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做财税这行20年,见过太多企业从生到死。尤其是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多、历史合同杂,一旦走到解散那一步,合同纠纷往往是最头疼的拦路虎。我印象最深的是2019年接的一个案子,一家做精密零件的股份公司,因为行业转型不力决定解散,结果清算时才发现,还有3份关键的原材料采购合同没终止,供应商直接起诉公司违约,最后股东们多掏了200多万才摆平。这种事其实很常见——很多老板觉得公司都要注销了,合同先放一放,殊不知合同里的坑,往往在解散时才会突然冒出来。今天咱们就聊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到底该怎么处理合同纠纷,别让散伙变成散架。<
解散前先把合同账算明白,不然后患无穷
说实话,处理解散合同纠纷,我最想跟企业老板说的一句话是:别等清算组成立了才想起合同!我见过太多公司,解散前连自己有多少份在签合同都说不清,更别提哪些履行完了、哪些没履行、哪些可能出问题。这就像收拾屋子,总得先知道家里有多少东西,哪些要扔、哪些要留,对吧?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同,一般就三类:已经履行完毕的(比如货款两清的销售合同)、正在履行的(比如还在供货的采购合同)、还没开始履行的(比如刚签还没交货的长期供货合同)。最麻烦的就是后两种,尤其是正在履行的合同,一不小心就会违约。
举个例子,2020年我帮一家生物科技公司做解散清算,他们有个和医院的长期试剂供应合同,签了3年,才履行了1年。解散时公司想直接终止,结果医院不干,说合同里写了任何一方单方终止需支付违约金300万。最后清算组只能硬着头皮跟医院谈,最终把违约金降到150万,还是从股东清算款里扣的。其实要是早半年发现这个合同,公司完全可以提前跟医院协商调整合同条款,比如减少供货量、缩短周期,违约金可能就能省下一大半。
解散第一步,必须是合同全面梳理。我建议企业成立个合同清理小组,最好有股东、法务、财务一起,把公司近5年的合同都翻一遍,重点标记出:合同相对方是谁、合同金额、履行状态、有没有违约条款、知识产权归属(比如委托开发合同里的专利权)、争议解决方式(仲裁还是诉讼)。这些信息得整理成清单,越细越好——我见过有公司因为没找到一份补充协议,最后被合作方追索了额外的服务费,这种低级错误真不该犯。
合同不是想解就能解,这些雷区别踩
梳理完合同,就该处理具体合同了。这里有个核心原则:能继续履行的尽量继续履行,不能继续的依法或依约解除。但解除合同这事儿,水很深,稍不注意就会踩雷。
先说继续履行。有些合同可能对公司解散后的清算有利,比如正在收款的应收账款合同,或者能帮公司回笼资产的租赁合同(比如把多余的厂房转租出去)。这种合同不用急着终止,但得跟对方重新确认一下,比如公司进入清算期后,付款时间能不能延长?租赁合同能不能转给第三方?我去年遇到一个案子,一家贸易公司解散时,有个仓库租赁合同还没到期,但公司不再需要仓库了。清算组没直接解约,而是找到想租这个仓库的同行,把剩余租期的合同转了过去,不仅没违约,还收了3万元的转让费,直接冲抵了清算费用。所以说,合同能不能变废为宝,就看会不会灵活处理。
再说解除合同。这是最容易出纠纷的地方。很多老板觉得公司都注销了,合同自然就终止了,大错特错!根据《民法典》第563条,合同解除要么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满足法定条件(比如对方违约、不可抗力)。单方面想解除?行,但得看合同里有没有约定解除权,以及会不会构成违约。
我印象特别深的一个案例是2021年的事,一家建材公司解散时,跟施工方有个价值500万的工程合同,刚开工没多久。公司觉得反正不干了,合同终止就行,结果施工方直接起诉,说我为了这个合同已经买了材料、雇了工人,你单方面终止得赔偿我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最后法院判公司赔了380万,比继续履行合同还亏。问题出在哪儿?公司没走法定解除程序,也没跟施工方好好协商,就直接撂挑子了。
其实解除合同有个黄金法则:先看合同约定。如果合同里写了公司解散可单方解除,需提前30天通知,那按约定来就行;如果没有约定,就得跟对方协商,争取和平分手。协商的时候,别光想着少赔钱,得算清楚对方的实际损失——比如已经投入的材料费、人工费,甚至合理的利润损失(如果合同能证明的话)。我一般建议企业,解除合同时多留点协商空间,比如我赔你80%,你能不能不起诉?,往往比硬扛着更划算。万一协商不成,再考虑仲裁或诉讼——但记住,仲裁或诉讼的被告是公司,不是股东,股东最多在未足额出资的范围内担责,这点得让股东们放心。
