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做企业清算这行十年,见过太多公司注销时栽在合同纠纷上。有次帮一家外贸公司办注销,老板拍着胸脯说所有合同都结清了,结果查账时发现还有个客户的尾款没付——货早就发出去了,财务以为对方会主动催款,客户却以为公司会主动结算,两边等成了双向奔赴的错过。最后客户直接起诉到法院,股东不得不自掏腰包付了12万尾款,还搭了3万违约金。老板当时就红了脸:早知道这么麻烦,注销前就该把合同过一遍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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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事儿太常见了。很多企业注销时都想着尽快结束,把合同梳理当成可有可无的环节,但在我看来,这恰恰是扫雷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你得把所有合同翻出来,像查户口一样问清楚:这份合同履行到哪一步了?有没有未交的货、未付的款、未到期的质保?有没有客户还在用你的系统、你的专利?甚至有没有客户偷偷把你的商标用在他们的宣传上?
我一般会把合同分成三类:第一类是已履行完毕,比如货款两清、质保期已过的,这种可以直接归档;第二类是履行中但无争议,比如客户预付了全款,你还没发货,或者你发了货,客户也确认收了但还没到付款期,这种得赶紧联系客户,要么继续履行完,要么协商解除,该退钱退钱,该发货发货;第三类就是有争议的,比如客户说货有质量问题,你说对方拖欠尾款,这种就得重点盯梢,别等注销了才扯皮。
这里有个坑得提醒大家:别以为合同到期了就没事。之前有个做机械设备的公司,合同里写了设备质保期2年,注销时质保期刚过3个月,客户突然说设备某个零件坏了,要公司免费更换。公司老板觉得质保期过了,关我屁事,结果客户直接起诉,法院判公司得赔,理由是质保期虽过,但设备故障发生在质保期内,公司未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你说冤不冤?所以说,合同里的隐形尾巴,比如质保、保密、知识产权归属,都得扒拉清楚,别等注销了才爆雷。
纠纷来了怎么办?先别急着硬刚
要是真遇到合同纠纷,很多企业第一反应是拖躲硬刚,觉得公司都要注销了,你能拿我怎么样?我劝你千万别这么想,客户急了眼,真会把你告到法院,到时候注销流程卡住,股东还得搭进去时间和精力。
去年我处理过一个案子,做跨境电商的公司要注销,有个客户说公司发的货少了两件,价值5000块,要求赔偿。公司财务觉得这点钱也来闹,直接把客户拉黑了。结果客户没找公司,直接起诉了股东,理由是公司注销未通知债权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最后法院判股东在未清偿债务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5000块虽然不多,但股东多花了2万块律师费,注销流程也拖了一个多月。
其实啊,客户找上门,未必是想讹你,很多时候就是心里没底——你公司都要没了,我的钱/货/服务怎么办?这时候你主动点,态度好点,很多事儿都能解决。我一般建议清算组先跟客户坐下来聊,别上来就讲公司没钱,而是说:我们正在依法注销,所有债务都会按程序处理,您的情况我们已经记录在案,会优先处理。 先给客户吃个定心丸。
然后看客户诉求合理不合理。比如刚才说的少了两件货,你让客户提供物流记录、签收单,核对一下是不是物流途中丢了,如果是,你联系物流公司赔偿;如果是客户自己搞错了,你也别急着怼,而是说我们理解您的担心,要不您把货物拍照发我们确认一下? 大多数客户讲道理,你态度好,他就不会胡搅蛮缠。
要是客户狮子大开口,比如明明货没问题,非说有质量问题,要赔10万,这时候就得软硬兼施了。先摆事实:合同里写的质量标准是什么?你们有没有验收报告?有没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再讲法律:根据《民法典》,质量异议期是多久?现在过了异议期,你们的主张还能不能成立?最后给台阶:如果你们确实觉得有问题,我们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重新检测,检测费用由我们先垫付,如果是我们的问题,该赔多少赔多少;如果不是,你们就得承担检测费。
我之前有个客户,装修公司注销时,业主说墙面开裂,要赔5万。我们带着业主找了第三方检测机构,结果是业主自己装修时拆改了承重墙,导致墙面开裂。最后业主没再闹,还跟我们道了歉。所以说,处理纠纷别怕麻烦,麻烦解决了,注销才能顺顺当当。
清算组不是甩锅侠,责任边界要划清
很多企业老板以为,成立清算组就万事大吉了,所有事儿都扔给清算组,自己当甩手掌柜。我见过更狠的,清算组都是老板的亲戚,既不懂法也不懂财务,处理纠纷时全凭我觉得我认为。结果呢?清算组成员自己赔了个底儿掉。
去年有个食品公司注销,清算组是老板的表哥,处理客户投诉时,客户说买的食品过期了,要赔偿。老板表哥觉得肯定是客户自己放坏了,直接跟客户吵起来,还说爱告告去,公司注销了你也找不到人。结果客户真起诉了,法院判清算组赔偿,理由是清算组未尽到审慎义务,未核实食品是否过期就拒绝客户合理诉求,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老板表哥傻了眼:我只是帮个忙,怎么还要我自己赔钱?
