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做食品批发的老板老张来找我,一坐下就唉声叹气。他说公司经营不下去了,准备注销,结果仓库是亲戚家的小李在管,当初签了个仓储管理协议,约定小李负责日常进出库、盘点,每月给3000块。现在要注销了,小李说协议没到期,要么给3个月工资当违约金,要么让他继续管到协议结束。老张急了:公司都要没了,哪还有钱给他?这协议到底算不算数啊?说实话,这种事儿在注销企业里太常见了——很多人以为注销就是去工商局销个户,结果和员工(或像小李这样的员工身份仓储方)的仓储合同没处理好,后患无穷。今天我就以20年财税从业者的经验,跟你好好聊聊注销企业合同,如何处理与员工的仓储合同?这事儿,别等踩了坑才后悔。<
先搞明白:员工的仓储合同到底是劳动合同还是服务合同?
很多人一听员工签的仓储合同,下意识以为是劳动合同里的工作内容,其实不然。我见过太多企业图省事,把本该签《劳动合同》的仓库管理员,改成签《仓储服务协议》,美其名曰灵活用工,结果注销时扯皮。你得先分清楚:这个员工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服务合同关系?
如果是劳动关系,那《劳动合同法》说了算,员工拿工资、交社保,企业注销时得按《劳动合同法》第44条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N+1或2N,看情况)。但如果是服务合同关系,比如员工以个人名义和企业签仓储协议,按件或按月收服务费,那这就属于《民法典》里的承揽合同或服务合同,得按合同约定来——合同到期没履行完,企业单方面注销,可能要赔违约金。
这里有个坑:我之前处理过一个案子,企业仓库管理员老王,签的是《劳动合同》,但企业为了避社保,又让他签了个《仓储服务补充协议》,约定工资按服务费发放,不交社保。结果企业注销时,老王仲裁,法院认定《补充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还是劳动关系,企业得补补偿金+社保。所以啊,别想着用仓储合同规避劳动关系,法律不认的。
注销时,仓储合同必须终止?法律可没给你拖的权利
不管是什么性质的仓储合同,企业注销时,合同都得终止。《民法典》第563条写得明明白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企业注销,主体资格没了,债权债务同归于消灭,合同自然终止。
但终止不等于拍屁股走人。你得做三件事:通知对方、结算费用、处理遗留资产。我见过有企业注销时,仓库里还有客户寄存的货物,没通知货主,结果货主起诉,企业股东被连带赔偿——因为注销时没依法清算,股东要担责。所以第一步,赶紧翻出和员工签的仓储合同,看看有没有合同终止后双方义务的条款,没有的话,按法定程序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服务方),合同终止时间定为注销登记之日。
这里有个细节:如果仓储合同还没到期,员工(或服务方)要求赔偿违约金,怎么办?《民法典》第577条说了,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企业注销是客观情况变化,不是恶意违约,法院可能会酌情减少赔偿。我之前处理过一个案子,仓储合同还有2个月到期,员工要求赔2个月服务费6000块,最后法院调解,企业赔了3000块——因为员工也没实际损失(他可以再找其他仓储活儿)。所以别慌,有商量的余地。
实操案例:三个踩坑教训,注销时仓储合同这么处理才对
光说理论没用,我给你讲三个我经手的真实案例(名字都改了),看完你就知道怎么避坑了。
案例一:假服务合同真劳动关系,注销时赔了夫人又折兵
老刘开了一家建材公司,仓库管理员小陈,签的是《仓储服务协议》,月付4000块,不交社保。公司注销时,小陈要求按N+1给补偿(工作3年,赔4个月工资)。老刘不乐意:签的是服务合同,凭啥给补偿?结果小陈仲裁,法院认定:小陈每天按时打卡、服从老刘管理、工具由老刘提供,明显是劳动关系,《服务协议》无效,老刘得补3个月社保+4个月工资(约6万块)。更惨的是,因为没补社保,老刘还被社保局罚款2万。
