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给一家影视公司做注销清算,老板在会议室里来回踱步,手里捏着租赁合同复印件,眉头拧成个疙瘩:我们租的摄影棚,里面全是自己搭的绿幕灯架,还有剪辑台,公司注销了这些东西咋办?出租方说要么拆走,要么按原价买走,拆又拆不了,买又买不起,这可咋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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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场景在影视圈太常见了。影视公司嘛,项目周期短、来钱快,但散伙也快。一注销,租赁合同里的租赁物转让就成了烫手山芋——处理不好,轻则和出租方扯皮半年,重则被税务部门盯上补税罚款。我这十年经手过二十多家影视公司注销,见过把租赁物当废品贱卖的,也见过因为添附装修和出租方打官司的。今天就掰扯清楚:影视公司注销后,租赁合同里的租赁物到底该怎么转,才能既合规又不吃亏。
先搞明白:租赁物转让,到底在转什么?
很多影视公司老板以为,租赁物转让就是把租来的桌子、椅子、设备搬走,其实没那么简单。这里藏着两个关键法律概念:合同概括承受和租赁物添附。
合同概括承受是《民法典》里的说法,简单讲就是公司注销前,没履行完的租赁合同,权利义务得有人接盘。比如你租了三年的摄影棚,才用了一年,公司要注销了,那剩下的两年租期、押金、还有你该交的租金,都得找新的接盘侠继续履行——不是简单退租,而是把整个合同打包转让给新承租人。
租赁物添附就更麻烦了。影视公司租场地,很少光秃秃就用,总要装修、搭景、装设备。比如租个毛坯办公室,自己花20万做了隔音墙、埋了电线;租摄影棚,搭了价值50万的环形灯架。这些东西法律上叫添附物,所有权归谁?合同没约定的话,按《民法典》规定,能拆除的不动产添附物,可以拆除;不能拆除的(比如固定在墙里的隔音棉),出租方可以折价买走,或者你补偿出租方的损失。
去年我就遇到个活生生的例子:一家叫光影瞬间的小影视公司,租了某文创园的办公室,自己掏钱做了整面墙的软包隔音,还买了10台苹果剪辑工作站。合同里只写了不得擅自改动装修,没提注销时怎么处理。结果公司注销时,出租方说装修算我的,设备你搬走,但软包必须恢复原状。软包是固定死的,拆了墙皮都掉了,双方僵持了三个月,最后还是找了第三方评估,软包折价8万,出租方掏钱买下才了事。
所以第一步,千万别急着找下家,先拿出租赁合同,逐字逐句看:有没有公司注销时租赁物处理条款?添附物有没有明确约定所有权?押金能不能抵扣转让费用?这些细节没搞清楚,后面全是坑。
谈转让:和出租方掰扯的三个谈判
影视公司注销时,出租方往往处于强势地位——他们不怕你走,就怕你留下一堆烂摊子。所以谈判时,光说我们公司要注销了没用,得拿出真东西。我总结三个谈判,能让你在桌面上多几分底气。
第一个:税务注销的清税证明
很多影视公司不知道,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是和出租方谈判的硬通货。去年帮一家影视制作公司处理注销,租赁物是套专业调色设备,合同里写了设备所有权归出租方,公司享有使用权。公司想提前解除合同,出租方咬死要赔三个月违约金。后来我们拿着《清税证明》去找出租方:你看,我们已经缴清所有税款,不存在债务纠纷,设备也完好无损,你现在收回去也得找新承租人,不如我们直接转让给新方,你省得重新招租,我们也省违约金。出租方一听有道理,最后同意了无违约金转让。
为啥这招管用?因为出租方最怕的就是烂账。你清税了,说明没有欠税、欠社保,接收方也放心。而且《清税证明》相当于给租赁物验了明正身,证明设备没被抵押、没被转移,出租方敢接。
第二个:添附物的评估报告
影视公司的租赁物里,最值钱的就是添附物——装修、定制设备、布景道具。这些东西价值多少,不能凭嘴说,得有第三方评估报告。
我经手过个案例:一家动画工作室租了个厂房,自己花了30万做了动画渲染服务器机房(包括服务器机柜、UPS电源、恒温系统)。合同里没写机房归属,公司注销时出租方说机房算我的,你拆走。但机房是固定在地面上的,拆了会破坏厂房结构。后来我们找了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了《添附物价值评估报告》,评估机房现值22万(扣除折旧),然后和出租方谈判:要么你按22万买走机房,要么我们找新承租人继续用,租金里包含机房使用费。出租方觉得拆了不如留着赚钱,最后选择了后者,新承租人每月多交2000元租金,抵扣了机房价值。
添附物一定要评估!别让出租方随便开价,也别自己贱卖。评估报告不用找最贵的,找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几百块钱就能搞定,但能帮你省下几万甚至几十万的损失。
第三个:新承租人的履约能力
影视公司注销转让租赁物,本质是帮出租方找下家。如果你能提前联系好新承租人,并且证明对方有履约能力(比如提供对方公司的营业执照、银行流水、过往租赁记录),出租方大概率会松口。
去年有个客户是做影视器材租赁的,公司注销时租了个200平米的仓库,里面堆满了摄影器材、灯光设备。仓库位置偏,不好转租。我们当时没急着找下家,先在行业群里发了消息,正好有个新成立的影视工作室需要仓库,我们带着对方去看场地,当场签了《租赁意向书》,还让对方交了2万定金。拿着这份意向书去找出租方:你看,新方已经交了定金,下个月就能签正式合同,你不仅不用空置,还能涨5%租金。出租方一看稳赚不赔,立马同意了转让,连之前拖欠的1万租金都免了。
