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盯着桌上那座文件山时,窗外的陆家嘴正亮起霓虹,像一锅煮沸的珍珠,好看却烫手。她是上海快易达公司的HR,此刻正被公司注销的流程折磨得灵魂出窍——工商税务清算、员工安置、资产处置……每一项都像踩在刀尖上。而最让她头皮发麻的,是压在文件最底层的那份档案:员工张伟,病假已持续187天,社保下月就该停缴,可公司注销清算组催着名单,这钉子户怎么处理?<
一、那个消失的病假员工,成了注销路上的拦路虎
李姐,清算组要今天下午5点前提交所有员工的社保停缴清单,张伟那边……行政小周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带着小心翼翼的试探。
李梅揉了揉太阳穴,张伟的事像根鱼刺,卡在她喉咙里半年了。这个35岁的销售员去年突发腰椎间盘突出,住院后就一直请病假,医生开了全休3个月的证明,到期后又续了两次,最后一次是半年前,写着建议继续休养,期限不定。期间公司按最低工资的80%发病假工资,社保也一直缴着,可现在公司要注销,总不能一直这么养着个幽灵员工吧?
她翻出张伟的档案,厚厚一叠,除了病历和病假条,还有一封他半年前发来的邮件:李姐,我恢复得慢,可能还得请几个月假,家里负担重,社保千万别停啊。后面还跟了个可怜兮兮的表情。李梅当时心里就咯噔一下——社保停缴会影响他的医保报销,万一他真有个三长两短,公司岂不是要背锅?
注销公告都登了,清算组说再拖着,连我们HR都要被追责。小周催促道,要不……直接把他社保停了?反正他也没来上班。\
停不得!李梅脱口而出,又觉得语气太冲,放缓了声音,你先去忙,我来想办法。\
挂了电话,她抓起手机翻出《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手指划到医疗期那章——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根据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张伟在快易达干了5年,医疗期应该是6个月。也就是说,他的医疗期上个月刚满,现在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
可解除合同就能万事大吉吗?社保怎么处理?经济补偿怎么算?李梅脑子里一团乱麻,决定去请教公司法务老王。
二、法务、财务、HR的三国杀,谁说了算?
老王的办公室在走廊尽头,常年拉着窗帘,像个密室。李梅推门进去时,他正对着电脑屏幕皱眉,旁边摊着一本《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书页边角都卷了毛边。
老王,有个急事。李梅把张伟的档案推过去,公司要注销,这个病假员工医疗期刚满,现在怎么处理?\
老王扶了扶眼镜,翻到张伟的病历,又看了眼病假条,突然笑了:这病假条写得比小说还详细,'建议卧床休息,避免久坐,禁止弯腰',啧,他现在是不是在家躺着刷短视频呢?\
李梅没笑,她知道老王这是用幽默缓解紧张——劳动纠纷里,病假员工最容易出幺蛾子。老王收起笑,正色道:医疗期满了,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张伟的岗位是销售,需要经常跑客户,他显然不能干了,符合解除条件。\
那经济补偿呢?李梅追问,他在公司5年,应该给5个月工资吧?\
对,N+1中的'N'是5个月,'1'是提前通知的代通知金。老王点头,不过还有个关键点: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上海规定,医疗期内病假工资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支付,现在上海月最低工资是2690元,他这半年领的是2690×80%=2152元/月,这个要算进经济补偿里吗?\
李梅愣住了:病假工资不是已经发了吗?还要额外算?\
当然要算!老王敲了敲桌子,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病假工资属于应发工资的一部分,得折算进去。他这半年平均工资大概是(基本工资+病假工资)/2,假设他基本工资是5000元,那平均工资就是(5000+2152)/2=3576元,经济补偿就是3576×5=17880元,再加上1个月代通知金3576元,总共21456元。\
李梅倒吸一口凉气:两万多!公司现在账上就剩清算款了,这钱一扣,股东们怕是要闹。\
还有社保!老王补了一句,社保必须缴到解除劳动合同那天,不能提前停,不然他断缴期间的医疗费用,公司可能要兜底。\
李梅的头更疼了:那现在最麻烦的是社保停缴时间,对吧?\
对,老王肯定道,劳动关系解除的当月,公司还得给他缴社保,个人部分从补偿金里扣。\
正说着,财务陈姐风风火火地推门进来:李梅,你们部门那个张伟,这个月社保要不要报?我这边做工资表呢!\
正说这事呢!李梅把老王的分析告诉她,社保得缴到解除合同当月,补偿金还得算上病假工资。\
陈姐一听就跳起来了:什么?病假工资也算补偿金基数?我们财务上一直按基本工资算的啊!而且公司注销,清算款优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社保,补偿金算'职工债权',但股东肯定不愿意多掏钱!\
那怎么办?李梅急了,总不能一直拖着吧?\
老王喝了口茶,慢悠悠地说:拖着更糟,万一他仲裁,公司不仅要赔钱,还得承担滞纳金。注销前把劳动关系解除干净,才是上策。\
陈姐还在算账:两万多……再加上这个月社保,公司账上可能不够……她突然想到什么,眼睛一亮:对了!他医疗期满了,如果他不配合办离职,公司能不能直接发解除通知?\
可以,但要有书面证据证明他不能胜任工作,老王摇头,而且他要是拖着不办交接,公司还得注意风险。\
三人讨论了半天,也没拿出个完美的方案,最后还是老王拍板:先按法定流程来,发解除通知,算补偿金,缴到当月社保。股东那边我去解释,劳动法不是橡皮泥,不能随便揉。\
