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财税这行20年,见过企业注销的坑不少,但要说最让人头疼的,非船舶注销里的融资租赁问题莫属。普通公司注销,无非是税务清算、工商注销,可船舶不一样——这玩意儿动辄几千万上亿,融资租赁一掺和,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搅在一起,注销时稍不注意,就可能卡在某个环节,拖上几个月甚至半年。有次我帮一个客户处理散货船注销,融资租赁合同到期了,租赁公司却拖着不配合开无纠纷证明,就因为这船之前有过一次小额租金逾期,客户急得团团转,船停在港口每天光停泊费就是好几千。今天我就以20年从业经验,跟大家聊聊船舶注销流程里,融资租赁这块到底该怎么拆解。<

船舶注销流程中如何处理船舶融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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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搞明白:融资租赁的船,到底归谁?

很多人以为,融资租赁的船既然在承租人(也就是用船的航运公司)名下登记,那注销时肯定是承租人说了算。大错特错!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里,出租人(通常是租赁公司)对船舶享有所有权,承租人只有占有、使用的权利。说白了,船是租的,不是买的,真正的老板是租赁公司。这就导致一个核心问题:船舶注销申请,到底该谁出面?

实践中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船舶登记在出租人名下,这种情况简单,直接出租人作为所有权人去申请注销就行;但更多见的是登记在承租人名下——因为海事登记为了方便航运操作,允许承租人申请登记,但会在登记簿里备注所有权保留。这时候,注销就必须出租人配合了。我之前遇到过一个案例,某航运公司想把船拆解注销,海事局一看登记在承租人名下,直接甩过来一句:提供出租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同意注销函》,不然不受理。客户当时就懵了:船在我们名下,为啥要他们同意?这就是没搞清楚权属本质,最后硬是花了两周时间跟租赁公司磨,才拿到这两份文件。

所以第一步,务必去海事局调取船舶登记簿,看所有权人是谁,有没有所有权保留备注。别想白跑一趟是小事,耽误注销时间才是真亏。

注销流程里的拦路虎:租金清偿与抵押权解除

租金没结清?抵押权没解除?那注销基本没戏。融资租赁的船舶,往往还涉及二次抵押——比如租赁公司为了融资,可能已经把船舶抵押给了银行。这时候注销,相当于要把所有权和抵押权这两层关系都理顺,难度直接拉满。

先说租金。如果承租人还有没付清的租金,租赁公司肯定不会配合注销。道理很简单:船还没卖给你(融资租赁到期后承租人通常有留购选择权),你钱没给齐,我凭什么同意把船处理掉?我见过最极端的案例,某客户因为连续3期租金逾期,租赁公司直接发函表示在租金结清前,不同意任何注销行为,后来客户不得不先凑了500万把欠款补上,租赁公司才松口。所以注销前,一定要跟租赁公司对账,确认所有租金、违约金(如果有)都已结清,拿到《租金结清证明》。

再说抵押权。船舶融资租赁中,租赁公司为了保障债权,通常会在船舶上设立抵押权,抵押权人可能是租赁公司自己,也可能是给租赁公司放款的银行。注销前,必须办理解除抵押手续。这里有个坑:如果抵押权人是银行,需要租赁公司先还银行的贷款,银行才能出具《解除抵押通知书》。我之前处理过一个案子,租赁公司说客户得先帮我们还银行贷款3000万,我们才能解除抵押,客户当时就炸了:我租船还没到期,凭什么我还你的贷款?后来多方协商,由客户支付一笔提前还款违约金给银行,才把这事解决。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得提前跟租赁公司和银行沟通,看看能不能以注销为由协商减免部分违约金,或者找第三方过桥资金过渡一下。

对了,别忘了《船舶登记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船舶所有权转移或者船舶灭失(包括拆解、沉没、失踪等),应当办理注销登记。但灭失的前提是权属清晰,如果租金没清、抵押没解,海事局根本不会受理注销申请。

