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有个老客户给我打电话,语气挺急的:王老师,我们公司刚办完WFOE注销,结果有个合作了五年的老客户找上门,说之前签的售后合同还没履行完,现在没人管了,要我们赔钱。这都注销了,难道还得背锅?我听完第一反应是:注销前你们没做客户投诉预案吗?电话那头沉默了——这事儿,其实太常见了。<
WFOE(外商独资企业)注销,在很多企业眼里就是画句号:资产清算、税务注销、工商注销,一套流程走完,似乎就万事大吉。但现实是,客户投诉这事儿,往往在你以为结束的时候才刚开始。尤其是那些涉及长期服务、产品质保、未履行合同的投诉,一旦处理不好,轻则影响企业声誉,重则让原股东、清算组背法律责任。我做了20年财税,见过太多企业因为注销时没把客户投诉这事儿捋清楚,最后股东个人被牵连,甚至上了失信名单。今天就跟大家聊聊,WFOE注销后,到底该怎么处理这些甩不掉的客户投诉。
很多企业注销时,心思全在怎么快点把公司注销掉,对客户投诉抱着注销了就没人能找到我的侥幸心理。这种想法,大错特错。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也就是说,客户的投诉本质上是一种债权,如果清算时没处理,属于未清偿债务,轻则影响注销流程,重则让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我之前遇到过一个案例:上海某WFOE做医疗器械设备的,2022年决定注销。清算时只顾着跟供应商结款、跟员工办离职,完全忘了还有30多个客户手里的设备还没过质保期。结果注销刚办完,就有客户找上门,说设备故障了没人修,要求赔偿。更麻烦的是,当时清算组没预留售后费用,公司账户已经清零,最后原股东只能自掏腰包赔了20多万。这事儿要我说,完全没必要——如果在清算时列一笔售后准备金,跟客户签个《售后责任转移协议》,或者提前联系第三方维修机构承接,根本不会这么被动。
WFOE注销前,必须把客户投诉纳入清算流程。具体怎么做?我建议分三步走:第一,全面梳理潜在投诉,包括正在履行的合同、未到期的质保、已售出但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列个清单;第二,主动联系这些客户,说明公司注销情况,协商解决方案,比如由原股东继续承担售后责任第三方机构承接服务退还部分费用等;第三,在清算报告中注明客户投诉处理情况,并保留好沟通记录、协议文件,万一后续有纠纷,这就是证据。记住,注销不是甩锅,而是负责任的结束。
WFOE注销时,清算组会发《清算公告》,要求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但很多企业不知道,这个债权不仅包括金钱债务,其实也包括客户投诉这种非金钱债权。如果公告里没写清楚,客户可能会认为你没通知我,投诉权利不受影响,导致后续扯皮。
我见过一个更离谱的案例:深圳某WFOE做软件服务的,注销时清算公告只写了请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结果有个客户之前买了他们的软件,还没交付完,看到公告后直接起诉,说你们没单独通知我软件交付问题,属于程序违法,要赔偿。最后法院判决清算组存在通知瑕疵,股东连带赔偿。这事儿的问题就出在,清算公告太笼统,没把服务合同履行产品质保这些非金钱债权单独列出来,也没说明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权利。
清算公告里一定要加特殊条款。比如:凡与本公司存在未履行完毕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销售、服务提供、质保维修等)的客户,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与清算组联系,协商解决方案;逾期未联系的,视为认可合同终止方案(具体方案详见附件《客户投诉处理预案》)。附件里最好写清楚不同类型投诉的处理方式:比如产品质保期内的,由原股东委托第三方维修机构提供服务,费用从清算财产中预留服务合同未履行完毕的,按剩余服务金额的50%退款等。这样既规范了流程,也避免了客户事后找茬。
根据《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WFOE注销可能还需要商务部门的批准。如果涉及跨境客户投诉(比如境外客户购买的产品有问题),还得考虑国际私法的规定,比如适用哪国法律、争议解决地在哪里。这些细节,最好在清算前咨询专业律师,别因为不懂涉外规则栽跟头。
要是WFOE注销后,客户才找上门投诉,是不是就没辙了?也不是。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即使公司注销,原股东、清算组在某些情况下仍需承担责任。具体分几种情况:
第一种,清算时明知有债务未清偿仍注销的。比如清算组明明知道客户有未到期的质保,却没预留费用也没通知客户,直接注销了。这种情况下,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未按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简单说,就是你该做的没做,导致客户损失,你得赔。
我之前处理过一个案子:杭州某WFOE做工业自动化设备的,注销时清算组知道有个客户的设备还在质保期内,但觉得注销了客户找不到我们,就没预留费用,也没通知。结果注销半年后,客户设备坏了,找不到维修方,只能重新买,损失了10多万。客户起诉后,法院判决原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理由就是清算组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主张权利。
第二种,原股东承诺继续承担责任的。比如注销前跟客户签了《承诺函》,说虽然公司注销,但本人自愿承担该客户的售后责任。这种情况下,相当于原股东个人成了债务人,客户可以直接找原股东索赔。我见过不少企业为了顺利注销,会跟大客户签这种承诺函,虽然能暂时解决注销问题,但相当于把公司债务转嫁给了股东个人,风险不小。
第三种,投诉涉及侵权责任的。比如产品存在缺陷,导致客户人身或财产损害,即使公司注销了,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生产者、销售者注销后,受害人可以起诉原股东(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或清算组成员(如果存在过错)。这种情况下,就不是能不能处理的问题,而是必须处理的问题,否则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那如果WFOE注销后,客户真的找上门了,该怎么办?我的建议是:先别慌,拿出清算时的证据(比如公告记录、客户沟通记录、清算报告),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通知义务;如果确实没处理好,主动跟客户协商,看看能不能和解,比如虽然公司注销了,但我个人可以帮你联系第三方机构维修,或者适当补偿;如果客户坚持起诉,那就应诉,用法律保护自己——只要清算时没猫腻,法院一般不会让原股东无责背锅。
做了20年财税,我最大的感受是:企业注销,尤其是WFOE注销,远不止关门那么简单。客户投诉处理不好,不仅会让企业死得不体面,更可能让原股东背一辈子锅。别把客户投诉当成麻烦事,而是当成注销前的必修课——提前梳理、主动沟通、预留方案,才能真正做到体面注销,不留后患。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个常见的误区:很多企业觉得财务凭证不完整,注销时随便糊弄一下就行。大错特错!财务凭证是清算的底稿,也是处理客户投诉的证据。如果凭证不完整,比如没保存好客户合同、付款记录、售后维修单,一旦客户投诉,你连自己已经履行了义务都证明不了,只能吃哑巴亏。WFOE注销时,知识产权(比如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的处理也很关键。如果知识产权没转让、没注销,后续被他人侵权,或者客户以知识产权归属不清为由投诉,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上海加喜财税公司在处理企业注销业务时,经常遇到客户因为财务凭证缺失、知识产权处理不当导致的纠纷。我们建议,企业在注销前务必梳理财务凭证,确保完整、合规;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要么转让给关联方,要么及时注销,避免成为历史遗留问题。如果您正在面临WFOE注销的困扰,不妨访问加喜公司注销官网:https://www.110414.com,我们提供从清算方案设计到客户投诉处理的一站式服务,让您的企业注销之路更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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