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20年财税,见过太多企业因为红筹架构拆不好,最后栽在税务上。有些老板觉得不就是换个架构嘛,找个中介办一下,结果一算税,比公司利润还高,甚至直接把企业拖垮了。今天我就以过来人的身份,聊聊拆除红筹架构、注销过程中那些让人头疼的税务问题。毕竟红筹架构这东西,十几年前是中企出海的香饽饽,现在拆起来,税务上的坑比架构本身还复杂。<
红筹架构说白了就是中资企业为了境外上市,在境外(比如开曼、BVI)设个壳公司,再通过这个壳公司控制境内的运营实体——要么直接持股,要么通过VIE协议控制。以前这是标配,但现在情况变了:有的企业想回归A股上市,得把境外架构拆了;有的企业被政策限制,VIE架构不被认可,也得拆;还有的是股东退出,干脆把整个境外公司注销了。
这一拆一注销,税务问题就跟着来了。核心就三个字:所得——股权转让所得、资产处置所得、清算分配所得,这些所得都要交企业所得税。更麻烦的是跨境,涉及非居民企业、预提所得税,政策还经常变,稍不注意就可能多交几千万的税,甚至被税务机关稽查。
拆红筹架构,最常见的就是股权转让。比如开曼公司要拆掉,就得把境内的运营公司股权转回来,或者直接把开曼公司卖给第三方。这里面的税务雷区,主要藏在两个地方:转让价格和扣缴义务。
先说转让价格。很多老板为了省税,故意把股权转让价格做低,比如净资产1个亿的公司,只卖5000万。你以为能蒙混过关?税务机关可不是吃素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转让居民企业股权取得所得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税函〔2009〕698号),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境内股权,如果转让价格低于净资产,税务机关有权按净资产核定转让所得。我之前有个客户,在BVI公司转让境内股权时,故意把价格做低,结果税务局直接按BVI公司持有的境内股权的净资产来算,补了1200万企业所得税,还加了0.5倍的滞纳金,比按正常价格转让还多交了800万。
再说扣缴义务。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股权,境内的支付方(比如买方或境内运营公司)有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义务,税率是10%。很多企业不知道这个,支付完股权转让款就完事了,结果被税务局找上门,不仅要补税,支付方还要被罚款。我印象最深的是去年一个教育类客户,拆红筹时让境内的运营公司直接向开曼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金额2个亿,结果忘了代扣10%的预提所得税,后来被税务局追缴2000万,运营公司的负责人还被约谈了。所以啊,跨境股权转让,一定要先搞清楚谁有扣缴义务,不然税交少了,麻烦在后头。
有些红筹架构的公司,除了股权,还有大量境内资产,比如房产、专利、商标。拆架构或注销时,这些资产怎么处理,税务影响也很大。
最典型的是房产。境外公司持有的境内房产,转让时要交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负加起来可能高达40%-50%。我见过一个做零售的企业,开曼公司名下有栋商业楼,账面价值5000万,市场价值2个亿。拆架构时直接把这栋楼卖了,光土地增值税就交了4000多万(按增值额的30%-60%累进税率),如果先转移到境内公司再转让,可能还能通过土地增值税清算省点税,但前提是要提前规划,很多企业等到要拆了才想起来,已经晚了。
还有知识产权。很多科技公司拆红筹时,会把专利、商标从境外公司转到境内。这里涉及两个税务问题:一是境外公司转让知识产权给境内公司,要交企业所得税和预提税;二是知识产权的计税基础问题。如果境外公司取得知识产权时成本很低(比如早期创始人以无形资产出资作价100万),现在转到境内公司作价1个亿,这1个亿和100万的差额,就要交企业所得税。我有个做芯片的客户,早期在开曼公司申请了几十项核心专利,拆的时候转到境内,作价3个亿,结果被税务局要求按3亿的所得交企业所得税,最后花了2000万请专业机构做合理商业目的解释,才勉强按成本价转移,省了1个多亿的税。所以说,资产处置不是卖掉就行,得提前算好税,不然省了小钱,亏了大钱。
如果红筹架构的境外公司最终要注销,那就涉及清算分配。清算所得=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等,这部分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分配给股东时,如果是境外股东,还要再交10%的预提所得税。
