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场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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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点,阳光透过百叶窗洒在会议室的长桌上,空气中飘着淡淡的咖啡香。本次访谈聚焦红筹架构企业注销中的股东处理这一复杂议题,我们邀请到三位不同背景的嘉宾:
- 李明:跨境税务律师,拥有15年红筹架构设计与清算经验,语言严谨,逻辑清晰;
- 张伟:某AI科技企业创始人,曾带领团队完成红筹架构搭建与注销,说话直率,带点创业者的烟火气;
- 王琳:早期投资人,红筹架构企业的天使轮股东,关注实际利益,言语间透着对政策的敏感与无奈。
访谈由《跨境商业观察》记者主持,对话从基础概念切入,逐步深入操作难点与实战经验。
【访谈实录】
记者:首先想请三位聊聊,什么是红筹架构?为什么企业会选择这种架构?注销时股东处理又为什么特别复杂?
李明:(推了推眼镜)红筹架构简单说,就是境内权益+境外壳——中国境内企业通过在离岸地(比如开曼、BVI)设立离岸公司,再由离岸公司控股境内实体,最终实现境外上市。核心优势是绕开境内监管,对接国际资本市场。但注销时复杂,就复杂在跨境二字——涉及离岸公司注销、境内清算、外汇登记、税务处理等多重环节,股东作为链条末端,最容易卡在中间。
张伟:(接过话头)对,我们2016年做红筹架构,就是为了去纳斯达克融资。当时找了投行,说开曼公司上市快,美元基金也认。但后来政策变了,上市无望,2022年决定注销时,我才发现进来容易出去难——股东的钱怎么出去?税务怎么算?离岸公司和境内公司责任怎么切?全是坑。
王琳:(苦笑)我是投资人,2017年投的他们,看中的就是红筹架构未来能上市。结果注销时,我天天问张总:我的钱什么时候能拿回来?37号文、税务清算、外汇登记……这些词我第一次听说,才知道自己投的钱,在跨境里打了这么多结。
记者:提到37号文,很多股东可能不太了解,这和股东处理有什么直接关系?
李明:(身体前倾)37号文全称是《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核心要求是境内居民境外设立或控制公司,应向外汇局登记。如果没登记,相当于股东持有的境外股权不合法。注销时,离岸公司的资产(比如境内实体的股权)要变现分配给股东,但没登记的股东,外汇局不允许他们把钱汇回境内——这就是很多股东拿不到钱的根本原因。
张伟:(拍了一下桌子)当时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2016年搭架构时,律师说先上市,37号文以后再说。结果2022年注销时,发现3个早期股东(包括王琳)都没登记。外汇局直接说:没登记的股东,资金不能汇出。最后只能让创始人个人担保,股东签借款协议,分批次慢慢转,折腾了一年多。
王琳:(急切地)对!我当时就问张总:我明明是股东,怎么变成借款了?后来才知道,不登记的话,我的股权在法律上被视为未授权,只能通过这种曲线救国的方式。但利息、税费全是自己承担,等于钱没拿到,还倒贴。
记者:那如果股东当初做了37号文登记,是不是就能顺利拿钱?注销时还有哪些其他风险?
李明:登记是入场券,但不是保险箱。注销时股东要面对三大风险:税务风险、外汇风险、责任风险。税务方面,离岸公司注销可能涉及清算所得,股东从离岸公司分红,在中国境内要缴纳20%企业所得税;如果离岸公司有境内借款,股东分配时可能被视同利润分配,双重征税。外汇方面,即使登记了,也要提供完税证明、清算报告等材料,审核严格,稍有不慎就会被卡。
张伟:(叹气)税务我们当时算得头都大了。离岸公司在开曼,账上有1.2亿美元现金,要分给股东。开曼公司注销要交资本利得税(虽然税率低,但也要申报),股东拿到分红后,境内税务局又要按20%征税。我们找了三家税务师事务所,才找到一个递延纳税的方案——让股东用分红去购买境内实体的新资产,暂时不汇出,但未来转让时还是要交税。
王琳:我当时就问:能不能直接免税?律师说,除非符合中避免税协定,比如股东是香港居民,且持股超过20%,但我是内地居民,没戏。最后我拿了分红,扣了20%的税,到手比预期少了一大截。
记者:听起来,股东在注销中完于被动位置?有没有什么主动权?或者说,企业注销前,股东应该提前做哪些准备?