三、当钉子户收到解除通知书,意外发生了
第二天,李梅拟好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写明解除理由是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另行安排的工作,补偿金按老王计算的金额,社保缴到当月底,还附上了经济补偿金结算单。她让小周用EMS寄给张伟,地址是他档案里的家庭住址——浦东新区一个老破小小区。
三天后,小周跑来汇报:李姐,张伟签收了!他说……他说要考虑一下。\
考虑什么?解除合同是法定权利,他'考虑'什么?李梅有点火大,他再拖着,我们只能走公告解除流程了。\
又过了两天,李梅正在整理注销材料,手机突然响了,是个陌生号码。她接起来,对面传来一个沙哑的男声:是李梅HR吗?我是张伟。\
张伟?你有什么事?李梅心里咯噔一下。
我……我收到解除通知了。张伟的声音带着哭腔,但我病还没好,医生说我至少还得休半年,你们现在把我开了,社保停了,我以后看病怎么办?我老婆刚失业,孩子要上学,这日子怎么过啊?\
李梅叹了口气:张伟,公司也要注销了,实在没办法继续留你。补偿金我们会按法律规定给你,社保缴到这个月底,你这段时间可以去找份轻松的工作,或者申请失业金……\
失业金?我缴费才5年,领不了多少啊!张伟打断她,李姐,你们能不能……能不能帮我缴到年底?就年底!我保证不找你们麻烦!\
这不行,李梅拒绝得干脆,公司注销了,主体都不存在了,怎么缴社保?而且这是违法的,我们HR也要担责任。\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张伟突然说:那……那补偿金能不能多给点?我家里真的困难……\
补偿金是法定的,不能多给,也不能少给。李梅耐心解释,你要是对金额有异议,可以去劳动仲裁,但仲裁也需要时间,而且结果不一定对你有利。\
张伟挂了电话,李梅握着手机发呆。她知道,像张伟这样的员工,在注销公司里并不少见——他们没大错,就是赖在病假期,等着公司养着。可公司注销时,哪有多余的精力去养人?法律是冰冷的,但人情是温暖的,可温暖过了头,就可能把自己烫伤。
【个人感悟】 处理病假员工的社保问题,就像走钢丝:左边是法律红线,不能碰;右边是人情底线,不能破。HR不仅要懂法,还要会算账——算经济账,更要算风险账。有时候,按规矩办事看似不近人情,却是保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最优解。
四、注销完成那天,张伟的病假条突然成了废纸
又过了半个月,快易达的注销手续终于办完了。清算组把剩余的钱按比例分给了股东,补偿金也打给了张伟。李梅长舒一口气,觉得总算把这块心病了了。
她正收拾东西准备走人,手机又响了,还是那个陌生号码。她以为又是张伟,没好气地接起来:张伟,补偿金已经打了,社保也停了,还有什么问题?\
对面沉默了几秒,传来一个陌生的女声:你好,我是浦东新区社保局的,我们接到举报,说快易达公司在注销前,有员工张伟的病假证明涉嫌造假,需要你们配合调查。\
李梅的脑子嗡的一声——病假证明造假?她赶紧翻出张伟的档案,那叠厚厚的病历和病假条,此刻像定时一样躺在她手里。社保局的人说,他们接到匿名举报,张伟的主治医生承认那张建议继续休养的病假条是张伟自己写的,他只是盖了章。
这不可能!李梅脱口而出,我们当时核对了他的身份证和病历……\
现在需要你们公司提供当时的就医记录和核验材料,社保局的人语气严肃,如果查实是虚假病假条,公司可能要追回已发放的病假工资,甚至面临罚款。\
李梅挂了电话,手心全是冷汗。她想起老王说过的话:劳动纠纷里,病假证明是'重灾区',有些员工为了拿病假工资,什么手段都用得出来。她当时还觉得老王太谨慎,现在看来,真是应了那句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小错误提示】 事实上,公司在员工病假期间,除了核验病假条,还应该要求员工提供每次的就医记录和医疗费发票,这样既能证明病假的真实性,也能避免后续纠纷。快易达当时只核对了病假条,忽略了就医记录,这才埋下了隐患。
五、故事还没完:当注销遇上病假,谁才是最后的赢家?
快易达注销后,李梅跳槽到了一家新公司。她本以为张伟的事已经翻篇,没想到半年后,她在行业群里看到了一条消息:张伟因为伪造病假条,被前公司追回病假工资2万余元,还上了劳动仲裁的黑名单。
李梅心里五味杂陈。她想起老王说过的话: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更不保护钻法律空子的人。张伟为了几个月的病假工资,失去了诚信,也影响了未来的就业,值得吗?
而快易达虽然注销了,但因为病假证明核验不严,还是被社保局罚款5000元。李梅作为HR,虽然没有直接责任,但也受到了牵连——新公司的背调里,前同事委婉地提到了劳动纠纷处理经验不足。
【意外转折】 就在李梅以为这件事彻底结束时,她突然收到了张伟发来的微信:李姐,对不起,我当时糊涂了。其实我病没那么重,就是不想上班,听说公司要注销,就想多捞点……我现在找到工作了,老板说不在乎以前的事,就是社保有断缴,能不能……能不能帮我问问,快易达注销后,社保能不能补缴?\
李梅看着这条消息,突然笑了——补缴?公司注销后,主体都不存在了,拿什么补缴?她没回复,只是把张伟的微信拉黑了。她想,或许这就是最好的结局:张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而她也从这件事里学到了终身难忘的一课。
【开放性问题】 如果你是快易达的HR,面对张伟这样的病假钉子户,在注销公司的压力下,你会选择按规矩办事果断解除,还是通融一下多缴几个月社保,哪怕冒着法律风险?在人情和规则之间,真的有完美的平衡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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