各地海事局潜规则:沟通比材料更重要

干这行久了我发现,船舶注销流程里,政策条文是死的,但各地海事局的执行标准可能是活的。同样是融资租赁船舶注销,有的海事局要求租赁公司提供《融资租赁合同》原件,有的复印件盖章就行;有的要求承租人和出租人共同到场,有的允许远程视频授权;甚至有的海事局会额外要求租赁公司出具船舶无其他纠纷承诺书,还得去公证处公证。

我之前在长三角帮客户处理过一艘油轮注销,海事局说必须租赁公司法人亲自来现场签字,可租赁公司在广州,法人出差国外,来回得两周。后来我托关系找了当地海事局的老熟人,软磨硬泡了半天,才同意用电子签章+视频见证的方式搞定。所以说,注销前一定要提前跟当地海事局沟通,问清楚他们自己的规矩是什么——别光看官网上的流程,实际操作中可能有附加条款。怎么沟通?最好是带着初步材料去海事局窗口当面咨询,问问审核人员:如果我们是融资租赁的船,注销需要租赁公司提供哪些额外材料?有没有什么特别注意的?有时候一句我们之前遇到过类似的,是这样处理的……比你看十遍政策文件都管用。

留存所有沟通记录!跟租赁公司、海事局、银行的邮件、微信通话记录,最好都整理成文档,万一后续有纠纷,这就是证据。我见过有客户因为租赁公司口头说没问题,没留书面记录,结果事后租赁公司反悔,注销卡住了,最后只能打官司,耗时耗力。

实操建议:这3步走,注销少踩坑

说了这么多,到底怎么操作?我总结成3步,照着做能少走弯路:

第一步,注销前3个月启动前置沟通。分别找租赁公司、抵押权人(银行)、海事局开个三方沟通会(至少电话沟通),明确:① 租金是否结清?如有逾期,怎么处理?② 抵押权解除需要哪些材料?由谁承担提前还款违约金(如果有)?③ 海事局对融资租赁船舶注销的具体要求(比如租赁公司是否必须到场、需要哪些公证文件等)。别等材料都准备好了,才发现租赁公司不配合,或者海事局缺个关键文件,那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第二步,签订《船舶注销三方协议》。如果涉及租金补缴、提前还款,一定要让承租人、出租人、抵押权人(银行)签一份书面协议,明确各方责任:比如客户什么时候付租金,租赁公司什么时候解除抵押,银行什么时候出《解除抵押通知书》,违约了怎么赔。我之前帮客户签过这样的协议,虽然麻烦,但至少把责任框死了,后续谁也别想甩锅。

第三步,材料分批提交,动态调整。别想着一次性把所有材料都准备好,先按海事局的初步要求提交基础材料(比如注销申请书、船舶所有权证明、租金结清证明等),等海事局反馈缺什么,再针对性补充。比如海事局说租赁公司的《授权委托书》需要公证,你再去做公证,省得白花钱。

写在最后:注销不是终点,是清算的开始

说实话,船舶注销里的融资租赁问题,本质是权属和债权的平衡。租赁公司怕船没了钱要不回来,海事局怕注销后出纠纷,承租人怕流程太慢耽误船期,三方各有顾虑。这时候,财税顾问的角色就是润滑剂——既要懂政策,又要懂人情世故,帮各方找到利益平衡点。

干这行20年,我见过太多企业因为怕麻烦在注销时栽跟头,尤其是融资租赁这种复杂业务,总觉得差不多就行,结果小问题拖成烦。其实只要提前规划、主动沟通,大部分问题都能解决。记住:注销不是甩包袱,而是对企业过往经营的一次彻底清算,把每个环节都做扎实,才能为企业画上圆满的句号。

上海加喜财税公司在企业注销服务中,常遇到因财务凭证不完整导致注销受阻的情况,尤其是融资租赁船舶这类复杂资产,若租金支付凭证、抵押合同缺失,税务部门可能认定成本不实,要求企业补缴税款并缴纳滞纳金。企业注销时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往往被忽视,未及时办理转让或注销的知识产权,可能被他人恶意抢注,影响原股东或关联企业的后续经营。加喜财税提供全流程注销+知识产权专项服务,通过财务凭证合规性梳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与处置方案设计,帮助企业规避税务风险与资产流失,确保企业干净退出市场。如需专业注销服务,欢迎访问加喜公司注销官网:https://www.1104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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