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航运公司,员工社保何去何从?——一场关于政策、实操与个体命运的对话<

注销航运公司,如何处理公司员工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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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场景】

下午三点,某海事法律事务所的会议室,阳光透过百叶窗在长桌上投下斑驳的光影。空气中飘着淡淡的咖啡香,访谈者小张翻开笔记本,面前坐着三位受访者:李哲(海事劳动法律师,从业15年)、王芳(某中型航运公司前HR总监,有8年航运行业从业经验)、周海(前远洋船员,经历所在航运公司注销,现转岗至港口物流公司)。小张调整了一下录音笔,开始了今天的访谈。

【访谈实录】

小张:今天想请三位聊聊航运公司注销时,员工社保如何处理这个话题。首先想请教李律师,从法律层面看,公司注销前,员工的社保问题必须解决哪些核心事项?

李哲:(轻轻推了推眼镜)这个问题得分两个层面看:一是存续期间的社保欠费,二是注销时的社保清偿与转移。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6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由社保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航运公司注销前,必须先完成社保欠费的补缴,这是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公司注销逃避。

小张:那如果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社保欠费,怎么办?

李哲:(稍作停顿)这就涉及《企业破产法》的清偿顺序了。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第一顺位就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注意,这里说的是个人账户部分,而不是统筹基金。实践中,很多船员会混淆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其实公司只需补缴个人账户部分,统筹基金由国家承担风险。

小张:那经济补偿金呢?是不是也属于必须清偿的范围?

李哲:是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是N+1——N是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算。+1是指代通知金,除非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小张:谢谢李律师的解读。王姐,您在航运公司做过多年HR,能不能从实操角度讲讲,公司注销时,社保处理最头疼的问题是什么?

王芳:(叹了口气,拿起咖啡杯喝了一口)头疼的问题太多了!首先是人的问题。航运公司员工流动性大,尤其是船员,社保可能分散在多个省份——比如跑国际航线的船员,社保可能在船籍港、户籍地、参保地都不一样。注销前要把这些社保关系都理顺,光收集材料就得一两个月。

小张:具体要收集哪些材料?

王芳: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银行卡信息……有些船员出海时间长,联系不上,只能通过卫星电话找家属帮忙寄,有时候一个材料能拖半个月。还有钱的问题——公司注销前要清算资产,但航运公司很多资产是船舶、设备,变现周期长,而社保欠费、经济补偿金必须优先支付,这就容易出现钱等钱的尴尬。

小张:那如果公司实在没钱,员工社保怎么办?

王芳:(皱了皱眉)这种情况我们遇到过。去年有一家小型航运公司要注销,资产只有一艘旧船,卖了才200万,但社保欠费加上经济补偿金要300多万。后来我们和社保局沟通,申请了分期缴纳,先支付一部分,剩下的签订分期协议,同时帮员工申请了失业保险金。虽然没拿到全额补偿,但至少社保没断,员工还能领失业金过渡。

小张:失业保险金能领多久?标准是多少?

王芳: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是根据累计缴费年限定的,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的,18个月;10年以上的,24个月。标准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左右。不过船员有个特殊情况——如果是因为船舶被拍卖、公司注销失业,还能额外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这个很多船员不知道。

小张:周师傅,您之前是船员,经历了公司注销,能和我们说说当时的情况吗?

周海:(搓了搓手,声音有些低沉)俺们公司是2020年注销的,那会儿疫情刚起来,航运业不行,公司撑不住了。一开始老板说等等,过段时间就发工资,结果等了三个月,突然说公司要注销,让我们自己办社保转移。

小张:您当时社保交了多久?转移的时候遇到什么困难?

周海:俺在船上干了8年,社保在老家交了5年,在公司交了3年,公司说欠了3个月的社保和2个月工资。俺们不懂啊,就问社保怎么办,HR说你们自己先垫着,等公司卖了船就还,可哪有钱垫?后来还是几个老乡一起去找劳动监察大队,才帮我们要回大部分欠费,但公司账户没钱,经济补偿金只给了N,没给1。

小张:那社保转移是怎么弄的?

