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场景】 <
某企业服务机构办公室,新手顾问小王(入职3个月)正拿着一份已注销企业合同处理的咨询案例,眉头紧锁。资深财税专家张老师(从业13年)刚泡好一壶茶,见状笑着招呼:小王,又遇到难题了?来,坐下慢慢说,我当年比你懵多了。
问题一:张老师,我听说公司注销了,之前的合同就自动作废了,是不是真的呀?
小王:(眼睛一亮,带着点终于问到关键的兴奋)张老师,我昨天接到个咨询,说有个小公司去年注销了,现在之前的合作方找上门来,说合同没履行完,要赔钱。老板觉得公司都没了,还赔啥呀,这说法对不对啊?我查了点资料,越看越糊涂……
张老师:(笑着摆摆手,把茶杯推过去)哎哟,小王,你这问题可问到坑里了!我刚入行那会儿,也以为公司注销就是人间蒸发,合同跟着一起消失了,结果被客户指着鼻子说你这是在帮我打官司吗?(苦笑)后来才明白,这事儿得用人去世来比喻——公司注销不是没影了,而是像人去世一样,得有遗产管理人(清算组)来处理后事,包括没处理完的合同。
法律依据呢?《民法典》第67条说得明明白白:法人终止的,依法进行清算并注销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分配。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简单说,公司注销前,必须清算,清算组就得把所有未了结的事——包括合同——处理完。要是没处理就注销了,相当于人去世了,债没还,那股东、清算组成员都可能背锅。
举个我犯过的错:10年前有个餐饮公司老板,急着注销去开新店,让我赶紧办手续,我没深究合同,就帮他走完了流程。结果半年后,之前的房东找上门,说公司欠了3个月租金没给,直接把股东告了。最后股东不仅赔了钱,还把我投诉到公司,说我没尽到提醒义务。唉,当时要是多问一句所有合同都结清了吗,就能避这个坑。
问题二:那如果合同刚签完,公司还没开始履行就注销了,这合同算不算数呀?
小王:(赶紧记笔记,突然想到什么,抬头问)等一下,张老师,那如果合同刚签完章,公司还没开始履行——比如订了货但没提货,或者服务合同还没开始——这时候注销了,是不是直接解除就行,不用赔钱?
张老师:(点头,手指轻轻敲桌子)嗯,这个问题很具体,也是新手最容易混淆的。这里得分合同状态来看,就像种地:种子刚埋下去(合同成立但未履行),和果树刚开花(部分履行),和果子已经摘了入库(履行完毕),处理方式完全不一样。
第一种:合同成立但未履行(比如买卖合同签了,但货没送,钱没付)。这种情况下,公司注销,清算组相当于没开始种地,直接解除合同就行。但注意!解除不是拍拍屁股走人,得按《民法典》第566条来: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举个栗子:A公司和B公司签了10万元的供货合同,A公司收了2万定金,还没发货就注销了。那B公司可以要求返还定金2万,再加上如果B公司因为没拿到货,从别处买货多花了5000元,这5000元也能赔。清算组没钱赔的话,股东如果在清算时没依法履行通知义务,或者恶意逃避债务,就得对这笔钱连坐。
我踩过的坑:有个客户签了广告合同,付了5万定金,还没打广告就注销了,我以为没履行就不用赔,结果对方公司拿出证据说,他们为了接这个单,推掉了其他客户,损失了8万。最后清算组只赔了5万,差额3万是股东自己掏的腰包。后来我才明白,可期待利益这东西,得提前和客户说清楚,别让他们以为注销就能赖账。
问题三:如果合同已经履行了一半,公司注销了,这半拉子工程咋办?
小王:(皱着眉,比划着)比如装修合同,装到一半公司注销了,或者供货合同送了一半货,公司没了,这剩下的货还送不送?钱怎么算?
张老师:(拿起笔,在纸上画了个半圆)你看,这就像做了一半的蛋糕,公司注销了,蛋糕是扔了、还是做完、还是分给对方,得看蛋糕对谁更有用。
分两种情况:
1. 继续履行对对方有利(比如装修,装到一半,对方继续找人装完更划算)。这种情况下,清算组可以继续履行,把剩下的活儿干完,对方该付的钱一分不能少。要是清算组没钱继续履行,对方可以代履行——自己找人装完,然后从清算财产里拿钱。
2. 继续履行没意义或对方不想要(比如定制设备,公司注销了,设备对方用不上)。这种情况下,清算组得解除合同,然后把已经履行的部分结算清楚。比如送了一半货,按合同价算一半的钱,多退少补;装修了一半,按工程量结算,已经用的材料、人工费都得赔。
关键技巧:清算组一定要在注销前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问清楚你是想继续还是解除。我见过有清算组嫌麻烦,直接闷声注销,结果对方说我要继续履行,清算组没钱弄,最后股东赔了双倍钱。潜规则是:通知的时候最好用邮政EMS+公证送达,保留好对方签收的证据,万一对方说我没收到,你有凭证就能撇清责任。
举个我帮客户避坑的例子:有个食品公司注销前,和超市签了1万元的月饼供货合同,送了5000元货就没了。清算组通知超市时,超市说不要了,你们把钱退我。清算组直接把5000元货款退了,然后注销。结果半年后,超市拿着合同说我反悔了,我要这批货,清算组早没了,股东急得团团转。后来我查了记录,发现通知时超市明确说了不要,有录音和快递签收单,最后法院判超市不能反悔。所以啊,书面通知+留证据,这招比啥都管用。
问题四:清算组要是没处理好合同,注销后被对方起诉,股东和清算组成员要负责吗?
