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20年财税,见过太多企业老板注销公司时觉得一身轻,结果几年后收到法院传票,说公司名下的商标要被强制执行,这才傻眼——商标不是早就没了吗?怎么还能被别人拿走?其实啊,这里面水太深了,尤其是注销企业后的商标权纠纷,申请执行异议的门道不少。今天我就以一个老财税人的经验,跟大家聊聊:注销企业后遇到商标权纠纷,到底该怎么申请诉讼裁决执行异议?<

注销企业,商标权纠纷如何申请诉讼裁决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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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搞懂:企业注销后,商标权到底归谁?

很多老板以为,公司注销了,名下的商标自然就消失了,或者随便归谁。大错特错!商标作为公司的无形资产,和企业本身一样,都得走清算程序。《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写得明明白白: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说白了,商标权属于公司剩余财产的一部分,得先还债、再缴税,剩下的才能分给股东。可现实中呢?不少企业注销时,清算组要么压根没把商标当回事,要么觉得商标不值钱,直接在清算报告里写无无形资产,结果埋下雷——债权人拿着生效判决申请执行时,才发现商标还在公司名下,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拍卖。

我之前遇到过一个案例:某餐饮公司注销时,清算组觉得招牌商标不值钱,没做评估也没处理。结果两年后,之前的供应商拿着没结清的货款判决(公司注销时漏了这笔债),申请执行法院查封了商标。老板当时就懵了:商标都用了十年了,怎么突然成别人的了?这就是典型的注销时没处理干净,事后遭殃。

执行异议怎么提?这3步是关键,少一步都可能白忙活

遇到商标被强制执行,别慌!法律给咱们留了后门——执行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说白了,就是如果你觉得法院执行你的商标不对劲,可以提异议,让法院重新审查。

但提异议不是拍脑袋就能提的,得按规矩来。我结合处理过的案例,总结出3步关键操作,尤其是注销企业的商标纠纷,每一步都得踩准。

第一步:先搞清楚你有没有资格提异议?——利害关系人的认定

很多人以为商标原股东就能提异议,其实不一定。法院审查执行异议,首先看你是不是利害关系人——也就是这个执行行为会不会损害你的合法权益。注销企业的商标纠纷里,谁算利害关系人?我见过几种常见情况:

1. 清算组成员:如果清算组在注销时没处理商标,或者处理商标时程序违法(比如没通知债权人、没评估作价),清算组成员可能成为利害关系人。但这种情况比较少,因为清算组注销后往往就解散了。

2. 原股东:这是最常见的。但股东提异议,得证明商标权实际归你所有,或者执行商标会损害你的合法权益。比如,公司在注销前,股东已经和公司约定商标归股东所有,并且有书面协议;或者商标的实际投入(设计费、宣传费)是股东个人出的,能证明商标价值与公司无关。

我处理过一个案子:某科技公司注销前,股东老张和公司签了协议,约定核心商标归老张个人所有,公司无偿使用,但没办商标变更。后来公司债权人申请执行商标,老张拿着这份协议提异议,法院最终支持了他——因为协议能证明商标权实质上已归老张,执行标的错误。

3. 商标继受受让人:如果公司在注销前已经把商标卖了,但没办变更登记,受让人能证明付款、交付等事实,也可以提异议。不过这种情况风险大,因为商标变更登记是生效要件,没登记可能被认定转让无效。

这里有个坑:很多股东觉得我是公司股东,商标肯定跟我有关系,直接提异议,结果法院以股东不是商标权人无直接利害关系驳回。所以第一步,一定要先证明你和这个商标有关系,光说我是原股东不够!

第二步:证据!证据!证据!重要的事说三遍

执行异议的核心是用证据说话。尤其是注销企业的商标纠纷,因为公司已经不存在,很多原始材料可能找不到了,证据收集更难。我总结了几类救命证据,大家按需准备:

1. 公司注销时的清算材料:这是铁证!包括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财产清单。如果清算报告里写了无商标或商标已处理,但你手里有证据证明商标没处理或处理程序违法,就能推翻清算结论。比如我之前遇到一个案例,清算报告写商标已无偿转让给股东A,但股东B拿出股东会会议纪要,当时A不同意转让,决议没通过,法院直接认定清算报告无效。

2. 商标权属证明:商标注册证是基础,但光有这个不够。如果能证明商标的实际投入来源(比如股东个人支付的设计费发票、宣传合同)、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比如股东个人账户收款的产品销售款,用的是这个商标),就能证明商标实质上不属于公司资产。

