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承诺担责与企业注销后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资深财税专家王建国访谈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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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现场】
午后三点的阳光透过百叶窗,在王建国的办公桌上投下斑驳的光影。这位年近六旬的财税与法律交叉领域专家,正端起紫砂茶杯轻啜一口,杯沿的茶渍诉说着三十年的从业岁月。书架上,《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知识产权保护指南》等书籍整齐排列,其中几本内页密密麻麻的批注,见证了他经手过的数百起复杂案件。当记者提及企业注销后专利侵权纠纷这一话题时,王建国放下茶杯,手指轻敲桌面,嘴角扬起一丝熟悉的笑容:这个事儿啊,得从根儿上说起——企业注销不是一销了之,责任这根弦儿,松不得。
一、企业注销后,专利侵权纠纷找谁担责?
记者:王老师您好!我们常听说企业注销了,债务就没了,但现实中不少专利权人发现,侵权企业注销后自己拿不到赔偿。这种情况下,责任主体到底是谁?原企业已经不存在了,难道专利权人只能自认倒霉?
王建国(身体前倾,语气坚定):这话可不对!企业注销了,法人资格消灭,但责任可不一定跟着‘消灭’。我常说,‘企业是壳,责任是核’,核没了,壳子再漂亮也是空的。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86条,企业清算时,股东有义务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公告。如果清算组没履行这个义务,导致债权人(包括专利权人)没及时申报债权,股东就要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记者:那如果企业注销时,股东在清算报告里写了无未了结债务,但实际有专利侵权纠纷,这种情况下股东能免责吗?
王建国(拿起桌上的保温杯喝了口水,笑眯眯地说):我打个比方,这就好比你去菜市场买鱼,摊主说‘这鱼没刺’,你信了,结果回家一吃全是刺——摊主能说‘我没骗你,我不知道有刺’吗? 清算报告是股东对债权人的‘承诺书’,如果明知可能有侵权风险却故意隐瞒,或者因重大过失没发现,那这份承诺就是废纸一张。去年我处理过一个案子,某科技公司注销时清算报告写无未了结诉讼,结果专利权人拿着两年前的侵权判决书找上门,股东当时还嘴硬说‘不知道这事儿’,最后法院调取了公司内部邮件,证明股东早就收到过律师函——你说这责任跑得了吗?
二、股东承诺担责的法律边界:什么情况下必须担责?
记者:您刚才提到股东承诺担责,这种承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是必须写在清算报告里,还是口头承诺也算数?
王建国(手指在桌上画了个圈):核心就一个词‘公示’。口头承诺?除非有录音录像,否则很难证明。但清算报告不一样,它是工商登记的必备材料,相当于向全社会‘喊话’:‘我们清算完了,没欠谁钱’。 如果这份报告里有虚假记载,误导了专利权人,那股东就要承担《民法典》第500条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说白了,就是你骗了人家,人家当然能找你要钱。
记者:那如果企业注销时,股东确实不知道有专利侵权纠纷,比如专利权人一直没主张权利,这种情况下股东还需要担责吗?
王建国(若有所思地停顿了一下,窗外的阳光似乎也跟着安静了):这个问题得分两头看。 一方面,股东不知道,确实可能没有主观恶意;但专利侵权是持续性的,只要侵权行为发生,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专利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如果企业注销时,侵权行为还没超过诉讼时效,那专利权人还是‘已知债权人’,股东清算时没通知,就是有过错。
我举个印象深的案子:某服装厂注销三年后,专利权人发现之前生产的服装侵犯了其外观设计专利,起诉股东。股东说都过去三年了,早超过诉讼时效了,结果法院判决股东败诉——因为服装厂注销时,侵权行为还在持续(比如库存服装还在销售),诉讼时效应该从注销之日起算,没过三年。你看,这事儿多绕?所以啊,我常说做清算,得把时间线捋清楚,差一天,结果可能就差十万八千里。
三、实践难点:承诺易,履行难,如何破解执行困境?
记者:现实中不少案例是,股东虽然承诺担责,但名下可能已经没有财产,或者财产早已转移,这种情况下专利权人能拿到赔偿吗?
王建国(眉头微蹙,手指无意识地转动着茶杯):这确实是老大难问题,我管这叫‘承诺的巨人,执行的矮子’。 去年有个案子,某食品公司注销后,专利权人申请执行,发现股东名下唯一的房子早就过户给了亲戚。当时我们代理专利权人,花了三个月时间查流水,终于发现房子是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的——原来股东早有准备,把房子以50万卖给亲戚,市场价至少200万。最后我们依据《民法典》第539条,撤销了转让合同,房子又回到名下,专利权人这才拿到钱。
但话说回来,这种大海捞针式的调查,费时费力,成本太高。 我建议专利权人遇到这种情况,第一步先查股东有没有抽逃出资——很多企业注销前,股东会把注册资本转走,这可是《公司法》明令禁止的。只要能证明抽逃出资,股东就要在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比啥都好使。
记者:那如果企业注销时,清算组已经通知了所有已知的债权人,但专利权人因为地址变更没收到通知,这种情况下股东还需要担责吗?
