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港招商这行待了十几年,见过太多企业从注册时的意气风发到注销时的无奈收场。要说注销过程中最容易踩的坑,股东借款未还绝对能排进前三。我经常跟企业老板开玩笑:你们注册公司时想着怎么拿政策、怎么搞业务,注销时却总盯着‘怎么少交点税’,结果往往是‘省了小钱,赔了大钱’。今天就想以老招商人的身份,聊聊上海公司注销时,股东借款没还清背后藏着哪些税务风险——这可不是简单一句借款就能糊弄过去的。<

上海公司注销,股东借款未还,税务筹划有哪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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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个我去年碰到的案例。临港新片区有家做智能装备的科技公司,老板姓张,技术出身,对税务一知半解。公司经营不善要注销,账面上挂着股东张某的200万其他应收款,说是几年前借的用于公司采购。张老板觉得:这钱本来就是我的,公司注销了,借款自然就没了,税务局还能管我怎么用?结果呢?税务清算时,稽查人员直接调取了这几年的银行流水,发现这200万到账后,很快转到了张某的个人房贷账户,而且后面几年没有任何还款记录。税务局当场定性:这笔借款既未归还,也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视同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要按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个税——40万税款+滞纳金,直接让张老板多掏了60多万。他当时就懵了:我借自己的钱怎么还要交税?我跟他说:老张啊,税务局不看借条,看资金流向。你这笔钱进了个人房贷,跟公司经营半毛钱关系没有,可不就是分红嘛!

临港招商视角下的常见误区:拆东墙补西墙的陷阱

很多企业主对股东借款的认知,还停留在这是我的钱,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的阶段。尤其在临港,这两年政策好,不少企业拿到产业扶持资金后,股东会通过借款形式把钱转走,美其名曰暂时周转。但到了注销关头,问题就全暴露了。

我见过更离谱的。有家生物医药公司在临港注册,股东李某和王某,为了规避个税,直接让公司把钱转到他们控制的另一家空壳公司,再从空壳公司取现。注销时,账面上其他应收款挂着500万,他们以为左手倒右手天衣无缝。结果税务稽查不仅查了银行流水,还顺藤摸瓜查了空壳公司的对公账户和法人个人账户,发现最终资金都进了两位股东的私人理财账户。这下好了,不仅500万要视同分红缴税,还被认定为偷逃税款,罚款加滞纳金一共追缴了200多万。两位老板坐在办公室里直拍大腿:我们明明是为了省税,怎么反而倒贴了这么多?

说实话,我特别理解这种心态。临港的企业很多是初创型,股东既是老板也是员工,资金混用太常见了。但税务上可不吃这套——税务局认的是公私分明。你股东借款,得有借条、有还款计划、有真实的资金流转痕迹,最好还能证明这笔钱确实用在了公司经营上(比如采购设备、支付货款)。如果注销时账面上还有大额其他应收款,又说不清楚钱去哪儿了,那基本就是送分题给税务局:视同分红,20%个税跑不了。

两个真实案例:从合理筹划到税务稽查的滑铁卢

案例一:制造业企业的抽逃出资翻车记

临港某精密零部件制造企业,股东赵某,2020年注册时认缴注册资本1000万,实缴了200万,剩下的800万一直挂着其他应收款。赵某的解释是:钱借给公司周转了,等公司盈利了再还。这几年公司时好时坏,2023年决定注销。税务清算时,税务局发现这800万借款不仅没有还款记录,连利息都没有,而且公司账上根本没有足够的利润来支撑这笔借款。更关键的是,赵某个人名下有一套豪宅,是2021年全款购买的,资金来源正好是这家公司的对公账户转账。这下好了,税务局直接定性为抽逃出资,不仅要追缴800万对应的25%企业所得税(200万),还因为逃避缴纳税款处以0.5倍罚款(100万),滞纳金按日万分之五算,三个月又多了十几万。赵某后来跟我聊天,苦笑着说:我以为注册资本没缴完就是‘借款’,没想到税务局说这是‘抽逃’,早知道当初就实缴了,或者干脆把注册资本降到200万。

案例二:服务型企业的虚假还款被识破

还有家做跨境电商的临港企业,股东陈某和刘某,注销前账面上有300万股东借款。他们为了平账,找了朋友的公司走了一笔还款流水,从公司账户转到朋友公司,再从朋友公司转到股东个人账户,假装借款已还。结果税务稽查时,税务局不仅核对了银行流水,还查了朋友公司的账目和税务申报,发现这家朋友公司根本没有对应的业务收入,这笔还款纯属虚构。这下不仅是视同分红的问题,还涉嫌虚开发票和偷逃税款,最终不仅补了60万个税,还被移送了公安机关。陈某后来托人找我,说当时就是想省点事,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

说实话,这些案例在临港招商过程中并不少见。我有时候会想,为什么这么多企业主宁愿冒险走偏门,也不愿提前规范?是觉得税务局查不到我?还是注销时补税就行?大错特错!现在的税务系统,金税四期一上线,企业所有的银行流水、发票、合同都在监控范围内,你想拆东墙补西墙,系统早就预警了。更何况,注销税务清算时,税务局会重点核查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这些往来科目,股东借款更是重中之重——这可是实打实的税务敏感点。

给临港创业者的避坑指南:注销前必做的三件事

说了这么多风险,到底怎么避坑?结合我十几年的临港招商经验,给各位老板提三个实在的建议:

第一,提前清理股东借款,别等注销了算总账。如果股东确实有借款,最好在注销前一年内还清,并且保留好还款凭证(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如果实在没钱还,那就得视同分红缴税——20%个税虽然心疼,但总比被认定为偷逃税款罚款+滞纳金强。我见过有老板注销前临时借钱还股东借款,虽然花了点利息,但省下的税款和罚款,利息钱根本不值一提。

第二,规范资金往来,别让公私不分留下把柄。股东借款一定要有正式的借条,明确借款金额、用途、利息、还款期限,最好通过银行转账(备注借款),避免现金交易。如果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比如采购设备、支付房租,记得保留好对应的合同、发票、付款凭证——这些都是证明借款真实用途的关键。千万别学某些老板,公司钱随便往个人卡里转,还美其名曰备用金,税务上这叫视同分红,想辩都辩解不了。

第三,找个专业税务师,别自己瞎琢磨。很多企业主觉得自己懂点税,或者找代理记账公司随便走个流程,结果踩了坑才后悔。尤其是临港新片区有些特殊税收政策,比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这些政策如果在注销前没用好,不仅影响经营,还会影响税务清算。我建议企业主,尤其是涉及大额股东借款的,一定要找专业的税务师做注销税务筹划,提前把风险点排查清楚,该补的税补上,该规范的手续完善,别等税务局找上门了才着急。

最后想问各位老板一个问题:当企业走到注销这一步,我们是否应该回头看看,那些曾经的小聪明——股东借款不还、公私账户混用、虚假流水操作——是否真的值得用更大的代价去偿还?毕竟,在税务合规这条路上,省下的每一分小钱,可能都需要用十倍、百倍的大钱来偿还。临港的创业环境越来越好,政策红利也多,但前提是——你得合规经营,走得稳,才能走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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