真闹到法庭,清算组得站出来扛事
要是合同纠纷实在谈不拢,只能走到诉讼或仲裁这一步,这时候清算组的作用就关键了。根据《公司法》第184条,公司在解散清算时,清算组是公司的法定代表机构,可以代表公司参加诉讼、仲裁。也就是说,告公司的时候,被告得是清算组,而不是原来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
这里有个常见的误区:很多股东觉得公司都注销了,还告谁啊?其实不然,只要公司还没注销,清算组就得扛事。我见过有个案子,清算组因为怕麻烦,收到法院传票后没应诉,结果法院缺席判决公司赔偿100万,等公司想注销时,发现这个判决还没履行,根本办不了注销手续,只能回头再跟对方和解,多花了半年时间和20万的律师费。
清算组应诉的时候,重点要搞清楚两个问题:一是合同到底该不该继续履行?二是如果解除,违约责任怎么算?这就需要清算组把之前梳理的合同清单、履行证据(比如付款记录、发货单、验收单)都整理好。我建议清算组里最好有个懂法律的人,哪怕是外聘的律师也行,不然很容易在法庭上掉链子。
比如2022年我处理的一个案子,一家软件公司解散时,有个客户起诉公司说开发的软件有bug,没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赔偿50万。清算组应诉时,拿出了客户验收时签字的《确认函》,上面写着软件功能符合要求,客户无异议。最后法院驳回了客户的诉讼请求。这就是证据的重要性——平时不注意保存,解散时就会吃大亏。
有个细节得提醒:清算组在应诉时,能不能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和解,必须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授权。我见过有个清算组组长擅自跟对方和解,同意少赔30万,结果其他股东不干,说这钱不该赔,最后还得重新开股东会确认,耽误了不少时间。
解散后还有尾巴?这些遗留问题得处理好
你以为合同纠纷处理完就没事了?没那么简单!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解散后,有些合同纠纷还会反噬股东,尤其是清算不彻底的情况。
最常见的是注销后债权主张。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0条,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债权人主张权利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我见过有个老板,公司注销时觉得反正没合同纠纷了,清算程序简化了很多,结果半年后,有个被他遗忘的合作方拿着合同起诉,因为公司已经注销,法院直接判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赔了80万。
还有知识产权纠纷。很多公司的合同里会涉及知识产权,比如委托开发合同专利许可合同。解散时如果没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比如专利归谁商标能不能用,很容易引发纠纷。我去年遇到一个案子,一家科技公司解散时,核心专利的归属没在合同里写清楚,结果两个股东都主张专利权,最后专利被宣告无效,公司价值直接打了对折。
解散前一定要把知识产权合同捋清楚:专利有没有变更过权利人?商标有没有许可给第三方使用?著作权有没有约定归属?这些最好在清算报告中明确,避免后续扯皮。
上海加喜财税:财务凭证不完整、知识产权未处理?注销前得把这些雷排了
做了20年财税,我发现企业解散时最容易出问题的,除了合同纠纷,就是财务凭证不完整和知识产权处理不当。很多老板觉得公司注销了,凭证无所谓,其实不然——税务清算时,税务局要看近3年的账本、凭证、合同,缺了任何一样,都可能被认定为清算不彻底,导致注销失败,甚至被罚款。至于知识产权,比如专利、商标、著作权,如果没在清算时明确归属或处置,不仅可能引发纠纷,还会影响企业的无形资产清算价值,让股东少拿钱。
上海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专注企业注销服务10年,见过太多企业因为财务凭证缺失、知识产权没处理好,导致注销周期拖长、成本增加。我们的经验是:解散前先做全面体检,把财务凭证补全(比如缺失的发票、银行回单、合同),把知识产权的归属、许可、转让协议梳理清楚,确保税务清算和工商注销都能顺利通过。别让小问题变成烦,不然散伙真可能变成散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