王建国(突然笑了,拍了下桌子):你这个问题问到点子上了!去年有个案子就是这样,股东说‘我们公告了,也寄信了,地址是工商登记的,专利权人没收到是他的事’。结果呢?我们查到专利权人两年前就搬了家,但工商登记没变更——这能怪专利权人吗?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规定,清算组通知已知债权人,‘已知’的标准是‘合理通知’,如果地址明显过时(比如寄信被退回三次以上),还坚持用这个地址通知,那就是‘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股东照样要担责。
我常说,‘清算不是走流程,是负责任’。有些图省事的清算公司,就按工商登记地址寄信,寄不回来就当‘通知到了’,这种操作埋了多少雷啊!后来我们代理专利权人,法院判决股东承担70%的责任——为啥不是100%?因为专利权人自己也有责任,没及时更新地址。你看,责任这事儿,得分着担,谁也别想全甩锅。
四、争议焦点:股东担责会否过度加重责任?
记者:有观点认为,要求股东为企业注销后的专利侵权担责,可能会突破股东有限责任的原则,影响创业积极性——毕竟谁也不想创业失败后,还要为过去的侵权背锅。您怎么看这个平衡问题?
王建国(身体靠在椅背上,眼神变得深邃):这个问题确实有争议,但我的观点很明确:‘有限责任’不是‘无限免责’的挡箭牌。股东享受有限责任的前提,是‘依法清算’——你没清算干净,或者故意隐瞒债务,那就别怪法律‘刺破公司面纱’。
我举个反例:如果股东可以随便注销企业、逃避专利侵权责任,那会怎么样?小作坊抄袭大公司的专利,赚了钱就注销,股东换个地方再开一家——大公司辛辛苦苦研发,最后给山寨做了嫁衣,谁还愿意创新?所以啊,保护专利权人,本质上就是保护创新的积极性。
责任也要‘过罚相当’。 比如股东确实不知道有侵权,且已经尽到了清算义务,那也不能一刀切让股东全赔。去年有个案子,股东注销公司时,专利侵权纠纷还没进入诉讼阶段,股东也确实不知道,最后法院判决股东在公司剩余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说白了,就是股东拿回多少注销时的退款,就赔多少,这比较公平。
我常说,‘法律是平衡的艺术’,既要保护债权人,也要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关键是看股东有没有‘过错’。没过错,有限责任保护你;有过错,那就得担责——这才叫‘权责对等’。
五、制度完善:如何从源头减少纠纷?
记者:从行业角度看,您觉得可以从哪些制度层面入手,减少企业注销后专利侵权纠纷的发生?比如企业注销前的审查、股东承诺的规范等?
王建国(拿起笔在纸上画了个流程图,语气变得严肃):我建议从三个环节‘堵漏洞’:
第一,注销审查‘加码’。 现在工商部门只审查清算报告是不是齐全,不审查内容是不是真实。我建议增加‘知识产权风险告知’环节,比如要求股东在注销前声明是否有未决知识产权诉讼,并附上律师函或法院传票——有,就等诉讼结束再注销;没有,就签无知识产权风险承诺书,将来发现虚假,列入失信名单。
第二,股东承诺标准化。 现在清算报告里的无未了结债务太笼统,我建议改成无未决知识产权诉讼、无潜在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等具体表述,并明确如有虚假,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样专利权人一看就知道,股东到底承诺了啥。
第三,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公示平台。 就像中国裁判文书网一样,企业一旦涉及专利侵权诉讼,就强制录入这个平台,股东在注销前必须查询并出具无风险查询证明。这样既能提醒专利权人及时主张权利,也能让股东不敢隐瞒。
我早年参与过一个立法调研,当时就有专家提过这个建议,可惜没落地。 现在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重要,我觉得是时候提上日程了——毕竟,防患于未然比事后打官司强一百倍。
六、寄语行业新人:把责任刻在心里,细节决定成败
记者:对于刚入行的财税或法律从业者,您在面对这类复杂纠纷时,有什么建议?最需要注重什么?
王建国(眼神变得温和,嘴角带着笑意):我入行那会儿,师傅告诉我:‘做这行,眼里不能只有数字和条文,得有人情味,更得有责任心。’ 这句话我记了一辈子。
第一,别怕麻烦。 清算时多问一句有没有未了结的官司,多查一份企业涉诉记录,可能就帮客户避免了一个大坑。我见过有的年轻图省事,就按模板写清算报告,结果出了问题,客户赔了钱,自己也砸了招牌——记住,细节决定成败,尤其在法律这行,差一个字,结果可能就差十万八千里。
第二,持续学习。 财税、法律、知识产权,这三者现在越来越交叉。比如专利侵权赔偿额计算,就得懂会计;股东抽逃出资,就得懂公司法。我今年都60多了,还在看《知识产权保护前沿》杂志,为啥?因为时代在变,法律在变,你不学,就被淘汰了。
第三,守住底线。 有些客户会暗示帮我把风险藏起来,这时候你得硬气——帮客户避税是本事,帮客户逃责是造孽。我常说,半夜睡得着觉,比赚多少钱都重要。
对专利权人说句掏心窝的话: 遇到侵权别怕,企业注销了,还有股东;股东没钱了,还有法律武器。维权路上虽然难,但只要坚持,正义总会来——我干了三十年这行,见过太多看似无解的案子,最后都赢了。为啥?因为我们相信,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更不会让守规矩的人吃亏。
【访谈尾声】
夕阳西下,王建国的办公室里,茶香依旧。他起身送记者到门口,拍了拍记者的肩膀:记住,企业注销是终点,但责任的接力棒,永远在股东手里攥着。走廊里,他的背影被拉得很长,像一本厚重的法律全书,每一页都写着责任与坚守。
(全文完,约4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