小王:(紧张地搓手)张老师,我刚才查了个案例,说公司注销后,股东被起诉赔了20万!这股东不是已经没事了吗?咋还要赔钱?
张老师:(叹了口气,喝了口茶)这事儿啊,就是注销≠免责,就像人去世了,遗产不够还债,子女得用自己财产还(子女继承遗产的情况下)。股东和清算组成员要负责,通常就两种作死情况:
1. 清算时漏了合同没处理(比如没通知合同相对方,没列清算财产清单)。这种情况下,股东如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同意注销,又没证明自己不知道有这合同,那就得连带赔偿。我见过有个股东,开会时玩手机,根本没听清算组汇报,结果漏了个50万的合同,最后赔了50万,肠子都悔青了。
2. 清算组成员恶意或重大过失(比如明明知道公司欠钱,却把财产转移给股东,或者故意不通知大债权人)。这种情况下,清算组成员(比如财务、法务、股东)得连带赔偿,严重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我有个律师朋友,当清算组成员时,为了帮朋友省税,故意少列了100万收入,结果被税务局罚款20万,还上了失信名单。
怎么避坑? 给股东们提个醒:注销前开清算会议时,让清算组把所有合同清单列出来,逐个确认是否履行完毕是否需要通知,股东签字确认后,自己留一份复印件。万一以后出问题,这就是免责金牌。
行业小技巧:现在很多企业服务机构会做注销前合同风险排查,就是把公司近3年的合同全翻一遍,标记出未履行完毕有争议的,让清算组重点处理。这服务收的不多(一般几千块),但能帮股东省几十万,我客户里90%都愿意做。
问题五:实务中,企业注销后合同处理,最需要注意的潜规则是啥?
小王:(眼睛放光)潜规则?快说说,我光听法律条文了,实际操作中肯定有门道吧?
张老师:(神秘地笑了笑,压低声音)潜规则谈不上,但有些行业默契,能让你少走80%的弯路。
第一招:先小人后君子。清算组通知合同相对方时,别光说我们要注销了,最好直接发《合同处理告知函》,写清楚:贵司与我司签订的《XX合同》(编号XXX),目前履行情况为XX(未履行/部分履行),我司拟XX(解除/继续履行),请贵司于X年X月X日前书面回复,逾期未回复视为同意解除/按XX方式处理。 这样对方就不能装傻说我不知道。
第二招:钱债两清,不留尾巴。所有涉及钱款的合同,清算组一定要在注销前结算清楚。比如对方欠公司钱,赶紧要;公司欠对方钱,赶紧还。要是实在没钱,让对方写债权确认书,写清楚我司确认收到XX元,双方债权债务了结,这样以后就不能再找麻烦。
第三招:复杂合同,律师兜底。要是合同金额大(比如超过50万),或者有违约金争议解决条款复杂的情况,别自己瞎琢磨,花点钱请律师审一下。我见过有个客户,为了省5000块律师费,结果因为合同里有个争议解决地在外地,注销后被对方起诉,光诉讼费就花了2万,还输了官司,得不偿失。
最后一句大实话:做企业服务,尤其是注销业务,就像送佛送到西。公司注销不是终点,帮客户把未了结的事处理干净,才是真正的负责任。我常说:注销办得再快,出了事也是白搭;多花一天时间排查风险,客户就能少一年麻烦。
结尾:给新手的鼓励
小王:(长舒一口气,笔记本上记得密密麻麻)张老师,今天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之前总觉得注销就是走流程,没想到里面有这么多门道。
张老师:(拍拍小王的肩膀,语气温柔)小王啊,刚入行都这样,别着急。企业服务这行,既要懂法理,更要懂人情。你今天能想到注销后合同怎么办,说明你已经在为客户着想了,这比很多只图快的老手强。
记住,咱们做服务,就像医生给病人做手术——流程是手术刀,但责任心是麻药。没有责任心,再熟的流程也会出错;有了责任心,再难的客户也能打动。遇到拿不准的,随时来问我,咱们一起把客户的事办好。帮企业体面地来,体面地走,这本身就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不是吗?
(小王用力点头,脸上露出释然的笑容,继续翻开了笔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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