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速递】政策新规下的清算必修课,沪上企业扎堆处理未结法律事务 <
2024年开春,上海外滩金融区的写字楼里,多家企业的法务办公室正上演着最后冲刺。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市注销企业数量同比增长18%,其中中小企业占比超七成。伴随注销潮而来的,是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未结的法律咨询合同、悬而未决的法律服务,正成为企业注销路上的拦路虎。
最近每周至少有3家企业来咨询,都是公司注销时发现还有法律咨询合同没结清。上海某律所企业服务部负责人王律师告诉记者,有的合同签了三年,只履行了一年;有的付了定金,服务没开始就要注销;还有的律所手里攥着公司的核心证据没归还……这些‘尾巴’不处理好,连注销登记都通不过。
事实上,2023年底上海市司法局联合多部门发布的《关于规范企业注销程序中未结法律服务合同处置的指导意见》已明确要求:企业注销前,必须对未结法律咨询合同进行三清(清责任、清档案、清款项),未完成清算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不予受理注销申请。这意味着,处理未结法律咨询合同,已从选择题变成必答题。
【我的踩坑记】从手忙脚乱到从容应对,我是怎么搞定这些甩不掉的尾巴的?
说起来,去年我们公司注销时,我也曾在这件事上栽过跟头。当时我是某科技公司的法务专员,老板突然决定解散公司,让我全权负责注销流程。我以为就是走流程、交材料,直到审计部门翻出一份陈年旧账——2021年和某律所签订的《常年法律咨询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三年,年费50万,但合同2024年才到期。我们只付了2021和2022年的,2023年的还没结,更麻烦的是,律所刚帮我们处理完一个劳动仲裁案,手头还有我们公司的部分技术专利证据原件没归还。
这可怎么办?公司都要注销了,还付这50万?老板当时就急了。我也懵了,翻出合同一看,里面只写了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需支付30%违约金,但没约定公司注销时怎么处理。我赶紧联系律所,对方律师直接甩来一句话:合同没到期,你们公司注销属于违约,要么付清剩余两年费用100万,要么我们先起诉你们,再移交证据。
那段时间,我天天泡在图书馆查资料,跑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咨询,感觉自己像个救火队员。后来才发现,这事儿根本没想象中复杂,关键是要分步走。
第一步:别急着撕破脸,先搞清楚合同到底结到哪儿了。 我把律所的服务清单拉出来,逐条核对:2021年服务了合同约定的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审查,2022年多了劳动仲裁代理,2023年只做了两次咨询。原来,律所的服务是按需提供,并非全年无休。
第二步:跟对方摊牌,但态度要软,立场要硬。 我约了律所负责人见面,没吵也没闹,先摆事实:根据《民法典》第533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现在是我们公司要注销,不是不想履行,是客观上不能履行了。然后提出解决方案:已履行的部分,我们按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未履行的部分,我们解除合同,你们按比例退还定金。
第三步:所有沟通留痕,别让口头承诺变成空头支票。 我们和律所前后开了3次会,每次会议纪要都让双方签字确认,微信聊天记录全部备份。最后达成协议:支付30万服务费(覆盖已履行的劳动仲裁代理和部分咨询),律所3日内归还所有证据原件,双方签署《合同解除协议》。拿到协议那天,我长舒一口气——这颗定时总算拆了。
【专家说】未结合同处理不当,企业可能面临双重损失
很多企业注销时对未结法律咨询合同不上心,最后往往‘因小失大’。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李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一方面,企业可能需要支付高额违约金或剩余服务费;如果律所扣留证据、档案,企业还可能面临后续诉讼或行政处罚。
据上海市工商联合会2023年发布的《中小企业注销法律风险报告》显示,约32%的中小企业在注销过程中存在未结法律服务合同纠纷,其中65%因合同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20%因证据移交问题导致企业无法完成工商注销。
最典型的就是‘包年服务合同’。李明解释,很多企业为了省事,和律所签‘一年50万,全年无限次咨询’的合同,但没约定‘服务范围’‘响应时间’‘公司注销时的处理方式’。结果公司注销时,律所说‘你这一年咨询过10次,按次收费才1万’,企业说‘我付的是年费,你没服务完就该退钱’,双方各执一词,最后只能打官司。
【你问我答】关于未结法律咨询合同,这些坑千万别踩!
Q:公司注销了,未履行的法律咨询合同是不是就自动作废了?
A:想啥呢!合同可不会因为公司注销就自动消失。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注销前必须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的职责之一就是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业务。未结法律咨询合同属于未了结业务,必须由清算组与对方协商处理,要么继续履行,要么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Q:对方律所要求支付全部合同费用,合理吗?
A:不一定!关键看合同履行到哪一步。如果律所只提供了少量服务,比如你签了全年法律顾问,结果只帮你审了2份合同,那你可以主张按实际工作量扣减费用。如果合同里写了无论是否实际提供服务,企业均需支付全部费用,这种霸王条款本身可能无效,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主张调整。
Q:律所手里有公司的证据原件,不归还怎么办?
A:这招叫留置,但不是所有情况下都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债务人不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但法律咨询中,律所保管证据是基于合同约定,如果你已经支付了对应服务费,或者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律所再留置证据就属于非法占有,你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返还,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反思与展望】注销不是终点,而是责任闭环的开始
处理完我们公司的注销事宜后,我常常在想:为什么那么多企业会在未结合同上栽跟头?或许是因为大家总觉得注销就是结束,却忘了商业社会的每一笔交易,都是一次承诺的延续。
现在的我,已经离开了原来的公司,成了一名独立法律顾问。每次帮企业做注销方案,我都会把未结法律咨询合同处理放在第一步。我会告诉他们:注销不是甩包袱,而是把该了结的都了结。就像搬家前要把旧书整理好、垃圾扔掉,公司注销前,也要把未结的合同变成已完成的句号。
未来,随着上海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或许会有更便捷的机制来处理这类问题——比如建立法律服务合同备案平台,让企业的合同状态透明化;或者推出小额合同快速处理通道,避免企业因小纠纷耽误注销。但无论如何,对企业而言,提前规划、明确约定、保留证据,永远是最有效的护身符。
毕竟,商业世界的规则,从来都是有始有终,方得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