3. 债务清偿顺序证明:债权人能申请执行商标,前提是公司财产还完债还有剩余。如果你能证明公司注销时根本没还完债,或者商标已被用于抵债,就能主张执行标的错误。比如某公司注销时,商标已经抵押给银行用于贷款,但清算报告没写,后来其他债权人申请执行商标,银行拿出抵押合同,法院驳回了其他债权人的执行申请。

提醒一句:证据一定要原件!复印件、电子版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佐证,法院很可能不采信。我见过一个老板,拿着微信聊天记录说商标归我,但对方不认,又没有其他证据,最后异议被驳回,可惜了。

第三步:异议申请书别瞎写,这3个坑千万别踩

拿到证据后,就是写执行异议申请书。很多当事人自己写,洋洋洒洒写了几千字,结果法院一看重点不对,直接驳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异议申请书必须写明异议人基本情况执行法院、案号、执行标的异议理由和请求。尤其是异议理由,得紧扣执行行为违法或执行标的错误,别扯别的。

我见过几个常见的坑:

- 把执行异议写成起诉书:大谈商标权怎么归自己,法院怎么执行错了,但没引用法律条文,也没说执行行为具体违反了哪条规定。法院审查的是执行行为是否合法,不是商标权是否归你,所以得结合《民事诉讼法》《商标法》来说理。

- 请求不明确:有的写请求停止执行,但没说停止执行哪个商标怎么停止。正确的写法应该是请求法院撤销对XX商标的查封/拍卖裁定,解除对商标的查封措施。

- 忘了附证据清单:写了100条理由,但没附证据,或者证据和理由对不上。比如理由说商标已转让给股东,证据却只有股东会决议,没有转让协议,法院怎么信?

异议被驳回怎么办?别慌,还有执行异议之诉这一招

现实里,很多执行异议会被驳回——要么证据不足,要么利害关系人资格没认定。这时候别灰心,还有救济途径:执行异议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简单说,就是如果法院驳回你的执行异议,你可以起诉,让法院重新判决商标能不能执行。不过这里要注意:执行异议之诉得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超期了就没办法了!我见过一个老板,收到驳回裁定后觉得等几天再找律师,结果过了15天,法院直接把商标拍卖了,后悔都来不及。

执行异议之诉的难度比执行异议大,因为要全面审查商标权归属,建议一定要找专业律师。我之前处理过一个案子,股东提执行异议被驳回,后来我们通过执行异议之诉,提供了股东个人支付商标设计费的发票、商标实际使用的销售记录,最终法院判决商标归股东所有,停止执行,帮客户保住了价值几百万的商标。

老财税的真心话:注销前处理好商标,比事后打官司强100倍

做了20年财税,我见过太多注销后商标纠纷的案例,说到底,都是注销时没走心。很多老板觉得公司注销就是走个流程,商标随便处理一下就行,结果留下无穷后患。

其实啊,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注销时一定要清算清楚:第一步,查清楚公司名下有哪些商标;第二步,评估商标价值(哪怕不值钱,也得有评估报告);第三步,按照《公司法》规定,先还债、再缴税,剩下的商标要么分给股东,要么拍卖变现,千万别漏掉或假装没处理。

我常说:财税工作不是简单的记账报税,而是帮企业‘扫雷’。注销企业时,商标就是最大的‘雷’,拆不好,炸的就是自己。

上海加喜财税公司对财务凭证不完整,企业注销对知识产权有何影响?服务见解

企业注销时,财务凭证不完整是致命伤,尤其对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影响巨大。很多企业为了图省事,在注销时简化清算程序,甚至缺失商标权属、评估、转让的关键凭证,导致商标权归属不明,极易引发债权人执行纠纷。根据《企业破产法》和《商标法》规定,清算组需对包括商标在内的无形资产进行清理,若财务凭证缺失(如商标购、评估报告、转让协议等),清算报告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进而导致商标被认定为公司未处理财产,面临强制执行风险。上海加喜财税专注企业注销与知识产权保护,我们通过先梳理知识产权、再完善财务凭证、最后规范清算流程的三步法,帮助企业规避商标权纠纷。例如,曾有一家科技公司因注销时商标评估报告缺失,被债权人申请执行,我们通过追溯商标设计费、宣传费等原始凭证,证明商标实际投入来源于股东个人,最终协助客户通过执行异议之诉保住商标。企业注销不是甩包袱,而是责任闭环,加喜财税用20年专业经验,让您的企业注销干净彻底,知识产权安全无虞。加喜公司注销官网:https://www.1104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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