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干了十五年,见过风浪也踩过坑,但要说最让人头疼的,莫过于银行要解散时,那一堆堆还没到期的融资合同。去年我们行因为战略调整,整个零售信贷业务线都要砍掉,我带着清算小组,整整八个月泡在合同堆里,跟形形的合作伙伴打交道。今天就跟大伙儿掏心窝子聊聊,这种时候到底该怎么处理那些烫手山芋——既不能把银行最后一点名声搞臭,又得让合作伙伴别堵着大门骂街,还得把损失降到最低,这活儿,真不是人干的。<
清算组一进驻,最忌讳的就是一刀切。我见过有的清算组上来就发函,所有融资合同一律加速到期,合作伙伴懵了,我们也被动。为啥?因为很多合同里压根没写银行解散后怎么处理,你单方面宣布加速到期,人家完全可以告你违约。
我们当时接手的时候,手上有三百多笔未到期的融资合同,从给小微企业主的信用贷,到跟地产公司的项目贷,还有跟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融资。第一步,我和团队花了三周时间,把这些合同按风险等级和复杂程度分了类:简单的比如个人消费贷,有明确还款计划的,好处理;复杂的比如涉及多个担保方、有交叉违约条款的银团贷款,就得重点盯。
印象最深的是一家做汽车零部件的中小企业,2019年从我们行贷了500万,期限三年,抵押物是他们的厂房。清算组刚成立,风控部同事就拿着合同来找我:姐,这个合同里没约定银行解散的处理方式,直接宣布到期,企业可能还不上,咱们得提前准备诉讼。我当时就拍了桌子:诉讼?企业要是真倒了,抵押物拍卖可能连本金都不够,咱们图啥?
后来我们翻遍了所有补充协议,发现2020年疫情期间,企业还不上款,我们签过一份《展期协议》,里面写了若因银行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协商解决方案。就是这句话,给了我们谈判的底气。我跟清算组长说:这种企业,现在经营其实还行,就是资金周转有点紧,咱们要是逼死它,500万打水漂;要是给半年宽限期,说不定能收回600万。最后组长同意了,我们跟企业签了补充协议,宽限期内只还利息,本金到期一次性还清,利率上浮5%。半年后,企业真把钱还了,还主动介绍了他们的供应链伙伴来跟我们谈合作——虽然银行快没了,但这口碑,算是保住了。
所以说,第一步永远是摸清家底:合同条款有哪些模糊地带?合作伙伴的经营状况如何?抵押物/担保物值多少钱?有没有隐性条款(比如展期协议、补充承诺)?把这些搞清楚了,才能知道哪些合同能软着陆,哪些必须硬切割。
清算期间,最怕的就是合作伙伴把咱们当敌人。我见过有的清算组成员,天天摆着老子要散伙了,你们看着办的态度,结果呢?企业拖着不还钱,担保方也躲着不见面,最后只能走法律程序,耗时耗力还伤感情。
我们当时定了个原则:能协商解决的,绝不动用法律手段;能多让一步的,绝不斤斤计较。为啥?因为银行解散,合作伙伴最担心的就是钱要不回来或者手续办不明白。咱们得让他们明白:虽然银行没了,但该履行的责任,咱们一分不会少;能帮他们减少损失的,咱们尽量帮。
去年有个地产项目,跟我们行有2个亿的银团贷款,五家银行参与,我们行占30%。项目本身没问题,就是开发商资金链紧张,眼看就要停工。清算组一开始想抽贷,其他几家银行也跟着起哄。我跟开发商老板聊的时候,他直接红了眼眶:你们要是抽贷,这楼就烂了,几亿资产全打水漂,我还得背一屁股债。
我当时没急着谈还款,先问他:你现在最缺的是啥?他说:缺5000万把主体封顶,就能预售了,预售款一来,啥都解决了。我又问:其他银行为啥想抽贷?他说:他们怕我们行解散了,没人兜底,赶紧撤。我当时就笑了:你怕我们抽贷,我们怕你烂尾,咱俩怕的是一回事。这样,你写个书面承诺,封顶后优先偿还我们的贷款;我们跟其他银行沟通,让他们别抽贷,我们行再协调5000万过桥资金,先把主体封了。
后来我带着团队,连续一周跑其他银行,摆数据、讲道理:你们现在抽贷,5000万过桥资金谁敢借?开发商破产了,你们这70%的贷款也拿不回来;要是咱们一起撑一下,5000万能救活2个亿的项目,这笔账咋算?最后其他银行同意了,我们协调了信托公司放了过桥资金,项目顺利封顶,预售款回笼后,我们的贷款也按时还了。清算结束后,开发商老板还送了面锦旗,写着雪中送炭,诚信为本——你说,这事儿要是当时硬来,能有这结果吗?