这里得给大家科普一下:清算组不是临时工,也不是背锅侠,清算组成员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也就是说,你得认真负责地处理公司事务,不能马马虎虎,更不能故意坑害债权人。要是清算组成员在处理纠纷时,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比如隐匿公司财产、放弃债权、虚构债务,或者像老板表哥那样,不核实情况就拒绝客户合理诉求,导致公司财产损失,清算组成员得承担赔偿责任,严重的还得承担刑事责任。
那清算组怎么避免踩坑?我建议三点:第一,清算组最好找专业人士,比如律师、会计师,他们懂法律、懂流程,处理纠纷时能守住底线;第二,处理纠纷要留痕,所有沟通记录、协议、付款凭证都得保存好,万一以后有纠纷,这就是证据;第三,别想当然,遇到拿不准的事儿,多咨询律师,别自己拍脑袋决定。之前有个清算组成员,觉得客户这个债权不明确,可以不申报,结果律师告诉他客户有初步证据证明债权存在,就得申报,他听了律师的建议,避免了后续的麻烦。
清算组也不是无限责任袋。清算组在处理纠纷时,只要尽到了审慎义务,依法行事,就算最后客户没拿到钱,也不能让清算组成员背锅。比如公司账上确实没钱,清算组也通知了客户申报债权,客户没申报,后来公司注销了,客户再找清算组要钱,清算组就不用赔。所以说,责任边界要划清:清算组该承担的责任,跑不了;不该承担的责任,也别硬扛。
注销后的尾巴:遗留纠纷怎么收场
你以为注销完就没事了?Too young too simple!我见过太多公司注销后,尾巴才露出来——客户拿着几年前的合同起诉,供应商说没收到货款,员工说没结清工资……这些遗留纠纷,处理起来比注销时还麻烦。
之前有个做服装贸易的公司,注销三年后,突然有个客户起诉,说公司少发了价值8万的货。客户说:我当时没催,是因为我以为公司会主动给我,结果公司注销了,我找不到人,只能起诉股东。 法院怎么判的呢?法院审查了清算程序,发现公司注销时没通知这个客户,清算报告里也没提到这笔债务,最后判股东在未清偿债务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气得直跳脚:注销三年了,怎么还来找我?
这事儿告诉我们:注销不是终点,而是责任转移的起点。如果公司注销时没处理好合同纠纷,这些纠纷会像甩不掉的尾巴,跟着股东、清算组跑。那注销后发现了遗留纠纷,怎么办?
首先得看谁的责任。如果是公司注销时遗漏的债务,股东自愿承担的,股东就赔;股东没自愿承担,但清算程序不合法(比如没通知债权人、没编制清算报告),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注销登记,恢复公司法人资格,然后再让公司赔;如果清算程序合法,但清算组成员有过错(比如故意隐匿债务),债权人可以起诉清算组成员要求赔偿。
其次得看有没有证据。客户说公司少发了货,你得有证据证明已经发完了,比如物流签收单、客户的收货确认函;客户说公司没付尾款,你得有证据证明已经付了,比如银行转账记录、客户的收条。要是证据不全,那就麻烦了,法院可能会支持客户的诉求。
最后得看有没有过诉讼时效。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比如客户2020年发现少发了货,2023年才起诉,那可能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公司就不用赔了。但如果公司注销时客户不知道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从客户知道公司注销之日起计算,这就不好说了,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所以说,企业注销前,一定要把尾巴处理干净,别留下隐患。我建议企业在注销前,最好发个债权债务清理公告,通过报纸、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出去,告知所有客户和供应商公司正在注销,如有未结清的债权债务,请在X日内申报。这样既能避免遗漏,也能在发生纠纷时,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通知义务。
说到底,企业注销时的合同纠纷处理,考验的不是法律技巧,而是责任心。你对客户负责,客户就不会给你找麻烦;你对清算组负责,清算组就不会让你赔钱;你对法律负责,法律就不会让你翻车。当企业注销成为终点,那些被简化的合同纠纷处理流程,真的能画上圆满的句号吗?或许,答案就在你注销前的每一步选择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