司损失了30万,小刘也惹了一身官司。

这里的风险点在于:设备处置时,如果合同约定了所有权保留(比如买方付清全款前,所有权归卖方),或者买方没付清款项导致未过户,设备在法律上仍属于公司资产。注销时如果没处理清楚,可能导致资产权属不明,甚至被认定为未了结债权债务。根据《民法典》第224条,动产物权的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合同约定了所有权保留,买方未付清全款,所有权就不转移。这时候清算组要么要求买方付清全款并过户,要么解除合同收回设备,否则注销后,这笔资产就成了无主物,麻烦无穷。我个人觉得,这种先交货后过户的操作,在注销时最好别碰,风险太大了,宁可等买方付清钱再动手。

第三个坑:设备租赁合同没解除,出租方追着要剩余租金,清算组傻眼

除了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也是重灾区。我去年遇到个E公司,做服装批发的,老板娘李姐决定注销时,公司还租着隔壁商场的仓库,签了3年租赁合同,刚租了1年。清算组想着公司都要注销了,仓库肯定不住了,就跟商场口头说我们不租了,把东西搬空就走了,也没办书面的《合同解除协议》,更没结清租金。

结果商场直接把E公司告了,要求支付剩余2年的租金,加上违约金(合同里写了提前解约需支付3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李姐当时就炸了:我都注销了,他还找我?我跟她说:注销不代表债务消失,清算组没处理好租赁合同,商场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清算组在清算范围内承担责任。最后清算组只能从公司剩余财产里拿钱赔给商场,导致股东能拿回的钱少了大半。

这里的风险是:如果设备(比如仓库、生产设备)涉及租赁合同,注销时没书面解除,出租方可以主张提前解约违约金或剩余租金,属于公司债务,必须清偿才能注销。根据《民法典》第722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反过来,如果承租人(注销公司)提前解约,也得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很多企业注销时觉得租赁合同是小事,搬走就行,结果被出租方追着要钱,清算财产不够赔,股东还要担责——因为《公司法》第190条,清算组未按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或者未处理公司未了结业务,导致公司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怎么避坑?注销前先把合同账算清楚

说了这么多坑,到底怎么避?根据我这20年的经验,企业注销、设备处置时,合同解除一定要做好三件事:

第一,全面梳理涉设备合同。不管是买卖、租赁还是融资租赁,只要是跟公司设备有关的合同,全部列出来,逐条看解除条件违约责任所有权转移条款。我见过不少企业注销时,连自己签了多少份设备合同都搞不清,最后漏掉一两份,导致卡壳。

第二,书面解除,留痕! 口头解除等于没解除。一定要跟合同相对方签《合同解除协议》,写清楚解除原因已履行情况剩余款项/设备处理方式双方无其他争议。比如设备买卖合同,买方没付尾款,就写因买方未按约定支付XX款项,双方一致解除合同,卖方收回设备,买方已支付的XX万元定金不予退还(或约定退还方式)。这样清算组才能证明合同已了结,税务局和市场监管局才认可。

第三,税务清算别漏合同解除损益。设备处置时,如果合同解除,比如收回设备,可能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比如之前卖了设备,后来合同解除,设备退回来了,相当于销售退回,增值税要冲红,企业所得税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我见过有企业注销时,只算了卖设备的收入,没算合同解除后设备退回的税务处理,导致税务清算出问题,补了不少税和滞纳金。

上海加喜财税公司对财务凭证不完整,企业注销对知识产权有何影响?服务见解

企业注销过程中,财务凭证不完整和知识产权处置是容易被忽视的隐形。财务凭证缺失可能导致资产无法核实,税务清算受阻,甚至被认定为偷税漏税;而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著作权)若未在注销前妥善处置,可能引发权属纠纷,影响股东或清算组的后续责任。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在服务企业注销时,会重点梳理财务凭证链,确保设备处置、合同解除等环节的原始凭证(如合同、付款记录、交付凭证)完整合规,同时协助企业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转让或放弃,避免因权属不清导致注销后法律风险。我们深知,企业注销不是甩包袱,而是干净收尾,只有细节做到位,才能让企业真正无负担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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