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餐饮公司,员工续签争议仲裁:20年财税人踩过的坑与避雷指南

最近跟几个餐饮老板喝茶,发现个有意思的现象:以前大家聊开店,总问选址选哪儿菜品怎么创新;现在聊闭店,十有八九会叹气员工仲裁还没搞定。我做了20年财税,见过太多餐饮公司注销时栽在员工争议上的案例——有的老板因为没处理好续签合同,多赔了十几万;有的因为不懂仲裁流程,公司注销了还被列为失信。今天就想跟大家掏心窝子聊聊:注销餐饮公司时,那些关于劳动合同续签争议仲裁的破事儿,到底该怎么摆平。<

注销餐饮公司,如何处理员工劳动合同续签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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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餐饮公司注销,员工争议总扎堆?三个行业通病得先看清

餐饮行业有个特点:人员流动性大,合同管理乱。我见过快餐店老板,员工手册都找不着了,劳动合同更是东一张西一张;也见过连锁餐厅,店长换了三茬,劳动合同还用的2018年的模板。这些平时看着没事,一到注销就成了定时。

第一个通病:合同到期不续签想当然。很多老板觉得公司都要注销了,合同续不续无所谓,直接给员工发个到期不续签通知。结果员工拿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找上门:合同到期终止,公司得给经济补偿金吧?老板懵了:我都没续签,哪来的终止?我见过最离谱的,一家开了8年的小餐馆,注销时5个员工都主张合同到期未续签的双倍工资,加起来20多万,比注销清算费用还高。

第二个通病:协商补偿全凭拍脑袋。餐饮老板大多心软,觉得员工跟着不容易,注销时想多给点补偿。但问题是:给多少?怎么给?口头承诺还是签协议?我去年遇到个案例,老板跟厨师长说注销后给你3个月工资当补偿,厨师长点头答应了。结果真到办手续,厨师长老婆跳出来:必须签书面协议,不然不给钱!最后闹到仲裁,老板因为没证据,多赔了1万块。

第三个通病:注销流程和劳动争议撞车。有些老板急着注销,以为先注销公司,员工就没法仲裁了。大错特错!我见过更绝的,公司注销当天,员工把仲裁申请书递到了劳动局,理由是公司注销后主体不适格,但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得赔钱。最后股东个人掏了腰包,还上了失信名单。

劳动合同续签争议的三大雷区:踩一个就多赔十万

做财税这行,我总跟老板说:争议不怕,怕的是不懂规则。注销餐饮公司时,员工续签争议最容易踩三个雷区,每个雷区背后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雷区一:合同到期不续签=不用赔钱?错!《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写得明明白白: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说白了,就是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或者降薪续签员工不同意),都得给N+1——N是工作年限,1是代通知金。我有个客户做火锅连锁,注销时有个员工干了4年,老板觉得合同到期不续签很正常,结果仲裁判赔5万(4个月工资+1个月代通知金),老板肠子都悔青了。

雷区二:口头协商补偿比书面协议靠谱?天真!餐饮行业老板大多重情义,觉得都是老熟人,签协议伤感情。我见过最典型的,老板跟服务员说:公司注销后,我私人转你2万,算是感谢你这几年。服务员满口答应。结果注销后,老板忘了转,服务员直接仲裁,说公司没给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老板拿出微信聊天记录,仲裁委说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协议,无法证明是‘额外补偿’还是‘法定义务’,最后还是按N+1赔了。我后来跟老板开玩笑:您这2万块,既没给到位,还把法定义务给‘抵消’了,亏不亏?