多利用行业资源!影视圈不大,同行之间互相推荐很常见。提前找好下家,相当于给出租方吃了定心丸,谈判时主动权就在你手里了。
税务处理:别让小钱变成大坑\
影视公司注销时,租赁物转让最容易忽略的就是税务问题。很多人觉得公司都要注销了,税务随便弄弄,结果补税罚款比转让租赁物的钱还多。
这里有两个税种必须搞清楚:增值税和印花税。
先说增值税。租赁物转让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动产转让(比如剪辑设备、灯光器材),另一种是不动产添附转让(比如装修、固定隔断)。动产转让适用13%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1%征收率优惠),不动产转让适用9%税率。
我见过最惨的案例:一家影视公司注销时,把租来的摄像机(价值10万)直接卖给朋友,没开发票,也没申报增值税。结果税务系统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公司银行账户有10万进账,但没申报收入,最后不仅要补10万×1%=1000元的增值税,还罚了5000元滞纳金。
租赁物转让一定要开发票!动产去税务局代,不动产去不动产登记中心代开。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记得享受月销售额1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23年最新政策)。
再说印花税。租赁合同转让本质是财产租赁合同的变更,需要按财产租赁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税率是0.1%。比如剩余租金总额是50万,就要交50万×0.1%=500元印花税。这笔钱不多,但如果不交,会被处以5倍以下的罚款,得不偿失。
还有个坑是企业所得税。如果租赁物转让收入大于账面价值,差额要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比如设备账面价值5万,转让价8万,那3万就要交企业所得税7500元。所以转让前最好算笔账:转让收入 - 账面价值 - 相关税费 = 净收益,净收益是正数才划算,负数的话不如直接抵给出租方。
行政协调:跑断腿?不如找对关键人\
影视公司注销涉及工商、税务、不动产登记等多个部门,租赁物转让还要和出租方扯皮,行政协调的功夫不能少。我有个心得:别自己瞎跑,先找关键人。
比如去税务局办理税务注销,别直接去大厅排队,先打12366咨询专管员,问清楚租赁物转让需要哪些资料、怎么申报。专管员对当地政策最熟,提前沟通能少走很多弯路。
去年有个客户,租赁物是摄影棚的装修,转让时需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添附物所有权转移。我们第一次去,工作人员说需要出租方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第二次去又说需要评估报告原件,第三次去又说需要双方共同到场。跑了三趟都没办成,后来托人找到登记中心的老熟人,才知道他们内部流程刚调整,需要先在系统里提交预申请,通过后再带材料现场办理。后来我们按老朋友的指点,提前提交预申请,一次就搞定了。
多打听!同行、朋友、甚至中介公司,都可能知道某个部门的关键人。这些关键人不一定能帮你走后门,但能告诉你最新的流程、需要避开的坑,比你盲目跑十趟都强。
前瞻性思考:未来影视租赁,合同先行才是王道
干了十年财税,我发现影视公司注销时的租赁物纠纷,80%都是因为当初签租赁合同时不仔细。未来随着行业越来越规范,合同先行会成为必然趋势。
比如,现在越来越多的创意园开始在租赁合同里加入公司注销条款,明确约定:
1. 添附物的所有权归属(比如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或添附物由承租方拆除,恢复原状);
2. 合同转让的条件(比如承租方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并提供新承租方的资质证明);
3. 违约责任的承担(比如承租方未按时返还租赁物的,每日按租金的1%支付违约金)。
甚至有些公司开始用区块链存证技术,把租赁合同、添附照片、付款凭证都上传到区块链,确保数据不可篡改。这样即使公司注销了,这些证据也能直接用于纠纷处理,省了不少口舌。
作为财税人,我建议影视公司在成立之初,就找专业律师审核租赁合同,别为了省几千块律师费,最后注销时赔几万块。毕竟,影视行业风险高,合同就是护身符。
最后说句大实话
影视公司注销处理租赁物,就像散伙时分家产,既要讲法律,也要讲人情。别总想着占便宜,出租方也不是傻子,你让他吃亏,他肯定给你使绊子。多沟通、多评估、多留证据,把该走的流程走完,该交的税交了,即使最后没拿到多少钱,至少能全身而退。
毕竟,影视圈就这么大,今天和出租方闹僵,明天可能就合作不了新项目。把烂摊子收拾干净,体面地离开,才是专业财税人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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