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港招商这行待了十年,见过太多企业从落地生根到黯然退场。最近两年,随着经济周期波动,找我咨询企业注销的老板越来越多,但90%的人开口第一句都是:公司注销了,剩下的债务不管行不行?每到这时候,我都得先给他们泼盆冷水——注销企业可以,但债务清偿受托人这关,你绕不过去。<
很多创业者对债务清偿受托人这个词很陌生,甚至觉得是走过场的摆设。其实不然,根据《公司法》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注销前必须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债务清偿受托人。他们的职责可不小:清理公司债权、处理未结债务、分配剩余财产……说白了,就是企业注销期间的临时管家,得把公司的烂摊子收拾干净,才能让企业体面退场。
但现实中,太多人把受托人当成了甩锅对象。我见过有的老板让刚毕业的行政当清算组成员,见过有的企业为了快速注销,随便找家代理机构挂个名,结果呢?债权人找上门来,受托人要么一脸懵圈,要么直接失联,最后老板自己被拖进官司,连带责任赔得底掉。说真的,这哪是甩锅,分明是把刀递到了别人手里,还指望别人不扎自己?
我常跟老板们说:企业注销不是‘一销了之’,而是责任的‘终点交接’。受托人就是你交接给市场的‘信用背书’,他要是没把债务理清楚,你的企业就算注销了,信用也‘注销’了。这话听着刺耳,但临港作为政策洼地,吸引来的企业多,但真正懂合规的少。去年临港新片区推极简审批,很多老板以为注销也能极简,结果债务清偿环节卡壳,白折腾了三个月。所以啊,别小看这个受托人,选对了、用对了,注销能省半年;选错了、用错了,后患无穷。
临港招商案例:三个踩坑记,看懂债务清偿受托人的关键作用
光说理论太空泛,我给大家掏两个我亲身经历的案例,都是临港企业的真实故事,看完你就明白这受托人到底有多重要。
第一个案例:初创公司的想当然,赔了夫人又折兵
2021年,临港一家做AI芯片的初创公司智芯科技,因为融资失败要注销。老板老张是个技术出身,对法律一窍不通,觉得公司账上没钱,注销就完事了。他找了个会计朋友当清算组组长(债务清偿受托人),其他成员都是公司员工,连份正式的清算报告都没做,直接去申请简易注销。
结果呢?有个供应商之前有10万货款没结清,因为老张觉得公司都注销了,供应商应该不会追,连通知都没发。供应商发现联系不上公司,直接把清算组(也就是那个会计朋友)告了。法院判决清算组未履行通知义务,要承担赔偿责任。会计朋友赔了供应商10万本金加2万利息,然后反过来起诉老张,要求他承担连带责任——毕竟清算组是他成立的,执行职务有过错,老板跑不了。
最后老张不仅赔了会计12万,还被列入了失信名单,想再创业都难。我后来碰到他,他苦笑着说:早知道找个专业受托人,也不至于赔了夫人又折兵。说实话,这种案例在临港初创企业里太常见了很多老板只盯着怎么快点注销,忽略受托人的专业性和责任边界,结果省了小钱,赔了大钱。
第二个案例:外资企业的跨境账本,受托人懂政策才是王道
2022年,临港一家德资企业欧亚精密,因为全球战略调整要关闭上海分公司。这家公司业务复杂,涉及德国总部的技术转让费(未付完)、国内员工的遣散费(200多万)、还有几家供应商的跨境应收账款(欧元结算)。老外老板一开始想直接找德国总部的人当清算组成员,结果发现根本行不通——中国法律要求清算组成员主要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且跨境债务处理起来麻烦得很。
后来他们通过我们招商部门推荐,找了临港本地一家有跨境清算经验的律所当受托人。这帮律师可真不含糊:先梳理出所有债务清单,优先处理员工遣散费(法律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然后跟德国总部谈判,用公司剩余的设备抵偿了50%的技术转让费,剩下的分期支付,还争取到了免息;供应商那边,受托人直接开了银行保函,承诺6个月内付清欧元货款,解决了外汇管制问题。
整个过程花了8个月,但没出一点纠纷。老外老板后来专门给我发邮件说:你们的受托人不仅懂法律,还懂临港的跨境政策,帮我们省了至少30%的损失。感受最深的是:外资企业债务像八国联军,受托人必须懂跨境规则和临港政策(比如临港新片区的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外汇便利化政策),不然卡在税务合规或资金出境上,注销流程能拖到你怀疑人生。