雷区三:注销后员工就不能仲裁了?大错特错!《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也就是说,注销前必须先清偿所有债务,而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是优先于税款、普通债权的。我见过个极端案例,老板把公司资产都转走了,只留个空壳注销,结果员工仲裁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直接把股东个人账户给冻结了——因为股东未经依法清算,虚假注销,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应对指南:从证据收集到协商谈判,每一步都要稳

遇到员工续签争议仲裁,别慌!按我说的三步走,大概率能少赔钱、少折腾。

第一步:翻出老底子,把证据攥手里。餐饮行业最缺啥?规范的合同和考勤记录!我建议老板们现在就去档案室找找:劳动合同原件、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考勤表、员工手册……这些东西比啥都有说服力。我有个客户做快餐,员工主张合同到期后未续签,要双倍工资,结果老板翻出2022年的劳动合同,上面写着合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还有员工签字。再查考勤记录,员工2024年1月根本没来上班——仲裁委直接驳回了员工请求。所以说,平时不注意留存证据,真到仲裁时,哭都来不及。

第二步:算笔明白账,补偿标准要搞清。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说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要注意月工资是应发工资,不是实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我见过个老板,给员工算补偿时只算了基本工资,结果仲裁委把全勤奖绩效奖金都算进去了,最后多赔了30%。还有代通知金,不是必须给的!只有公司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终止合同,才需要额外给1个月工资。如果合同到期终止,提前30天通知了,就不用给代通知金。

第三步:坐下来谈,别硬刚。餐饮行业利润薄,真打起官司来,律师费、仲裁费、时间成本,比赔给员工的补偿金还多。我去年帮一个烧烤店老板处理注销争议,员工要求N+2,老板只愿意给N。我建议老板:不如多给0.5个月,算‘人道主义补偿’,员工答应了,咱们赶紧办注销,不然拖下去,公司每天都要交滞纳金。最后双方各退一步,老板多给了5000块,员工撤了仲裁,注销流程一周就走完了。所以说,有时候花钱买时间比硬扛到底更划算。

财税视角:劳动争议赔偿,怎么处理才不踩税务红线?

作为财税人,我得提醒老板们:劳动争议赔偿不是想给就给,税务处理不当,可能惹来新的麻烦。

第一,经济补偿金要凭票入账。很多老板觉得给员工现金补偿,不用开发票,省事儿。大错特错!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经济补偿金属于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支出,但必须要有合法凭证——要么是税务局监制的发票,要么是法院判决书、仲裁调解书、支付凭证。我见过个老板,给员工补偿时没要仲裁调解书,直接打款,结果税务局查账时说无法证明支出真实性,不让税前扣除,补了25%的企业所得税,还罚了款。

第二,代扣代缴个税不能忘。经济补偿金要交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我有个客户,给员工的补偿金超过了3倍,忘了代扣个税,结果员工被税务局追缴,反过来找老板垫付,最后老板多花了2万块。所以说,给补偿金前,一定要让财务算清楚要不要交个税交多少,别好心办坏事。

最后一句大实话:注销餐饮公司,别让员工争议拖垮你

做了20年财税,我见过太多餐饮老板因为怕麻烦不懂法,在注销时栽在员工争议上。其实说白了,劳动争议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懂规则、逃避问题。提前把合同签好、证据留好、补偿算好,该协商就协商,该仲裁就仲裁——注销是为了结束,不是为了结仇。把员工问题解决了,才能轻装上阵,开始新的生活。

对了,最近总有老板问我:公司注销后,以前的财务凭证找不到了,会不会影响注销?我们餐厅有个商标,注销了怎么办?这些问题看似和劳动争议无关,其实都是注销前的必修课。上海加喜财税(官网:https://www.110414.com)处理过上千家餐饮公司注销,发现很多老板因为财务凭证不完整,导致无法证明劳动关系、工资发放记录,最后在劳动争议中吃了大亏;还有的老板注销时忘了处理知识产权,结果商标被员工抢注,或者专利因为未缴年费失效,损失比补偿金还大。所以啊,注销餐饮公司,别只盯着清算,劳动争议、财税合规、知识产权,都得提前规划——不然,你以为注销的是公司,其实可能是自己的后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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