周海:(回忆了一下)先让公司开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然后回老家社保局填表,交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俺们船员出海多,跑了好几趟老家,才把社保转过来。最麻烦的是视同缴费年限——俺们以前在船上干活,没交社保,但公司说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就能算视同缴费,可哪有那么多证据?有些老船员的材料丢了,只能吃哑巴亏。

小张:现在回想起来,您觉得当时最需要什么帮助?

周海:(沉默了几秒)最需要有人告诉俺们该怎么做。俺们船员文化程度不高,看不懂那些政策条文,公司注销了,HR也散了,找谁都不知道?如果有专门的机构帮俺们咨询、跑手续,可能就不会那么难了。还有啊,要是社保能全国一站式转移,不用来回跑,就好了。

小张:(转向李律师)刚才周师傅提到视同缴费年限,这个在航运行业是不是比较常见?

李哲:是的。航运行业尤其是远洋船员,早期很多企业没给交社保,或者只交了部分,后来补缴时容易产生纠纷。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可以提供工资台账、考勤记录等材料,申请视同缴费年限。但难点在于证据收集——很多老船员的劳动合同是手写的,甚至没有合同,只能靠证人证言,这在法律上效力较弱。

小张:王姐,您觉得航运公司在注销前,提前做哪些准备能减少社保处理的麻烦?

王芳:第一,一定要提前规划。很多公司等到要注销了才想起社保问题,其实应该在清算前3-6个月就开始梳理员工社保情况,欠费的补缴,材料不全的收集。第二,要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建议找专业的劳动法律师或社保代理机构,帮着制定清偿方案,避免踩坑——比如有些公司以为注销了就不用赔补偿金,结果员工起诉到法院,不仅赔更多,还影响企业征信。第三,要透明沟通。员工最怕突然被告知公司注销,提前沟通,说明补偿方案,即使有困难,员工也能理解,减少对抗。

小张:周师傅,现在您换了新工作,社保接上了,对当时的处理结果还有遗憾吗?

周海:遗憾肯定有啊,经济补偿金少拿了几万块,视同缴费年限也没算上。但想想公司都注销了,能拿回社保欠费和部分补偿,已经算不错了。现在新公司交社保很规范,每月都能查到缴费记录,心里踏实多了。

小张:最后想请三位给即将面临注销的航运公司和员工各一句建议。

李哲:对企业来说,合规是底线,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社保欠费和经济补偿金是法定义务,早处理早安心;对员工来说,证据是关键,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记录都要保存好,遇到问题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或法院求助。

王芳:对企业来说,人文关怀不能少,员工跟着你打拼一场,即使公司注销,也要尽量把补偿和社保问题解决好,这是对员工负责,也是对企业声誉的维护;对员工来说,多学政策不吃亏,平时多关注社保、劳动法相关知识,遇到问题才能从容应对。

周海:(憨厚地笑了笑)对企业说别拖,对工友说别怕,该争取的就要争取,办法总比困难多。

【访谈者手记】

三个小时的访谈下来,小张的笔记本上记满了密密麻麻的要点:从社保账户封存到经济补偿金N+1,从失业保险金领取到船员视同缴费年限,每一个专业术语背后,都是企业注销时必须面对的合规红线,更是员工最关心的保命钱。

李律师的严谨、王姐的务实、周师傅的质朴,让这场对话充满了温度。法律条文是冰冷的,但执行法律的人、被法律影响的人,却各有各的难处与坚持。航运公司注销,不仅是企业生命的终结,更是员工职业生涯的转折点——如何让这个转折少一些阵痛,多一些保障?或许正如三位受访者所言:合规是底线,沟通是桥梁,而人文关怀,才是让政策真正落地生根的土壤。

夕阳西下,会议室的灯光亮起,小张合上笔记本,心中有了答案:注销航运公司的社保处理,从来不是一赔了之的简单问题,它需要法律的刚性约束,也需要企业的责任担当,更需要政策的兜底保障与个体的主动维权。唯有如此,才能让每一个在风浪中前行的船员,在告别旧岗位时,依然能感受到来自岸上的温暖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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