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十年劳务派遣公司的注销咨询,见过太多老板因为税务问题注销时栽跟头。今天就跟大伙儿掏心窝子聊聊,劳务派遣公司注销时,税务部门到底盯着哪些点,怎么才能顺顺当当把公司送走,别留后遗症。<

注销劳务派遣公司,税务部门有哪些注意事项?

>

先说清算所得,这绝对是劳务派遣公司注销时最容易踩的坑。很多老板觉得公司都注销了,账上没钱,还交什么税,大错特错!清算所得不是看你账上有没有现金,而是把公司所有家当(资产)卖了能换多少钱,减去所有欠债(负债)和清算费用后,剩下的钱都要缴税。

我去年接了个单子,老板是做劳务派遣的,公司注销前账上挂着50万应收账款——都是几家制造企业拖欠的服务费。老板觉得客户都快倒闭了,这钱肯定收不回来,就没把这笔应收款算进清算所得。结果呢?税务注销时,稽查人员翻出账本,直接问:这50万应收账款,有没有证据证明无法收回?老板傻眼了,连催款记录、对账单都拿不全,最后税务按清算所得25%的税率,让他补了12.5万企业所得税,外加滞纳金,老板当时脸都绿了:我人都准备走了,怎么还倒贴钱?

其实这里有个关键点:税法上,应收账款能不能作为坏账核销,可不是老板拍脑袋说了算。必须要有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债务人的死亡证明(如果是个人)、或者工商部门的注销证明,再加上催款记录等证据,才能认定为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劳务派遣公司的客户流动性大,很多都是中小微企业,倒闭快,平时就得把这些证据攒好,不然注销时想赖账税务可不认。

还有个更隐蔽的坑:清算过程中处置资产的变现价值。比如公司账上有台电脑,原值1万,已折旧5000,账面净值5000。老板觉得这电脑用了三年,最多卖1000,结果清算时真卖了1000,按税法规定,清算所得要按可变现价值计算,这1000和账面净值5000的差额4000,属于资产处置损失,可以税前扣除。但问题是,很多老板为了省事,直接按账面净值平价转让给关联方,比如老板自己,结果税务会认为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可变现价值远低于账面净值,要求纳税调整。我见过有公司把一堆办公家具平价给老板,最后税务评估市场价,硬生生调增了20万清算所得,补了5万税。所以说,清算所得这关,真不是拍脑袋就能过的,得把每一笔资产的来龙去脉、处置价格都算得明明白白,证据链齐全才行。

增值税和发票:最后的尾巴不能留

增值税和发票问题,是劳务派遣公司注销时的硬骨头,处理不好,别说注销,可能还会被认定为走逃户,老板上征信。

劳务派遣公司的增值税,核心就两个点:一是差额征税还是全额征税,二是发票的缴销和未开票收入申报。很多劳务派遣公司为了省税,都选了差额征税,就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但注销时,税务会重点查你差额扣除的凭证是否齐全——有没有用工单位确认的劳务派遣费用结算单、工资发放表、社保缴纳凭证?缺一样,差额扣除就不认,得按全额补税。

我前年遇到个老板,公司注销时账面上有300万差额征税的收入,但提供的工资发放表只有老板签字,没有员工签字和银行流水,社保缴纳凭证也少了3个月的。税务直接说:工资发放表没员工签字,怎么证明钱真的发给了员工?社保凭证不全,怎么证明差额扣除的真实性?最后这300万全额按5%补了15万增值税,还罚了7.5万,老板肠子都悔青了:平时为了省事,工资表都是财务自己编的,没想到注销时栽这么大的跟头。

还有发票问题!劳务派遣公司注销前,必须把手里未开具的发票全部缴销,已开具的发票(包括红字发票)都要验旧。最怕的是失控发票和异常凭证——比如之前给某个客户开了100万发票,结果那个客户后来走逃了,这张发票被税务局认定为异常凭证,即使你公司注销了,这笔税款也得补上,甚至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发票。我见过有公司注销半年后,突然接到税务局通知,说2019年开的一张发票有问题,要求补税加罚款,老板当时就懵了:公司都注销了,怎么还找上门?