李明:被动是因为信息不对称,但股东可以主动布局。第一,尽早确认37号文登记状态。如果没登记,赶紧找律师补办,虽然麻烦,但比注销时强百倍。第二,了解税务政策。比如,股东是个人还是机构?是境内居民还是境外居民?不同身份适用不同税率,提前筹划能省不少钱。第三,参与清算方案制定。股东有权要求查看审计报告、清算计划,对资产评估、债务处理提出异议,不能完全听创始人的。
张伟:(点头)对,我们当时开了三次股东会,王琳他们投资人提了很多意见,比如资产评估要找第三方机构债务要先清偿再分配。虽然麻烦,但避免了后续纠纷。股东一定要让企业留足清算资金,别以为注销就是分钱钱——我们当时就遇到一个供应商起诉,账上2000万被冻结,差点发不出工资。
王琳:我当时就坚持:清算资金要预留10%的风险准备金。张总一开始觉得没必要,后来真出事了,才觉得我多虑了。所以股东不能只盯着分钱,还要盯着风险。
记者:如果股东已经完成了37号文登记,税务也筹划好了,最后一步就是资金汇出。这里有没有什么实操技巧?
李明:技巧谈不上,但细节决定成败。第一,材料要齐全。完税证明、外汇登记证、清算报告、股东决议……缺一不可。我们有个客户,因为股东决议少了签名,被外汇局退回了三次,耽误了两个月。第二,选择合适的汇出路径。比如,通过ODI(境外直接投资)路径回流,或者通过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通道,但要看企业性质和股东背景。第三,分批次汇出。一次性汇大额资金容易被监管关注,分成小笔、分时间段汇,更稳妥。
张伟:(喝了口水)汇出时我们找了个外汇代付机构,帮我们处理合规材料。虽然花了1%的手续费,但比我们自己跑外汇局强——我们第一次去,工作人员说清算报告格式不对,第二次又说完税证明要双语,第三次股东身份证明要公证。后来找了专业机构,两周就搞定了。
王琳:我当时还担心汇出后钱没了,所以要求银行提供资金到账证明,并且每笔钱都要对应我的银行账户。虽然麻烦,但安全第一。毕竟创业公司注销,股东的钱都是血汗钱。
【访谈者评论】
对话中,李明的专业解析、张伟的实战吐槽、王琳的投资者视角,共同拼凑出红筹架构企业注销中股东处理的全息图。从37号文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到税务筹划的精打细算,再到资金汇出的细节博弈,每一个环节都藏着生死劫。
张伟的一句话令人印象深刻:进来时想着‘上市暴富’,注销时才明白‘合规比钱重要’。这或许是所有红筹架构企业及其股东的共同教训——架构设计时的捷径,往往成为注销时的堵点。而王琳的坚持则提醒我们:股东并非待宰的羔羊,主动了解政策、参与决策,才能在跨境迷局中守住自己的底线。
【访谈总结思考】
红筹架构企业注销的股东处理,本质是合规与利益的平衡。从三位嘉宾的分享中,我们可以提炼出三个核心关键词:
1. 提前规划:37号文登记、税务筹划、外汇路径,这些问题不应等到注销时才想起。企业在搭建红筹架构之初,就应让股东了解退出规则,避免历史欠账。
2. 专业协作:跨境注销涉及法律、税务、外汇等多领域,单靠企业或股东难以独立完成。律师、税务师、外汇顾问的组合拳,是降低风险的关键。
3. 股东觉醒:股东不再是沉默的合伙人,而应成为清算过程的主动监督者。从资产评估到资金分配,每一个环节都应发出自己的声音,用较真换安心。
正如李明所言:红筹架构的‘红利’是融资的便利,但‘代价’是合规的成本。注销时股东能否顺利上岸,取决于企业是否在红利期就埋下了合规的种子。而对于所有创业者与投资者而言,一个朴素的道理或许值得铭记:跨境无捷径,合规即远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