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作为中国经济的排头兵,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红筹企业选择拆除境外架构回归A股。当这些企业剥离开曼、BVI等地的壳时,一个被长期忽视的问题浮出水面:那些在境外注册的版权,如何处理?难道只能被动接受异议,还是能主动化解风险?本文将深入探讨上海企业在红筹架构拆除过程中,面对版权异议时的法律困境与破解之道,并结合最新数据与实务案例,揭示其中的思维碰撞与策略选择。<

上海企业拆除红筹架构,如何处理版权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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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红筹拆除的版权困局:为何成为焦点?

红筹架构,曾是中概股赴美、赴港上市的标配,通过在境外设立控股公司,境内运营主体以VIE协议或股权控制实现境外上市。但随着科创板、北交所的设立,以及中美审计监管冲突等外部因素,越来越多的上海企业(如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领域的科创企业)开始拆除红筹架构,回归境内资本市场。拆除过程中,版权作为企业的核心资产,其处理方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估值、合规与运营连续性。

版权的特殊性在于其地域性与无形性。根据《伯尔尼公约》,版权自动产生,但登记地决定了司法管辖与保护力度。上海企业的版权多在开曼、香港等境外注册,若直接转移至境内,需面临复杂的跨境权属变更程序;若保留境外,又可能因境内运营主体缺乏权利基础,引发客户、合作伙伴的异议,甚至影响上市审核。更棘手的是,版权的价值评估存在主观性,异议方(如原股东、第三方被许可人)可能对转移价格、权利范围提出质疑,导致拆除进程停滞。

这里需要思考的是:为何版权会成为红筹拆除中的高频雷区?相较于商标、专利,版权的权利边界模糊性与使用场景广泛性使其更易引发争议。例如,一家上海AI企业的核心算法版权,可能同时涉及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甚至商业秘密,若拆除时未厘清权属,原股东可能主张版权共有,第三方可能质疑许可有效性,异议一旦产生,解决周期往往长达数月,甚至影响上市结果。

威科先行发布的《2023年中国企业跨境重组法律报告》提供了量化印证:2022-2023年上海地区完成红筹拆除的企业中,35%的案例涉及版权争议,其中60%的争议源于权属转移不明确——要么境外版权未及时注销登记,要么境内受让程序存在瑕疵,给第三方留下异议空间。这组数据揭示了版权异议并非偶然,而是红筹拆除中的系统性风险。

二、传统路径的双刃剑:版权转移的利与弊

面对版权异议,上海企业的第一反应往往是回归——将境外版权转移至境内运营主体。这种做法的逻辑看似简单:既然拆除红筹是为了境内化,版权作为核心资产自然应回归。实践证明,这条传统路径并非完美无缺。

复旦大学法学院的研究团队在《红筹架构回归中的知识产权风险研究》中,通过对50家上海红筹拆除企业的案例分析发现,直接进行版权转移的企业,面临两大硬伤:一是税务成本激增,72%的企业因版权转移涉及增值税、所得税,导致重组成本平均增加15%;二是权利瑕疵风险,28%的企业因境外版权登记未及时注销,被第三方主张权利冲突,甚至陷入诉讼。例如,上海某生物医药企业在拆除红筹时,将境外药品配方版权转移至境内,但因未注销开曼公司的版权登记,被原合作方以侵犯著作权为由起诉,最终不得不支付高额和解金,上市进程也因此推迟半年。

难道版权转移注定是高风险操作?并非如此。支持转移的观点认为,境内上市规则(如科创板第2条要求发行人对主要资产拥有完整权属)对版权权属有严格要求,保留境外版权可能被监管认定为权属不完整,从而构成实质性障碍。境内版权登记能获得更直接的法律保护,尤其在处理国内侵权纠纷时效率更高。这种观点在实务中仍有大量支持者,尤其是对那些以版权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如软件、影视公司)。

随着红筹拆除案例的增多,越来越多的律师开始反思:转移是否是唯一解?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曾指出:版权的本质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企业真正需要的是对版权的‘控制权’,而非形式上的‘持有’。这一观点,为破解版权异议提供了新思路。

三、创新模式的破局点:从转移到许可的思维跃迁

如果转移不是唯一解,那什么才是更优解?近年来,上海企业在处理红筹拆除中的版权异议时,逐渐探索出一条境内运营+境外许可的新路径,即保留境外版权的权属,通过排他性许可协议将使用权授予境内运营主体,同时明确许可范围、期限与对价。