这里的关键是清算所得的计算。很多企业注销时,为了少交税,故意把资产价值做低,或者不申报境外资产,结果被税务局查到。我之前有个客户,开曼公司注销时,账面还有5000万现金,他们想直接把这5000万分给股东,不交企业所得税。结果税务局发现,这家开曼公司几年前还借给境内运营公司2000万,这笔借款属于未分配利润,清算时应该先补交企业所得税,再分配。最后补了1250万企业所得税,加250万预提所得税,等于这5000万分到股东手里只剩3500万,老板当时就傻眼了。
还有一种情况是特殊性税务处理。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如果企业符合合理商业目的、股权支付比例不低于50%等条件,可以申请特殊性税务处理,递延纳税——也就是清算所得暂时不交企业所得税,等以后股东再转让股权时再交。但这个条件非常严,我见过10个想申请的,最后只有1个通过。大部分企业因为股权支付比例不够或者无法证明合理商业目的被拒,老老实实交了25%的企业所得税。
去年有个做在线教育的客户找到我,他们的红筹架构是开曼→BVI→境内运营公司。因为政策限制,VIE架构不被认可,必须拆。一开始他们想直接把BVI公司卖给第三方,报价1.5亿。我一看就发现问题了:BVI公司持有的境内运营公司净资产有2亿,按1.5亿卖,明显偏低,税务局肯定会核定转让所得。
我建议他们调整方案:先让境内运营公司增资BVI公司,把BVI公司的净资产从2亿降到1.2亿(增资部分算作BVI公司的负债),然后再以1.2亿的价格把BVI公司卖给第三方。这样转让所得就是0,企业所得税和预提税都是0。老板一开始担心增资会不会有问题,我跟他说:只要增资有真实资金流水,符合公司法规定,就没问题。后来他们按这个方案操作,不仅成功拆了架构,还省了1.2亿×25%+1.2亿×10%=4200万的税。不过这个方案折腾了3个月,要和税务局沟通增资的合理性,不确定性很大,但总比交1.2亿的税强。
做了20年财税,我总结拆红筹、注销税务处理的几个关键原则:
第一,提前规划,别等火烧眉毛再动手。红筹架构不是一天建成的,拆起来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最好在拆之前6-12个月就开始做税务筹划,把历史问题(比如早期股权转让未交税、资产转移不规范)解决掉。
第二,资料齐全,别让证据链断掉。很多企业早期为了避税,找一些灰色操作,比如阴阳合同、资金回流,这些资料一旦缺失,税务处理就没依据。我见过一个客户,早期BVI公司受让境内股权时没有支付凭证,结果税务局按无偿转让核定所得,补了3000万税。所以啊,该有的合同、发票、银行流水,一样都不能少。
第三,沟通比钻空子更重要。现在税务政策越来越严,很多避税技巧已经行不通了。与其想着怎么钻空子,不如提前和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特别是涉及大额交易、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听听税务局的意见,避免后续被调整。我有个客户,拆红筹时主动找税务局备案,虽然多交了500万税,但避免了2000万的罚款和滞纳金,总体还是划算的。
在拆除红筹架构、注销过程中,很多企业会遇到财务凭证不完整的问题,比如早期的银行流水、合同、发票丢失,这会导致税务申报缺乏依据,可能被税务机关核定税额。我见过一个客户,因为2015年的股权转让合同丢了,税务局直接按同类股权的市场价格核定转让所得,多交了800万税。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的处理也至关重要,如果未在清算中正确评估和处置,可能造成资产流失,甚至影响股东权益。比如某科技公司注销时,名下的核心专利未进行价值评估,直接以账面价值转给股东,结果被税务局认定为无偿转让,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上海加喜财税(https://www.110414.com)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会协助企业梳理历史凭证,对知识产权进行专业评估,确保税务处理合规,最大限度降低企业风险。毕竟拆红筹、注销不是甩包袱,而是要把干净的企业留给未来,税务合规才是长久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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