教训:别为了省社保/个税,把劳动关系伪装成服务合同,注销时法律会打回原形。
案例二:仓储资产没交接,股东被连带追责
王姐的服装店要注销,仓库是表妹小周在管,签了《仓储协议》,约定货物丢失按价赔偿。注销时王姐急着去工商办手续,让小周自己盘点,没要盘点表,也没签交接单。结果半年后,供应商起诉说还有10件衣服没提货,价值5000块,王姐已经注销了,法院判决小周(作为实际控制人)赔偿5000块。
教训:注销时仓储资产必须交接!盘点表、交接单、货物清单一样不能少,最好让员工签字确认无遗留纠纷,不然员工可能成为背锅侠。
案例三:未到期仓储费没结算,税务风险找上门
李总的公司注销时,和员工老赵签的《仓储协议》还有1个月到期,老赵已经预收了1个月服务费5000块。李总觉得公司注销了,这钱不用给了,结果税务清算时,老赵把协议拿出来,说这5000块是收入,你们没申报增值税。税务局一查,确实如此,让李总补了增值税(5000/1.066%)+滞纳金,还罚了款。
教训:注销时所有合同都要清算一遍,未履行的收入要确认、成本要扣除,不然税务风险会跟着你一辈子。
个人经验:处理员工仓储合同,记住这三步走,少走80%弯路
做了20年财税,我总结了一套处理注销企业合同,如何处理与员工的仓储合同?的三步走方法,虽然不是100%完美,但能帮你避开大部分坑:
第一步:合同性质回头看,该认的认,该改的改
赶紧把和员工签的所有仓储合同管理协议翻出来,对照《劳动合同法》判断:是不是劳动关系?如果是,赶紧补签劳动合同、补交社保(虽然注销时可能要赔钱,但比被仲裁强);如果是服务合同,看看条款有没有漏洞(比如违约金、货物丢失赔偿、结算方式),有漏洞赶紧补个《补充协议》,明确注销时的处理方式(比如合同因企业注销终止,企业按剩余服务费的50%支付违约金)。
第二步:员工沟通面对面,别让不好意思害了你
我见过太多老板注销时,觉得员工跟着我辛苦,不好意思提终止结果,结果员工狮子大开口。其实大可不必,坦诚沟通:公司要注销了,合同肯定要终止,咱们按法律/合同来,该补偿的补偿,该结算的结算。如果员工不同意,可以找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调解,成本比打官司低。记住:注销时快刀斩乱麻才是对双方负责。
第三步:资产交接书面化,每一笔都要留痕
不管是存货、设备还是仓库钥匙,交接时一定要有《资产交接清单》,让员工签字确认已收到XX货物,无丢失、损坏。如果员工不配合,可以找公证处做公证,或者拍视频记录盘点过程。千万别学老王,觉得都是熟人,不用那么麻烦,熟人最容易因为钱/货翻脸。
最后说句大实话:注销企业,合同处理比想象中重要
很多人觉得企业注销就是走流程,把工商、税务搞定就行,其实合同处理才是隐形。我见过有企业因为没处理好和员工的仓储合同,注销3年后还被起诉,股东个人账户被冻结;也见过有人因为省了点违约金,结果税务风险爆发,补了几十万税。所以啊,注销企业合同,如何处理与员工的仓储合同?这事儿,真不能马虎——该花的钱要花,该走的程序要走,该留的证据要留。
如果你觉得处理起来太麻烦,或者合同条款看不懂,找专业财税机构帮你看一看,比事后补救强。毕竟注销是终点站,别因为一个仓储合同,让这趟旅程翻车。
上海加喜财税公司服务见解
在处理企业注销业务中,我们常遇到因财务凭证不完整(如仓储合同缺失、出入库单据丢失)导致无法证明资产真实性的情况,这不仅影响税务清算,还可能让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企业注销时知识产权(如仓储管理软件、商标)容易被忽视,未及时办理转移或注销,可能被他人冒用或引发侵权纠纷。上海加喜财税专注企业注销全流程服务,通过专业团队梳理合同、完善财务凭证、规划知识产权处置,确保企业干净退出。加喜公司注销官网:https://www.110414.com,为您提供一站式注销解决方案,让企业告别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