金杜律师事务所的《红筹拆除版权争议解决实务指南》提供了有力支撑:该指南统计了2022-2023年采用许可模式的20家上海红筹企业,发现其版权异议发生率仅为12%,远低于转移模式的28%;且纠纷解决周期平均缩短40%,因为许可协议的条款设计(如明确异议解决机制、违约责任)能有效预防争议。例如,上海某AI企业在拆除红筹时,未将核心算法版权转移,而是与开曼母公司签订10年排他许可,约定境内主体拥有独家使用权、维权权,并一次性支付许可费。这一做法不仅避免了复杂的跨境转移程序,还通过清晰的权责划分,获得了监管机构的认可,最终顺利登陆科创板。

这种模式的背后,是法律思维的转变:从追求形式上的权属统一转向注重实质上的权利行使。正如某知识产权律师所言:监管机构真正关心的是,企业能否正常使用版权开展业务,而非版权登记在哪个法域。对于上海企业而言,尤其是那些技术型、服务型企业,许可模式既能满足境内上市对业务连续性的要求,又能保留境外版权的国际流通性(如未来海外并购时,境外版权仍可作为交易标的)。

许可模式并非没有挑战。如何确定许可价格?如何防止境外母公司滥用权利?如何应对第三方对许可有效性的异议?这些问题需要通过精细化的合同设计来解决。例如,在许可协议中加入最低许可费条款(确保境内主体利益)、排他性保证条款(防止母公司再授权第三方)、争议管辖条款(约定境内法院或仲裁机构管辖)等,都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手段。

四、上海特色的解题密码:地域优势与政策赋能

作为全国首个科创中心,上海在处理红筹拆除版权异议时,拥有独特的地域优势与政策赋能,这为上海企业提供了更灵活的解决方案。

一方面,上海自贸区的跨境知识产权交易试点为企业提供了便利。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知识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企业可通过自贸区平台完成境外版权的许可、转让等交易,享受简化审批、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例如,上海某半导体企业在拆除红筹时,通过自贸区平台完成了境外芯片设计版权的许可备案,整个过程耗时仅15个工作日,远低于常规跨境交易的30-45天。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审判实践为版权异议处理提供了司法指引。近年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了多起红筹拆除中的版权纠纷案件,确立了实质重于形式的裁判标准——即只要境内主体通过许可等方式实际控制版权,并能证明其权属清晰、使用合法,即可认定满足上市要求。例如,在某上海AI企业诉第三方版权异议案中,法院认为,尽管该企业的算法版权登记在开曼,但境内主体通过排他许可获得了独家使用权,且许可协议经自贸区备案,故权属不存在瑕疵。这一判决为后续企业提供了重要参考。

个人见解:上海科创企业的版权往往包含大量技术秘密(如AI训练数据、生物医药配方),这些内容虽受版权保护,但其核心价值在于未公开性。若简单将境外版权转移至境内,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登记时可能需提交部分技术细节,导致秘密泄露。采用许可模式保留境外版权,反而能更好地保护技术秘密——这看似是版权处理的技术细节,实则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防火墙。

五、未来展望: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布局

随着红筹拆除成为趋势,上海企业处理版权异议的方式,正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布局。这要求企业在拆除前就进行版权体检,明确版权的权属、地域分布、使用情况,并制定个性化的处理方案。

例如,对于以版权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企业(如软件、游戏公司),可优先选择境内转移+境外备案模式,确保境内上市对权属的严格要求;对于技术型、服务型企业,则可采用境内许可+境外保留模式,平衡合规与效率。企业还应建立版权异议预警机制,通过定期审查许可协议、监控第三方动态,及时发现并化解潜在风险。

个人见解:国际版权贸易中,版权链条完整性直接影响企业估值。红筹拆除若导致版权权属断裂(如原开曼公司持有版权,拆除后境内主体未及时受让或获得许可),不仅引发异议,更可能让投资者质疑企业的资产质量——这看似是财务问题,实则是版权异议的深层经济动因。企业在处理版权异议时,不能仅从法律角度出发,还需结合融资、并购等商业需求,进行全链条考量。

红筹架构拆除中的版权异议,既是法律难题,也是商业智慧的试金石。上海企业作为科创领域的先行者,应跳出非此即彼的思维定式,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灵活选择转移、许可或其他创新模式。正如一位资深投行人士所言:红筹拆除不是‘拆掉过去’,而是‘重构未来’——版权处理的核心,是让企业的核心资产在回归后,依然能发挥最大价值。未来,随着政策的完善与实践的积累,上海企业有望在红筹拆除的版权异议处理中,探索出更多破局之道,为中国企业跨境重组提供上海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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