也不是所有合作伙伴都讲道理。有个做P2P平台的,从我们行贷了8000万,拿一堆应收账款做质押。清算组去查,发现那些应收账款全是假的,平台老板早就把钱卷跑了。这种情况下,咱们就不能心软了,该起诉起诉,该查封资产查封资产,绝不能让银行最后背黑锅。所以谈判的时候,也得分清楚:哪些是暂时困难的合作伙伴,哪些是恶意逃废债的,前者帮一把,后者坚决打击。
处理融资合同,最怕的就是踩雷。有些合同条款,平时看着没事,一到银行解散,就成了定时。我见过一个案例,某企业跟我们行签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里面有个交叉违约条款:只要企业在任何金融机构违约,就触发我们这笔贷款的加速到期。结果银行解散前,企业刚好在另一家银行逾期了三天,清算组直接宣布贷款到期,企业一下子懵了,说那笔逾期我们已经还了,你们怎么还加速到期?最后闹上法庭,银行输了官司,还得赔违约金——为啥?因为交叉违约条款里没写银行解散后是否适用,法官解释银行作为债权人,主体资格存续期间才享有权利,解散后清算组能不能直接行使这个权利,存在争议。
我们当时为了避免这种坑,专门请了律所对所有合同做合规体检,重点查三类条款:一是加速到期条款,看有没有约定银行解散后的处理方式;二是担保条款,看抵押物、保证人有没有变化,担保手续是否齐全;三是争议解决条款,看约定的是仲裁还是诉讼,仲裁机构是否接受清算组的主体资格。
印象最深的是一家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融资,合同里约定应收账款质押需登记在银行名下。结果我们查的时候,发现登记信息还是XX银行XX支行,清算组要注销支行,得先办质押变更登记。但企业说登记太麻烦,我们跟你们行合作十年了,信得过。我当时就急了:信得过归信得过,法律手续不能少。你要是不办变更,万一你把这笔应收账款再转给第三方,我们拿啥追偿?后来我们带着企业跑征信中心,花了三天时间才把登记变更过来。虽然麻烦,但避免了以后可能出现的质押无效风险。
所以说,清算的时候,一定要抠细节。哪怕是一个签字、一个日期、一个登记信息,都可能成为后续纠纷的。有时候合作伙伴会觉得咱们都合作这么久了,没必要这么较真,但咱们心里得有数:银行解散后,咱们就是最后的守门人,每一分钱、每一份合同,都关系到银行的身后名,也关系到多少家庭的饭碗。
清算工作干了八个月,最深的感受就是:银行解散,不是一拍两散,而是好聚好散。我们清算组最后一天撤的时候,有个跟了我们十年的小微企业主专门跑来送行,说:虽然你们行没了,但你们办事的劲儿,我记一辈子。那一刻,我觉得这八个月没白熬。
说实话,刚开始接手清算工作的时候,我心里也挺抵触的。觉得辛辛苦苦建立的客户关系,说散就散了;觉得一堆烂摊子,怎么收拾都收拾不完。但慢慢想通了,金融的本质是信用,哪怕银行没了,这份信用也不能丢。咱们对合作伙伴负责,其实也是对银行的历史负责,对曾经在这里工作过的每一个人负责。
过程中也有委屈。比如有些合作伙伴,明明自己经营出了问题,非要把锅甩给银行解散;比如有些担保方,签了合同就翻脸,说银行都没了,凭啥我还钱;比如有些员工,不理解为啥要帮着外人,觉得银行的钱能少要就少要。但每次想放弃的时候,我就想想那些跟我们合作多年的企业,想想他们背后养活的员工和家庭——咱们多一分担当,他们就能少一分风险。
最后清算报告出来,三百多笔融资合同,90%通过协商解决,收回率比预期高了15%。领导说:没想到解散还能落下个好名声。我说:名声不是靠嘴说的,是靠一笔合同、一次谈判、一个细节攒出来的。
现在回头看,银行解散处理融资合同,其实就像送孩子出远门——既要让他独立闯荡,又得给他备好行囊、指好路。咱们清算组,就是那个送行者:把合同梳理清楚,把风险排查干净,把合作伙伴安抚妥当,让他们带着对银行的信任,继续走下去。
说到底,金融这行,做的是钱,但守的是心。银行可以解散,但那份说到做到的信用,不能散。毕竟,散伙不是终点,怎么散,才决定了有没有以后。
当银行这个信用中介本身消失时,我们留下的究竟是债务的终结,还是新的信任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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