这里有个血泪教训:劳务派遣公司注销前,一定要拿着去税务局查一遍是否存在异常凭证。如果有,赶紧联系客户处理,该作废作废,该冲红冲红,千万别抱侥幸心理。注销前三个月内,如果还有大额开票行为,税务会特别关注,会核查这笔业务的真实性——有没有真实的劳务派遣合同?员工有没有实际用工?资金有没有正常流转?别想着注销前开几票冲业绩,分分钟让你前功尽弃。

社保与个税:被忽视的隐性负债

社保和个税,是劳务派遣公司注销时最容易被忽视的雷区,很多老板觉得税务注销完了就没事了,结果社保局和税务局的追缴令追着屁股跑。

劳务派遣公司最大的特点就是人多流动性大,社保缴纳问题特别突出。我见过不少公司,为了省社保费,只给少数管理人员交社保,派遣员工要么按最低基数交,要么干脆不交。注销时,社保局一查用工花名册、工资表,直接要求补缴——补缴金额=(实际工资-最低基数)×(单位缴纳比例+个人缴纳比例)×月份数。有个老板,公司有50个派遣员工,实际工资8000,但只按最低基数3000交社保,注销时被要求补缴3年的差额,光单位部分就补了30多万,老板当场就哭了:我利润都没这么多,怎么补?

更麻烦的是未申报个税。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流动性大,很多人干几个月就走了,财务图省事,工资没超过5000就没申报个税。但税法规定,只要员工在公司取得收入,不管多少,都得申报个税。注销时,税务局会比对工资表和个税申报系统,一旦发现少申报,不仅要补税,还要按《税收征管法》处0.5倍到5倍的罚款。我去年处理的一个案子,公司注销时被查出有20个员工没申报个税,补了5万税,罚款2.5万,老板说:就这点钱,至于吗?至于!税法面前,没有小钱,只有规矩。

这里有个关键点:劳务派遣公司注销前,一定要先去社保局做社保清算,确认没有欠缴社保费,没有未处理的社保投诉。然后再去税务局查个税申报情况,确保所有员工的工资收入都申报了个税。这两个部门的手续办完,才能进入税务注销流程。千万别想着先税务注销,后社保个税,到时候税务注销完了,社保局和税务局再来秋后算账,那才叫骑虎难下。

注销后的回头查:如何应对后续风险

很多老板以为,拿到税务注销通知书就万事大吉了,其实不然!税务部门对注销企业有3年回头查的规定,尤其是劳务派遣公司,因为涉及员工多、业务复杂,更是重点关照对象。

我见过一个老板,公司注销时清算所得算得清清楚楚,凭证也齐全,税务注销很顺利。结果两年后,税务局突然通知他,说注销前有一笔其他应收款20万,没有申报清算所得。原来,这笔钱是老板从公司借走的,当时财务做账时记成了其他应收款,注销时老板觉得是自己的钱,不用还,就没算清算所得。税务查到银行流水,发现这笔钱后来也没还回公司,直接认定为股东借款未归还,视同利润分配,补了5万个人所得税,还罚了2.5万。

所以说,劳务派遣公司注销后,一定要把所有资料(账簿、凭证、合同、清算报告等)至少保存10年。万一被回头查,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当时处理合规,才能避免损失。比如资产处置价格,要有评估报告、交易合同、银行流水;工资发放,要有员工签字的工资表、银行转账记录;社保缴纳,要有社保局的缴费凭证和员工花名册。这些资料平时就要整理归档,别等注销了才临时抱佛脚。

说实话,我有时候也挺纳闷的,为什么这么多老板在注销时才想起税务问题?平时经营时能省则省,到了最后一公里反而栽大跟头。其实劳务派遣公司注销,税务问题说到底都是规范二字——平时规范经营,该交的税交,该开的票开,该给员工交的社保交,注销时才能从容应对。但现实中,多少老板总觉得注销就是结束,却不知道这可能是税务风险最集中的终局考试?你的公司,准备好这场考试了吗?

需要专业公司注销服务?

我们拥有十年公司注销经验,已为上千家企业提供专业注销服务,无论是简易注销还是疑难注销,我们都能高效解决。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