第三个案例:国企子公司的历史遗留,受托人得有协调能力
2023年,临港一家国企下属的贸易公司国贸通,因为业务整合要注销。这家公司有15年历史,账面上有几笔坏账其实是关联交易(和兄弟公司的往来款),还有一笔是给某基建项目的垫资(项目方已经破产清算)。国企的清算最麻烦,既要合规,又要考虑维稳,稍有不慎就会被上级问责。
清算组(受托人)是我们招商办牵头的,找了第三方审计机构+本地律所+国企财务总监组成铁三角。第一步,审计机构把10年来的账目翻了个底朝天,区分真实债务和虚假债务(关联交易中的水分);第二步,律所跟国资委汇报,用国企呆账核销政策处理了坏账;第三步,也是最难的,基建项目的垫资,项目方破产清算时只还了30%,剩下70%怎么办?受托人没硬扛,而是利用临港新片区产业引导基金的政策,把这笔债权打包进了不良资产处置池,最终置换成了基金份额,虽然没拿回现金,但至少没形成坏账。
后来国企领导说:要不是受托人懂政策、会协调,这笔债怕是要挂一辈子。其实国企注销就像拆,受托人不仅要懂法律,还得懂政策、会沟通,临港作为改革试验田,很多历史遗留问题都能通过政策创新解决,但前提是——你得找对那个懂政策的受托人。
给临港创业者的实操建议:选对受托人,注销少走十年弯路
讲了这么多案例,其实就是想告诉大家:企业注销时的债务清偿受托人,不是橡皮图章,而是操盘手。选对了,能帮你平稳落地;选错了,就是给自己埋雷。结合我这十年的临港招商经验,给大家几个实在的建议:
第一,受托人别找熟人,要找专业机构+临港经验。很多老板喜欢找会计朋友律师同学当受托人,觉得知根知底。但企业注销的债务清偿,涉及法律、税务、财务甚至跨境政策,专业的事得交给专业的人。特别是临港新片区,政策更新快(比如去年刚推的承诺制注销),普通机构可能跟不上节奏。我建议优先找在临港有清算案例的律所或会计师事务所,他们熟悉本地的政策窗口和办事流程,能少走很多弯路。
第二,清算前先做债务体检,别等债权人找上门。很多企业注销时才发现怎么还有这笔债?其实债务清偿最怕意外。我建议在成立清算组前,先请第三方机构做债务体检,把所有债权债务列个清单:哪些是已到期未付的?哪些是未到期的?有没有隐性债务(比如担保、未决诉讼)?特别是临港的科技型企业,经常有知识产权质押政府补贴返还这些隐性债务,不提前查清楚,注销时准出问题。
第三,保留好清算痕迹,这是受托人的护身符。法律上有个原则叫形式审查,只要受托人履行了通知义务、编制了清算报告、分配了财产,就算企业资不抵债,受托人也能免责。但前提是——你得有证据!比如:通知债权人的快递记录、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债权人会议的纪要、债务清偿的银行流水……这些文件得保存至少10年。我见过有的企业注销时把文件全丢了,结果三年后债权人突然冒出来,受托人百口莫辩,只能自己赔钱。
第四,别迷信简易注销,有债务的企业承诺制更靠谱。临港现在推简易注销,很多老板觉得不用清算、直接注销,但这是有条件的——企业必须无债权债务。如果你的企业还有没结清的债务,千万别硬上简易注销,否则会被认定为虚假注销,老板要承担法律责任。我建议有债务的企业试试承诺制注销:清算组出具《债务清偿承诺书》,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清偿债务,然后申请注销。临港新片区对这种承诺制审核比较宽松,但前提是——受托人得有能力兑现承诺,别为了快乱承诺。
说真的,在临港招商这么多年,我见过太多企业因为注销环节没处理好,从政策受益者变成了政策惩戒者。企业注销就像一场毕业典礼,债务清偿受托人就是班主任,帮你把学费(债务)结清,才能干净地离开校园(市场)。选对受托人,不仅是对债权人负责,更是对企业自己负责——毕竟,商业社会里,信用比什么都重要。
最后想问大家一个问题:现在临港新片区一直在优化营商环境,从准入到退出都在简化流程。但企业注销时的债务清偿,到底是应该更严格(保护债权人),还是更灵活(鼓励创业)?毕竟有时候企业确实资不抵债,完全让受托人承担无限责任,会不会打击大家来临港创业的积极性?这个问题,值得每个创业者、每个招商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